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诚信合作人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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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诚信合作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局”)诚信合作人管理工作,严把准入关,过程中客观评价,筛选优秀的诚信合作人队伍,并依据检查考评结果施行奖励和限制措施,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分包队伍准入与清退暂行规定_及局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单位(子、分公司,事业部,以下简称“各单位”)及项目经理部。第二章诚信合作人定义第四条诚信合作人的定义在项目特定约束条件下,能满足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要求,具有较强成本控制能力,讲诚信、善合作、有担当、履约能力强的分包人,经过推荐、考察、审批通过的合作人,评价为“诚信合作人”,

2、进入江四公局诚信合作人名册。第三章诚信合作人管理第五条诚信合作人管理分工(一)项目经理部负责诚信合作人入册前的考察工作;诚信合作人入册由项目经理部的经营管理部负责发起录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管理部负责对诚信合作人日常管理,项目经理及生产副经理牵头对诚信合作人进行评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诚信合作人每季度进行一次信誉评价,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业务分工协助开展评价,评分和评级结果向各单位项目管理部进行报备。(二)各单位项目管理部负责建立和维护诚信合作人名册。(三)各单位项目管理部负责对入册的诚信合作人队伍进行审核、变更、更新等管理工作。(四)各单位项目管理部按年度分专业汇总诚信合作人信誉评分,组织其他相

3、关职能部门开展评价,对诚信合作人进行审核、评分,将结果按时上报局项目管理部。(五)局项目管理部按年度分专业汇总各单位上报的诚信合作人信誉评分,进行审核、评级。(六)局项目管理部将诚信合作人信誉评价结果报局分包领导小组审核(参见局经营管理部分包管理制度),通过后予以发布,并按规定报集团备案。第六条诚信合作人准入管理一、诚信合作人入册时需按要求提供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如下:L营业执照;2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 .安全生产许可证;4 .法人及入册的诚信合作人身份证(正反面);5 .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如有);6 .附表1诚信合作人基本情况;7 .附表2诚信合作人考察审批表;8 .必须有入库专业的

4、施工业绩证明资料(施工合同主要页码);9 .企业荣誉证书(如有则附扫描件或图片);10 .授权委托书及公证资料(联系人非法人代表);11 .自有机械设备证明材料。二、鼓励诚信合作人队伍的法人和常用联系人合一。三、鼓励优先推荐一般纳税人诚信合作人队伍准入。第七条诚信合作人入册专业划分劳务分包: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拌合站、房建主体与二次结构劳务分包(含粗装修工程)专业分包:地基基础、装饰装修、机电安装、电子与智能化、防水防腐保温、幕墙、钢结构、消防、园林绿化、电梯工程、装配式工程、人防工程、门窗与护栏工程、其他工程(亮化、热力、交通管理设施、燃气、供水、高压配电、充电桩、机械车位等)第八条信誉

5、评价等级划分反四公局诚信合作人名册中诚信合作人均需分专业进行信誉评价;信誉评价分为AA、A、B、C、D五个等级。第九条诚信合作人状态管理划分(一)诚信合作人按状态分为:启用、暂停、禁用、黑名单启用:正常使用状态;暂停:一个评价期内未评价;禁用:当年评为D级、连续两年评价为C级、各单位申请禁用,现行有效规章制度文件中应当禁用的其他情形;黑名单:违反法律法规、中国交建或四公局相关制度和本办法中规定应列入黑名单的具体情形。(二)诚信合作人状态会同步到“交建云电商平台”系统中。第十条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包括生产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机械设备管理、合同履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上级单位检查等六个方面,详见诚信合

6、作人信誉评价评分表(项目经理部)附件3。各单位及项目经理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评价内容,但不得删减。第十一条评价分级标准评价分级标准实行考核得分和比例双控的方式进行诚信合作人评价定级,一个诚信合作人参与多个专业施工的,分别按专业评价。(一)定级标准1. AA级(1) 一个评价期内仅参与一个项目施工任务,连续2个评价期被评为A级的。(2) 一个评价期内参与多个项目施工任务,评价等级均为A级的。2 .A、B、C、D级(X为考核得分)A级:90分X100分B级:75分XV90分C级:60分XV75分D级:XV60分3 .升降级规则(1)当期评价等级比上期评价等级高的,则比上期上升一级定级;对于紧缺

