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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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此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临

2、沂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XX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区辖区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库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污染事故、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1.4 工作原则1.4.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洪水资源的调控能力,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

3、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1.4.3 防汛抗旱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乡供水安全、生态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1.4.7

4、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洪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镇街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可设立前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2.1 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区人民政府设立XX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区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区水务局,并在区住建局设立城区防汛指挥办事机构。2.1.1 区防指组织机构区防指由区长任指挥,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指挥,区人武部部

5、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区应急办、区人武部、区水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安监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XX国土资源分局、XX交通运输分局、XX区公路局、区农业局、区农机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卫计局、区粮食局、区旅游局、区供销社、区城管局、XX河道管理局、区有线广播电视台、XX公安分局、XX消防大队、XX交警大队、临沂供电公司XX客户服务中心、XX移动公司、XX联通公司、XX电信公司、XX人寿公司、XX人保公司的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2.1.2 区防指职责(1)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区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实

6、施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拟定全区防汛抗旱地方性法规、政策性规章、制度、文件等,及时提出防汛抗旱工作具体部署。(2)组织制订实施区内主要河流、水库防御洪水方案、全区防汛抗旱预案和调水方案,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和水资源调度工作;(3)及时掌握全区汛情、旱情、灾情,组织指挥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工作,做好洪水管理工作。(4)督促检查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5)组织调配全区防汛抗旱物资和队伍,负责区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6)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2.1.3 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1)总体职责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部门、本

7、系统的职责分工,逐级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加强防范措施,组织防汛检查,督促整改防汛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扎实有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总和区委、区政府一系列防汛抗旱重大部署,执行区防指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指令,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全区防汛抗旱工作。(2)部门职责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防汛抢险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基干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等工作。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洪抗旱措施的任务。区政府应急办:履行汛期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枢纽作用;指导全区洪涝和干旱突发事件应急体

8、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协助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牵头组织特别重大、重大突发防汛抗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区水务局:负责全区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防洪预案和水资源应急预案;负责指导、监督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抗洪抢险工作;提供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做好防汛调度和抗旱水源的调度;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区度汛措施、工程防汛岁修、应急处理及水毁工程修复计划;组织制定抗旱预案,指导全区抗旱工作;负责水产养殖业的安全生产;养殖户汛期避险知识培训以及渔业生产恢复工作;指导城区防汛工作。区发改局:负责防汛抗旱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规划及建

9、设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区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洪、抗旱、救灾物资调拨和供应;协助地方政府抓好企业的防汛工作;协调解决抗洪抢险期间的电力供应。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汛期市场管理,整顿流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活重要必需品的供应;协助做好防汛物资供应。区安监局: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建度汛工程项目的安全度汛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要防洪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区教体局:负责加强对全区各类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应对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才是高学校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督导各学校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加强校舍安全排查和维护,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区民政局:负责

10、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发放灾民生活救济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情信息。区财政局: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城区防汛排涝规划、应急供水预案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加强城区防汛排涝、城市供水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组织城市规划区防汛排涝抢险及应急供水工程。区人社局:负责协助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和人员调配;组织表彰、奖励抗洪抢险及抗旱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区农业局:负责洪涝旱灾后农业生产救灾、恢复;掌握农业洪涝受灾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区农机局:协助做好防汛物

11、资供应;负责组织调用农业机械参加防汛抢险工作。区林业局:负责指导林场、苗圃的救灾、生产恢复工作,组织协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搞好清除河道行洪区内的阻水林木。区畜牧兽医局:负责指导养殖场的救灾、防疫、生产恢复工作。区卫计局:负责抗洪抢险医疗救护和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区粮食局:负责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和受灾群众所需粮食物资调拨和供应。区旅游局:组织编制全区旅游系统的安全度汛方案,制订各景区及重要景点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团和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区供销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汛物资的供应;负责组织提供抢险人员和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必需物资。区城管局:负责城区内的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督

