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防护管理制度(家具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产品防护管理制度(家具厂).docx(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文件产品防护管理制度版别A生效日期共9页第1页编号编制审核批准1目的完善产品在生产过程的防护管理工作,确保产品在制造、包装及成品入库后的储存 和装柜过程不因操作不当而引起质量事故。2范围所有产品生产、转运和成品仓储、装柜的全过程。3职责3. 1各车间(部门)负责完成本车间(部门)产品的生产、转运、储存过程以及成品仓 储和装柜过程的防护工作;3.2 技术总监办负责向所有车间(部门)培训、指导产品防护过程中相关的技术工艺要 求;3.3 综合品管部负责向所有车间(部门)培训、指导产品防护过程中相关的质量要求;3.4 生产计划部负责向所有车间(部门)培训、指导产品防护过程中相关的生产作业要 求;3.5
2、 当各车间(部门)在产品防护工作中出现违规时,技术总监办、综合品管部、生产 计划部均有权力依本部门所负责范畴进行处罚。4工作程序3.6 产品主材料(木、竹板材)生产、储备过程的防护3.6.1 在木材湿材堆码、干燥以及木材干板存放和竹板堆码、二次干燥以及二次干燥后 竹板存放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相关技术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和生产作业规定操作; 4.1.2木材湿材堆码、木材干板堆码和竹板堆码时,必须堆码整齐(对齐一边一头), 若需放隔条的要求隔条放置均匀且其放置位置成一垂直线;3.6.3 竹板堆码后必须按要求在其端头(异纹板则为四边)涂刷防裂油或封密油,以防 端面开裂;木材堆码后必须按要求在其端头涂刷
3、防裂油或沥青,防端头开裂;3.6.4 竹板堆码时,所使用的地台板必须完好牢固且没有突出的铁钉头,并需在地台板 上铺放干净的废纸板作保护垫;同时在其上面铺上一张纸板作保护。竹板堆码好后,必 须用塑料带进行打包,打包时要在打包带与竹板堆接触的四角垫上塑料或纸板包角进行 保护;3.6.5 木材湿材存放时,要做到通风,以防木材霉变;若存放于露天场地,则需用帆布 或塑料彩条覆盖,避免直接日晒雨淋;存放的湿材码堆,要经常检查并倒垛,以防木材 霉变;4. 1.6干湿木材和竹材堆放时,不能堆放太高,以防倒塌;若用木材作为垫材则需根据 码堆的具体情况放置垫榜的数量。所有竹、木码堆堆放时,要注意下层材料的受力情况
4、, 当发现下层板材出现变形时,必须增加支承垫防或减少堆层高度;4. 1.7木材在干燥窑中干燥(或竹材二次干燥)和干板存放于恒温室(干燥窑)时,耍 严格按存放要求操作,严禁其端头正对散热器摆放。4.2白身产品生产过程的防护1. 2. 1产品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相关技术工艺要求、质量标准、设备操作规程和生产 作业规定操作;4. 2.2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保持设备台面和作业台面干净,避免因有异物压伤、碰 伤、刮伤产品零件(半成品)表面;5. 2.3开料、机加生产时,要经常检查设备状态是否良好,要求刀具、钻头、锯片锋利 且调校合适,确保加工后产品表面达到质量要求;6. 2.4装配组装时,若使用拉杆、
