五大连池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289402 上传时间:2023-04-16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9.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五大连池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五大连池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五大连池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五大连池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五大连池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五大连池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五大连池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减轻群众治丧负担, 促进殡葬基本服务普惠性、均等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 见(黑政办规2018) 12号)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做好有关工作的通 知(黑民发(2019) 13号)和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黑河市区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 通知(黑市政办规2023) 1号)有关精神,结合我 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免除费用对象(一)五大连池市城乡户籍居民;(二)武警黑河支队五大连池中队牺牲、病故的现 役官兵,牺牲、病故的英模,牺牲的民警

2、;(三)因突发公共事件在五大连池市死亡火化的非 五大连池市户籍人员;(四)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无主尸体。二、免除费用项目及标准(一)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费用1 .遗体接运费(普通殡葬专用车,市区内及市区外 25公里以内接运150元/具,25公里以外200元/具);2 .遗体存放费(屉式普通冷藏柜,130元/天,3天 以内按实际发生计算免除费用);3 .遗体火化费(普通火化设备)190元;4 .骨灰寄存费(普通骨灰盒寄存格位1年以内)727T O上述殡葬四项基本服务对治丧人(丧属或法定监护 人)实行免费,最高免费额度为852元。治丧人(丧属 或法定监护人)自愿选择更高档次服务而产生的价差以 及非

3、殡葬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治丧人(丧 属或法定监护人)承担。(二)其他免除费用、补贴项目1 .特殊群体免除费用项目(1)武警黑河支队五大连池中队牺牲、病故的现役 官兵,牺牲、病故的英模,牺牲的民警;(2)五大连池市户籍内领取国家抚恤补助金的优抚 对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失独家庭、重度 残疾人和百岁老人。以上人员免除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费用外,免费提供 普通卫生棺(180元)、普通骨灰盒(200元)。2 .异地火化补贴异地火化未享受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费用免除政策的 五大连池市户籍人员,提供相关凭证,按照实际发生服 务项目费用予以补贴,一般群体最高补贴额度为852元; 特殊群体最高补

4、贴额度为1232元。3 .山区乡镇火化补贴对山区乡镇范围内(朝阳镇、兴安乡、莲花管委会、 襄河农场、尾山农场、龙门农场、引龙河农场、格球山 农场等)火化的,实行一次性补贴治丧人(丧属或法定 监护人)800元。(三)节地生态安葬奖补项目1 .对选择骨灰自然安葬或骨灰撒散的,一次性每具 奖励补助2000元。2 .对在耕地、城市公园、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 保护区建造的坟墓,按规定需要平迁坟而选择生态安葬 的,享受上述奖励补助政策。三、办理程序五大连池市殡仪馆按照殡葬基本服务、特殊群体延 伸服务项目标准直接减免。治丧人(丧属或法定监护人) 凭公安机关

5、或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 亡医学证明书到五大连池市殡仪馆领取五大连池市 区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 提交下列材料原件:(一)一般群体L逝者生前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3 .死亡医学证明书;4 .治丧人(丧属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二)特殊群体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应身份证明。L逝者为武警黑河支队五大连池中队现役官兵的, 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或土 兵证原件,牺牲、病故的英模和牺牲的民警需提供相 应证件;2 .逝者为领取国家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最低生 活保障、特困供养对象需提供退役军人事务、公安、民 政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逝者为

6、失独家庭的需提 供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逝者为重度残疾 人的需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3 .逝者为因突发公共事件在五大连池市死亡的非五 大连池市户籍人员,由处置单位提供遗体火化相关材料;4 .属无名、无主尸体的,应提供由公安部门或卫生 医疗机构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5 .异地火化人员需提供逝者生前户口簿、死亡医 学证明书、火化证明、发票及清单。四、资金保障和发放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由市财政承担,纳入财政预 算。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采取“先支付、后结算”方式, 由五大连池市殡仪馆直接减免支付后,市财政部门按季 度进行结算。五、监督管理(一)民政部门负责对五大连池市殡仪馆殡葬基本 服务费用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大连池市殡仪馆要 加强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档案管理,建立完整的业务档案。(二)财政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弄虚作假骗取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严肃处理。(S)本办法适用于五大连池市,并结合本地实际 制定实施办法。(四)本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五大连池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大连池市惠民殡葬补 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五政办发(2013) 78号)同时 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