12、促城区内建筑垃圾的及时清理工作;监督城区内雨前及时清扫和运输道路上的垃圾杂物,雨后及时清扫道路,尽快恢复路面清洁。区有线广播电视台:负责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按区防指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雨水情、汛情、旱情、风暴潮等信息,跟踪报道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活动,向全社会宣传防汛抢险、抗旱救灾、抗灾自救知识。XX河道管理局:负责沂沐河防汛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沂河、沐河等直管工程的防洪预案;负责沂沐河等直管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和调度运用;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沂河、沐河的防洪抢险工作;组织开展沂沐河防洪工程应急处理和水毁工程的修复。XX公安分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

13、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城市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协助做好河道、水库清障及抢险救灾通行工作。XX消防大队: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协助有关部门防洪、防涝、建筑物倒塌等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XX交警大队:负责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通行。XX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因暴雨引发的突发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点险工险段抢险措施的制定落实。XX交通运输分局:负责所辖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

14、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抗旱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XX区公路局: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和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临沂供电公司XX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运行安全;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XX移动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确保汛期通信畅通。XX联通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确保汛期通信畅通。XX电信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确保汛期通信畅通。XX人寿公司:

15、负责投保群众因洪水灾害发生人身伤亡的理赔工作。XX人保公司:负责投保财产因洪水灾害造成损失的理赔工作。(3)职能组职责按照职责分工,由区防指成员组成十二个职能组。第一组:组织组:区人武部、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人社局、XX公安分局、XX消防大队。职责:负责三线队伍的组织落实、抢险训练及组织工作。第二组:物资供应组: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农机局。职责:负责防汛抗洪所需料物的准备、调配及供应。第三组:城市防汛组: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旅游局职责:安排、督促、检查、落实城区防汛工作。第四组:工业防汛组:区经信局、区安监局、区水务局。职责:安排、督促、检查、落实工商企业的防汛工作。第五组:生

16、活供应组:区粮食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职责:负责汛期抢险队伍、灾民的生活供应。第六组:医疗卫生组:区卫计局、区畜牧兽医局职责:负责防汛抢险队伍、灾民的医疗和汛期防疫的组织安排。第七组:交通运输组:XX交通运输分局、XX交警大队、XX区公路局、区水务局。职责:负责防汛抢险车辆的落实,道路勘察、防汛应急情况下的运输组织。第八组:通讯联络组:区有线广播电视台、XX联通公司、XX移动公司、XX电信公司。职责:负责提供防汛信息,保证通讯联络畅通。第九组:电力供应组:临沂供电公司XX客户服务中心职责:负责防汛电力调配,供应关键部门电力。第十组:灾后生产生活组: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XX人寿公司、

17、XX人保公司。职责:负责灾后生产恢复和生活安排。第十一组:汛期险工险段检查、河道清障组: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林业局、XX河道管理局、XX国土资源分局。职责:负责重点险工险段检查、督导,抢险措施落实,河道沟渠阻水植物、养鱼网箱、临时围堰、建筑垃圾等障碍物清除工作。第十二组:综合调度参谋组: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办、区住建局、区水务局、XX河道管理局。职责:负责防汛信息的综合调度,当好领导参谋。(4)分包职责全区防汛工作实行区防指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制,区防指成员对分包片区代表区防指行使防汛组织、协调、监督、指挥的权力,对分包片区的防汛工作实行全年全过程负责。按照区防指的统一部署,分包区防指成员组成防

18、汛检查督导组,对分包片区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防汛检查和在建防洪工程及重点河道治理督导,汛期要随时调度有关情况,每个月至少检查督导一次。对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要及时形成整改意见并反馈区防指,以区防指名义向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指下达整改通知。对整改责任落实的情况,各防汛检查督导组要跟踪督查,在整改责任书下达30日内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完善整改工作档案,以备责任核查。各防汛检查督导组要加强分包片区防汛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重点河道治理工作情况的调度,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区防指。分包片区汛期如有重大灾情、险情,分包防指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协助指导地方进行抢险救灾。2.1.4 区防办

19、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总、省防总、市防总、淮河防指、区防指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指示。(2)承办区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实;(3)负责组织区内主要河道、水库防洪抗旱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审批重要水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4)组织实施区内主要河道、水工程防洪排涝调度方案和指导实施有关防台风方案;(5)参与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6)负责防汛通信、调度现代化的规划、建湍口管理;(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抗旱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8)及时准确地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和水务工程的运