5、G型钳、快速钳时,其与产品组件的接触面必须放置 保护垫木;若用铁锤锤打产品组件时,必须放置保护垫木,不能直接锤打产品组件;当 用角磨机打磨产品时必须做到小量多次,以防损伤产品;当刨铲产品组件时,要求小量 多次顺纹刨铲,以防损伤产品;7. 2.5产品砂磨时,对于组装半成品中无法拆下来的合页、金属导轨必须用美纹纸加以 封闭,以防作业时误磨五金件表面或砂磨粉尘进入导轨而影响导轨的顺滑质量;砂磨生 产过程中若需拆装柜桶时要小心谨慎,防止撞(碰)坏柜桶和所装的金属导轨;8. 2.6所有已砂光的产品零件(组件)作业时要轻拿轻放,注意保护产品零件(组件) 的表面;组装后组件经机加砂光和砂磨手压砂后,必须在两
6、层组件之间的四角加放小纸 角隔开加以垫护;9. 2.7产品在制过程中运转和存放的要求:10. 2. 7. 1产品零件、组件和白身半成品堆码(堆放)时,所使用的地台板必须完好牢固 且没有突出铁钉头,并需在地台板上铺放干净的废纸板作保护垫;11. .7.2当用木材代替地台板堆放产品零件、组件和白身半成品时,同样必须在木材与 它们的接触面上铺放干净的废纸板作保护垫;12. 2. 7. 3当用地台板堆放长(宽)料零件、组件和白身半成品时,为防止物件超出地台 板承载面范围而造成下层物件弯曲变形(严重者可能会引起下层零件、组件和白身半成 品断裂或暗裂),超出地台板载面范围60CM (含)以上者必须增加厚度
7、与地台板等高的 木材作支承榜;13. . 7.4当用木协作支承防堆放产品零件、组件和白身半成品时,若其物件长度在180CM (含)以上者,则需在在中间增加一条木材作支承杨;支承榜放置时要均匀,且离物件端头在50CM (含)以内;14. 2. 7. 5零件、组件、白身半成品在堆放时必须整齐统一(对齐一边一头);同时要注 意堆码的高度,当发现下层物件变形时,需减少堆码高度或中间(两端)增加支承杨;15. 2. 7. 6为防止堆码的零件、组件、白身半成品在转运过程中散开,材类零件必须在其 两端用尼龙绳子牢固捆绑、短小板类零件必须用收缩膜将其缠绕打包、白身半成品的脚 与脚之间用尼龙绳子牢固捆绑、不易堆
8、码的细小零件则用纸箱等箱体整齐存放;16. 2. 7. 7组装和砂磨后白身半成品等产品堆放时,要求产品面对面堆放,且在产品四角 用干净的小纸板垫护;堆放和取拿时,必须两人(或以上)同时用力抬起产品轻拿轻放, 严禁在产品的表面上直接推、拉另一产品,以免刮花产品表面;装有滑轨的产品在转运 和堆放时要防止柜桶滑落而撞(碰)坏柜桶和所装的金属导轨;17. 2. 7. 8组装和砂磨的白身产品,堆放时高度不能超过2M (或不超过3层);18. 2. 7. 9对于组装后带有木条作护脚的产品,在装配、砂磨和油漆的生产和转运过程中 不得将护脚木条拆下;19. 2. 7. 10产品零件、组件和白身半成品在转运的过
9、程中,使用手压叉车、机动叉车和 电瓶叉车时操作者要小心认真,严禁野蛮操作;若各类叉车叉齿直接接触产品零件、组 件和白身半成品的正面时,需在叉齿上包上干净的废纸或珍珠棉作保护垫;20. 2. 7.11转运后的产品零件、组件和白身半成品需摆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时要留有合 理的间隔,以防物品互相碰撞而损伤产品;4.2. 7. 12存放产品零件、组件和白身半成品时应按MC控制的相关规定存放,同时注意 存放地点的环境情况,以防存放过程出现被淋、被撞、被人为损坏等意外。4.3. 油漆成品生产过程的防护4.3. 1产品油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相关技术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和生产作业规定操作;4.3.2 装有金属导轨