7、专业的诚信合作人确实优秀的,各单位可以申请跨一级评级;(2)当期评价结果比上期评价等级相同或低的,则按当期评价结果定级;(3)当期无在建项目,本期不进行评价,评价等级沿用上期评级;当期无在建项目且未对公司劳务招标做出响应的诚信合作人,评价等级可考虑比上期低一级定级。4.各单位对各分包单位(劳务、专业)进行评价时,总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诚信合作人队伍不得超过总评价单位的50%;各单位评价应根据局业务发展导向,对于紧缺的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队伍予以优先考虑。第十二条诚信合作人评价条件说明1. 诚信合作人施工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或在本期评价期内完成一个合同工程,方可参与本期评价。2. AA级基本条件:(

8、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齐全、有效。(2)是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与我单位合作时间3年(含)以上或完成2个(含)以上项目。(4)路基工程:自有成套专业施工设备至少满足:挖掘机2台、压路机2台、推土机2台、平地机1台、自卸车至少5辆。(5)路面工程:自有成套专业施工设备至少1套(摊铺机、压路机)。(6)隧道工程:有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自有主要专业施工设备至少2套。(7)桥梁工程:有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桩基础工程要求自有钻机月成孔能力不低于1200延米。(8)混凝土加工工程:有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沥青混凝土工程要求自有主要专业施工

9、设备至少一套,水泥混凝土工程要求自有设备搅拌、运输能力不低于15万方/年。(9)房建工程及其他工程:能够按照项目施工进度及合同约定要求配备满足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套设备,配备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数量满足施工要求,能够积极配合项目经理部管理,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且能够独立完成专项验收。3. A级基本条件:(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齐全、有效。(2)是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与我单位合作时间2年(含)以上或完成1个(含)项目以上。(4)路基、路面工程:自有专业施工设备至少1套。(5)隧道工程:有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自有主要专业施工设备至少1套。(6)桥梁工

10、程:有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桩基础工程要求自有钻机月成孔能力不低于800延米。(7)混凝土加工工程:有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沥青混凝土工程要求自有主要专业施工设备至少一套,水泥混凝土工程要求自有设备搅拌、运输能力不低于10万方/年。(8)房建工程及其他工程:能够按照项目施工进度及合同约定要求配备满足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套设备,配备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数量满足施工要求,能够积极配合项目经理部管理,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且能够独立完成专项验收。第十三条信誉评价流程和频率1 .各项目经理部每季度评价一次,季后15日(四季度于12月15日)前向所属公司上报诚信合作人信誉评价评分表(项目经理部

11、)及诚信合作人信誉评价汇总表(项目经理部)。2 .各单位按季度汇总项目上报的评价结果,于7月15日将上半年诚信合作人信誉评价汇总表(公司)报局项目管理部备案。3 .各单位12月25日前将本年度诚信合作人信誉评价结果上报局项目管理部。4 .在同等条件下诚信合作人为一般纳税人的优先评价为“AA”或者“A”等级。5 .各单位可根据客观情况对项目评分在5分范围以内进行调整并注明原因。6 .同一合作人同期在多个项目参与评价的,同专业按平均分计算,不同专业按专业单独计算。7 .各单位及时按专业汇总统计评分结果,并将每个专业连续两个季度评分排名后30%的诚信合作人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通报预警。8 .局项目管理