10、产品油漆生产时要加盖导轨保护罩和导轨滑轮保护胶套,以防油漆 粘结影响导轨顺滑程度;油漆生产过程中若需拆装柜桶时要小心谨慎,防止撞(碰)坏 柜桶和所装的金属导轨;4.3.3 油漆后产品转运时,床类产品、可拆式中心柱台面板和细小配件(如活动层板、 线窗板、柜桶隔板、活动文件吊、托条、托条支柱等)可以叠放起来转运,除托条、托 条支柱、文件吊外,其它类产品(或配件)叠放时层与层之间必须用小块珍珠棉铺放在 产品四角作护垫;其它类产品,原则上转运时不允许叠放在一起,应单独摆放;4.3.4 油漆后产品装五金和重装合页、导轨时必须注意保护好产品的油漆面,严禁刮花 漆面,对于需用小木(竹)条或木(竹)糠封填五金
11、槽孔的,封填时使用胶水不能太多 且要及时清理残胶,封填后铲刮不平面时要做到小量多次顺纹铲刮;4.3.5 油漆后产品和其部件,严禁直接放置在地面上,若因作业需要放置地面时,则需 在地面上铺垫干净的纸板;4.3.6 3. 6油漆产品摆放时要整齐统一fc并且产品和产品之间留有一定的间隔,以防产品碰 伤;4.3.7 油漆产品原则上只能单层摆放,若因特殊原因需叠放时,大件产品不宜叠放,小 件产品叠放时要求在产品表面铺垫多层珍珠棉作垫层且要求面对面堆叠;4. 3.8油漆产品待检区、返修区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以防碰伤产品;4.1 .9合格产品包装时必须严格按相关的技术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和生产作业规定操 作
12、,严禁私自更改包装要求。包装产品要按规定加塞填充物和固定物,特别是对于带有 玻璃件、凸出拉手的产品,更需作好保护措施;对于有玻璃配件的产品,在产品纸箱箱 外靠玻璃配件的那一面贴上有“玻璃危险”字样的警告标示;4.2 .10包装区作业场地必须清扫干净,不能有砂子、木屑等杂物;包装前必须先检查 珍珠棉、纸箱(板)、包边、包角等有无异物后才可以包装;包装时必须用干净柔软的 毛巾(布)将产品表面和里面的灰尘拭抹干净才可以进行包装;4.3 .11包装前必须将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加装在产品脚柱下端的铁钉和螺钉取下;4.4 . 12带有护脚产品包装时,所有护脚的材料要符合要求,钉护脚时要注意保护好产 品,且所钉
13、的护脚要牢固可靠,起到真正的保护作用。竹产品装护脚时需预钻孔上螺丝, 不允许直接钉铁钉;4.5 . 13包装产品封箱时必须严密、牢固,以防产品存放时箱体开口造成尘灰进入产品 内部;4.6 . 14严禁将成品外箱的唆头、产品编码随意涂改,如确需涂改必需由指定的人员经 相关主管确认后并用湿水牛皮纸粘贴覆盖涂改。4.4成品储存防护4.7 . 1成品存放时,所用地台板必须完好牢固且没有突出铁钉头或其它杂物;对于超长 产品,必须用特制的加长地台板堆放;4.8 .2成品存放时,最底层产品必须将顶面朝下摆放(即与地台板接触面为顶面),而 其它层产品必须保持正面朝上摆放(即摆放时纸箱的“箭头”向上);4. 4
14、. 3当成品存放在地台板上时,若其边长超过地台板承载面范围40CM(不含)以上时: 4. 4. 3. 1在超出边加放厚度与地台板等高的木材作支承杨;4.4.3.2将几个地台板连环铺在一起,产品则跨放在不同地台板之上。1.1.1 4.4当用木材作支承杨存放成品时,其支承材要求厚度一致,且放置均匀;支承材跨 度不超60CM,且离产品端头在30CM (含)以内;4.4.5 成品叠放时,重量超过75KG (不含)的较重的大件成品,只能单层摆放;重量未 超过75KG (含)的较轻的小件成品可多层叠放,叠放时高度不能超过2M (或不超过3 层);同时,多层叠放的轻小成品,每层必须用尼龙绳将其牢固捆绑,以防
15、产品倒塌; 4.4.6带有护脚的裸包大台类成品堆放时,高度不能超过3层(即使其高度在2M以下, 最多也只能放3层),且各层均将台面朝下摆放,同时,注意堆放时不允许损坏、拆断 产品护脚;4.4.6 4.7堆放成品时要小心认真,轻取轻放。当较重成品堆放时,必须2人(或以上)共 同用力抬起堆放,禁止在成品上拖、拉、推摆放,成品堆放时要整齐统一,一般将重量 大的成品放下层,重量小的成品放上层;4.4.8 当有玻璃配件和凸出拉手成品堆放时,要选择正确的叠放面,不能将玻璃面和有 拉手面作为受力面,只能将其作为不受力面摆放;4.4.9 成品堆放时要尽量将同一类产品放在一起,并将贴有序列号的箱面作为垛堆可视
16、面;成品摆放时必须科学合理,摆放整齐统一,不相互碰撞,且留有合理的间隔地带; 4. 4. 10成品在转运、存放过程中,严禁采用推、滚等方法搬运成品;4.4.11 成品存放时要注意储存的环境情况,防止存放过程受雨淋、水湿和太阳长时间暴晒以及老鼠虫害啃咬等破坏;4.4.12 12成品在存放过程中,仓库要制订出巡检制度,每月1-2次定期巡查清点成品库 存情况,并按照先生产先出货的原则安排产品出货;同时,对于库存时间较长的产品, 需做好明细记录表,提醒外贸部、生产计划部和其他相关部门协调解决。4. 5成品装柜过程的防护4.4.13 1装柜时必须严格按相关技术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和装柜作业规定操作;4.5
17、.2装柜前必须清扫货柜箱体,并检查箱内地板是否有铁钉等易损坏产品的突出硬 物;关闭箱门,检查箱体和柜门是否密封,防止下雨时箱体进水;1.1.1 5.3装柜前必须对将装产品的货柜车车牌号码、产品柜号、产品名称、数量、重量、 尺寸以及结构情况了解清楚;4.5.4 装柜原则:重货物装在下面,轻货物装在上面;柜内所装货物重量尽量分布均匀; 装柜时将货物向两侧边挤,装后货物不能松动;按货物外箱箭头标示方向堆放货物;货 物的玻璃面和凸出拉手面不允许作为受力面;货柜后面部分若有多层易倒的货物则必须 用绳索将货物向前拉引,防止打开箱门时货物倒下;4.5.5 装柜搬运时禁止单人推拉产品的一个面或一个棱角搬运产品
18、,特别是贴有序列号 和条型码的纸箱面不得在装柜平台地面(或货柜箱内地面)磨擦,防止损坏条形码;对 于小的产品可以一个人抱起来装箱;对于单人无法搬动的产品,则需2人(重量大的产 品则需3-4人)抬起来装箱,严禁杠抬产品;4.5.6 装柜时要根据产品结构特性采取不同方法:4. 5. 6. 1有玻璃配件的产品和有凸出拉手的产品,其玻璃面和拉手面不能受挤、受压;4. 5. 6. 2托盘、镜子、挂衣杆类型产品,则放在产品最上端;4. 5. 6. 3当在裸包台类产品脚下空间塞放产品时,要注意:a、先装好裸包产品后才塞放产品;b、塞放产品不宜过重;c、塞放时不能损坏裸包台类产品的护脚。1.5.7 当装最上层
19、产品时,要先确认所装产品的宽度(或高度)不超过货柜箱体剩余高 度才可以装货;同时要注意货柜箱体两侧上端有凸出的加强肋,必须减去其所占的位置; 在装最上层产品时,可先将产品箱体一端搭在下层产品之上,然后必须抬高产品箱体另 一端使之水平(或接近水平)将产品轻轻塞入,防止盲目操作,损坏产品;1.5.8 当货柜箱体剩余空间接近于将装产品的尺寸时(即空隙刚刚好),要特别小心, 尽量将已装产品向两边迫挤,同时产品塞入时要小心缓慢,若塞入过程中有阻碍时需退 出重新调整好空间才可塞装,不能鲁莽操作;1.5.9 装柜时尽量不踩踏产品,若特殊情况需踩踏产品,则需了解产品结构情况,选择 正确的落脚点:不允许踩踏在产
20、品的脚、脚横和顶板护栏架等受力不强的构件上,应落 脚在产品台面板、脚与面防结合处等受力较强的构件上;1.5.10 10装柜时若发现产品包装箱有破损时,必须通知相关人员拆包检查,检查后必须 将包装箱破损处补封并重封箱盖;当发现产品护脚断裂时,必须通知包装车间重装护脚。 4.6其它类产品生产过程的防护4 . 6.1沙发和米兰椅生产、转运、仓储以及装柜过程的保护与上述要求基本一致。5 .6.2沙发生产过程的保护4. 6. 2. 1沙发所用的真皮必须按相关规定定点存放;生产车间应按生产要求数量控制领 用,尽量减少皮料在车间中的存放量;存放于车间的真皮要通风,且经常翻动检查,以 防霉变;生产剩余的真皮和