12、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评价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并发布,局项目管理部有权根据全年检查情况及其他部门意见对评价结果进行调整。第十四条诚信合作人的评级管理1 .诚信合作人队伍评价只发布当年的“AA”、“A”级评价结果,其他评价结果以诚信合作人系统为准;当年未参与评价的诚信合作人,以系统中上一年评价结果为准。2 .首次入库的诚信合作人按C级管理。3 .诚信合作人更新资质,联系人不变更的信誉评价等级不变;联系人变更的视为重新入库。4 .各级诚信合作人管理人员应及时将近2年内未与局再合作的诚信合作人从名册中“禁用”;“禁用”后的诚信合作人再次与局合作的,需重新考察审批,合格后再次“启用”,视为重新入库。5 .参与

13、投标的诚信合作人,综合评价为第一名的诚信合作人弃标,则禁用一年,不得参与投标。6 .诚信合作人在施工期间出现违反建筑业相关法律法规或出现造成恶劣影响社会性群体事件、恶意索赔、虚开增值税发票、欺诈等情形,各单位及时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局项目管理部,视情况对该合作人进行“禁用”或“列入黑名单”处理,对与该诚信合作人相关联的联系人、诚信合作人也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禁用”或“拉黑”。对于瞒报、不报的相关单位、项目部进行通报或处罚。7 .局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的局诚信合作人违规事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交项目管理部备案,项目管理部视事件严重程度对合作人进行年度评分扣分、通报、暂停、禁用、列黑名单等

14、处罚。第十五条对各级别诚信合作人的限制性规定(一)评为AA的合作人,在全局范围原则上可承担最多三个在建项目,如遇特殊情况超出同期在建项目限定数量的,需报局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实行。(二)评为A的合作人,在全局范围原则上可承担最多二个在建项目,如遇特殊情况超出同期在建项目限定数量的,需报局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实行。(三)评为B的合作人,在全局范围原则上可承担最多二个在建项目,但仅当第一个在建项目执行合同比例达60%时,方可承接第二个项目。如遇特殊情况超出同期在建项目限定数量的,需报局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实行。(四)评为C的合作人,在全局范围原则上可承担最多一个在建项目,如遇特殊

15、情况超出同期在建项目限定数量的,需报局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实行。(五)评为D的合作人,在其在建工程完成后,其他任何项目经理部均不得再与其合作,并将该合作人在诚信合作人名册中“禁用”。(六)桥梁、路面工程合同金额超过1500万、路基工程合同金额超过3000万、隧道工程合同金额超过3000万、房建工程合同金额超过5000万的分包工程应选择信誉评价为A或者AA的合作人承建(首次合作的除外)。(七)重点项目、安全质量要求高的项目应选择信誉评价为A、AA的合作人承建(首次合作的除外)。第十六条优秀诚信合作人管理优秀诚信合作人是我局的宝贵资源,在分包管理过程中应体现对优秀诚信合作人的优惠政策,具体如

16、下:L优先承接工程,即优先抽签和投标加分优惠。(1)加分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应体现对信誉评价不同级别诚信合作人的加(减)分原则,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最近两年信誉评价连续达到AA级:在评标总得分基础上加7分。只当前信誉评价达到AA级:在评标总得分基础上加5分。最近两年由AA到A级:在评标总得分基础上加5分。最近两年信誉评价连续达到A级:在评标总得分基础上加4分。只当前信誉评价达到A级:在评标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2)选择抽签法招标时应保证:信誉评价为AA的诚信合作人每次中签机会是信誉评价为A的诚信合作人2倍,信誉评价为A的诚信合作人每次中签机会是信誉评价为B、C的诚信合作人2倍。2 .履约保证金

17、优惠(1)广义投资项目,如采用“质量效益型”模式分包,且需要分包队伍垫资,则按测算垫资金额的40%60%收取履约保证金,而且应提供银行存款证明等保证履约的材料;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工程进度按一定比例返还,但必须保证在项目完工前未返还的履约保证金不少于分包合同额的3%,确认外欠款风险可控后返还。(2)现汇项目和不需要分包队伍垫资的广义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比例为分包合同额的3%10%。1)隧道工程分包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占合同额比例不得低于3%,且不得少于200万兀2)对评价为AA的诚信合作人,履约保证金可按分包合同额的L5%收取,连续两年评为AA的诚信合作人,履约保证金可减免;连续两年评为A的诚

18、信合作人,履约保证金可按分包合同额的1.5%收取。3)对评价为AA的诚信合作人,如履约保证金按3%缴纳,可在开工6个月内全额返还;对评价为A的诚信合作人,如履约保证金按3%缴纳,可在开工12个月内全额返还。3 .工程款支付比例优惠,支付比例最多可在局制度的基础上增加5%o4 .质量保证金返还优惠,质量保证金在原制度10%的基础上最多可下调5%o5 .工期特别紧或者业主要求紧急进场的工程,可在签订备忘录或者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安排信誉评价为AA的诚信合作人进场施工,但必须有公司书面批准。各单位应保证“AA”优秀诚信合作人享受2条优惠政策;保证“A”优秀诚信合作人享受1条优惠政策。第十七条合作人黑名单

19、管理(一)分包队伍在施工期间出现下列情况的,由各单位或项目经理部填报江四公局合作人黑名单(附件6),经评审核定后,取消其参评资格,将评审结果上报中国交建,其不良记录记入中国交建劳务分包系统。不良记录包括:1 .将承接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次分包的。2 .以聚众闹事、越级上访,围堵项目经理部上级机关、业主、政府机关等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影响恶劣的。3 .对我局(或各单位)进行恶意诉讼或仲裁的,或与我局的纠纷案件中提出无理要求或虚假诉讼的。4 .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不稳定因素或引起集体上访的,恶意拖欠第三方款项导致第三方起诉我方的。5 .质量、安全和施工现场不服从管理,发生质量、安全和其他责任事故的

20、。6 .拒不服从管理和指挥,进度不能保证、现场管理混乱,损害企业形象的。7 .逃避事故或处理不及时,导致事故影响扩大化或影响社会稳定的。8 .串通投标、哄抬标价或采用贿赂、回扣等不正当手段参与投标的。9 .私刻伪造我方印章,或伪造相关方印章用于与我方业务中的行为的;冒充我方人员对外签认,导致纠纷或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的。10 .给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的其他行为。(二)局、各单位和项目经理部应加强黑名单管理,各单位不得使用江四公局合作人黑名单中的合作人。(三)列入封四公局合作人黑名单的诚信合作人队伍,同步列入交建云电商分包商黑名单中,不再参与集团招投标。第四章诚信合作人推荐第十八条局本

21、部、各单位本部人员,各项目副职及以上人员都有推荐优秀合作人的权力。局本部人员向局项目管理部推荐,也可向公司项目管理部推荐;各单位人员向本公司项目管理部推荐。按照属地和就近原则根据诚信合作人的具体情况委托项目经理部进行考察(要求考察人员不少于三人),编制诚信合作人考察审批表(附表2)经公司和局审批合格后按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和流程申报加入江四公局诚信合作人名册。第十九条考察人员及推荐人员要对考察结果(特别是施工经历、自有机械设备等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如发生劳务纠纷等问题,推荐人员要进行协助沟通的义务。对于弄虚作假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合作人,一旦发现则不予核准,则取消推荐人的推荐资格,必要时对推荐人通

22、报批评。第五章奖惩第二十条在年度信誉评价结果发布后,对于紧缺的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首次评为A级的合作队伍推荐人奖励500-1000元,首次评为AA级的合作队伍推荐人奖励IOoO2000元(经局项目管理部审核后,根据合作队伍施工类型,确定奖励金额)。第二十一条因诚信合作人管理人员未及时反馈相关信息造成该合作人出现违规事项而继续在局范围内中标,将对当事单位项管部经理及分管领导罚款50OTOOO元/次。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及项目经理部应按时进行诚信合作人评价,在诚信合作人评价工作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处罚IOOO-2000元/次。第二十三条对于弄虚作假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合作人,已经进入诚信合作人数据库的则立即清除出库,且不得再次申请入库。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局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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