21、碎皮应及时退仓;4. 6. 2. 2沙发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保护好产品坐垫的皮面,不能划伤、划花皮面;对 于已完成待装嵌的座垫,需用珍珠棉裹包存放;整体沙发完成后待包装前,同样需用珍 珠棉裹包存放;4. 6. 2. 3沙发座垫装嵌时要注意保护好产品木(竹)架,防止装嵌过程损坏产品主架漆 面。4. 6.3米兰椅生产过程的保护4. 6. 3. 1米兰椅(床)所用铁架供应商送货时需用报纸等物缠绕保护;堆放时不超过2 层,且椅脚之间要用尼龙绳牢固捆绑;4. 6. 3. 2米兰椅(床)所用的胶合板座垫(背垫)需按MC要求进行存放;4. 6. 3. 3米兰椅再生皮必须按相关规定定点存放;生产车间应按生产要
22、求数量控制领 用,尽量减少皮料在车间中的存放量;存放于车间的再生皮要定期检查,以防人为损伤 刮花;4. 6. 3. 4米兰椅(床)在生产过程中的转运时,已扪上皮料的座垫(背垫)堆放时不宜 过高,每两件之间必须用珍珠棉隔开加以保护。4.6.4铁床产品生产的保护4.6.4. 1铁床生产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好产品漆面;4. 6. 4. 2铁床在制品堆放时,每两件产品之间必须用珍珠棉隔开加以保护;4. 6. 4. 3因铁床(米兰床)重量很大,成品在堆放时宜靠墙或坚固物体立起摆放,且最 后一张床内倾成70 ,并在床下角用木材支撑,防止滑落;若需平放,不应超过4层, 以防压坏下层产品;4.6.4.4铁床(米
23、兰床)产品重量很大,装柜时需4人同时抬运;装柜时铁床(米兰床) 宜直立摆放,若平放时,不能放在其它产品上面,只能放在最下层。4.6.5竹、木产品所用铁架的保护4. 6. 5. 1铁架供应商送货时需用报纸等物缠绕保护。铁架堆放时:高度不超过1.5M;当 铁架脚与铁架面叠放时,其接触面必须垫上珍珠棉作保护;叠放的铁架之间,必须用尼 龙绳捆绑牢固;4. 6. 5. 2包装产品时,铁架应按要求正面朝下,放在主产品的顶面上。4.7当在生产及产品存放、装柜过程中,若发现现行各类标准、要求、规定等不利于产 品保护时,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发文部门,提请对其不合理处进行修订。4. 8奖惩规定4. 8. 1处罚4.
24、8.1.1在产品生产、转运、存放和装柜过程中,若发现有不遵守本制度者,第一次给 予批评教育,第二次则对当事人给予10元/次的处罚;4.8. 1.2在产品生产、转运、存放和装柜过程中,若因当事人没有遵守本制度,造成产 品批量质量事故、生产事故和安全事故者,除对责任人按质量、生产、安全等相关管理 制度规定进行处罚外,依据本制度对责任人另外给予20元/次的处罚;4.8. 1.3若因部门(车间)管理人员监督不力,造成重大产品保护责任事故时,对责任 管理人员处以30-50元/次的处罚;当部门(车间)管理人员不支持配合执行本制度, 带头抵触者,对该管理人员处以50-200元/次的处罚。4. 8.2奖励4. 8. 2. 1若发现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利于产品保护管理或与执行本管理制度有冲突 时,能主动提出书面建议(方案)并被采纳实施者,根据其实施效果的明显程度,可给 予10-100元/次的奖励;4. 8. 2. 2在产品生产、转运、存放和装柜过程中,认真执行本制度,从而减少(或避免) 重大质量、生产和安全事故,给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视其挽回经济效益的程度,给予 当事人20700元/次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