20、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9)提出全区防汛抗旱参考意见,供区政府和区防指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汛抗旱重大事故和表彰先进。2.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区防指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2.3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重要防洪任务的单位,汛期可组建临时防汛指挥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跨行政区域的,可组织联合防汛指挥机构;有防洪任务的部门、行业、企业根据需要特别是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成立防汛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3预防和预警机制3.1

21、预防预警信息3.1.1 气象水文信息区防办及时同上级气象、水文部门联系,掌握天气降雨及洪水预报情况,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3.1.2 工程信息(1)堤防工程信息a、当主要河湖发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闸坝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检测,并在每日8时前将堤防、闸坝等工程设施的运行、出险和防守等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区防指。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防汛工程指挥部、镇(街道)防指应在险情发生后及时报区防指,并在2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基本数据报区防指。b、当各类河道、水库的堤防和闸坝等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

22、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及时向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区防指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和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及提供抢险物资、抢险队伍支持。(2)水库工程信息a、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放水洞(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立即上报区防指。水库出险应在1小时内初步核实险情基本数据向上一级防指报告,2小时内报区防指。b、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防洪

23、抢险预案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险位置、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c、当出现特大暴雨,有漫坝危险或发生重大险情危及大坝安全,同时通信中断无法向上级请示决策时,水库防汛指挥机构可以按照水库汛期控制运用方案中的非常措施执行,以确保大坝安全,尽量减少灾害损失。d、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确保群众安全转移,以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3.1.3 洪涝灾情信息(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

24、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广播电视、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2)洪涝灾情发生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主管部门要及时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要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区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洪救灾提供准确依据。(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3.1.4 旱情信息(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2

25、)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墙情、旱情监测情况和城乡供水情况。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3.2 预防预警行动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预报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

26、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堤段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涉及河库度汛安全的在建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河道、水库和城区防洪预案、风暴潮防御方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城区抗旱预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河道、湖泊堤防险工险段及水库病险部位,要制定工程抢险方案。(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重点防洪工程及受洪水威胁单位的防洪物资储备定额,根据

27、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的标准确定。防汛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社会号料等多种储存方式。(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司,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的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能及时传递。(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水库、滩涂、人工水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责令限期拆除;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

28、采取补救措施。3.2.2 河道及水库洪水预警(1)当主要河道、水库发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由区防指向社会公布有关汛情、工情、灾情以及抢险情况等;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区防指可依法向社会公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在辖区内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等。(2)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降雨情况和水情预报,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向社会发布,必要时,及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3.2.3 山洪灾害预警(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预警。(2)区

29、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水务、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群众转移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镇(街道)、村和有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告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3.2.4 台风与温带风暴潮灾害预警(1)区防指根据中央气象台、省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包括超强台风、强台风、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

30、热带低压)信息,未来趋势预报,台风中各级气象管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密切关注,及时从市防指及有关部门获取相关信息。(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方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3)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地方,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4)水务部门要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主要河道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要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5)住建、交通、电力、通信、工商、城管、水务等部门要

31、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及时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避风和养殖人员撤离。(6)受台风影响的地方,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编制防御台风暴潮预案。3.2.5 干旱灾害预警(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

32、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3.2.6 供水危机预警因干旱引起的大范围供水危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3.3 预警支持系统3.3.1 洪水.干旱风险图(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沂河、沐河的决口洪水风险图由省防总组织制定。(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3.3.2 防御洪水方案(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河道、水库洪水方案,主动应对各类洪水。(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

33、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3)沂河、沐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沂沐河管理机构组织制定,报淮委审批。其他河道防御洪水方案,按照管理权限,由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制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经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和法规效力,必须严格执行。3.3.3 抗旱预案(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包括城区抗旱预案),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2)各类抗旱预案由当地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有关地区贯彻执行。4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4.1.1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4.1.

34、2 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进入紧急抗旱期,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跟踪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4.1.3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上报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4.1.4 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

35、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4.1.5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4.2 I级应急响应:4.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级响应(1)预报沂河、沐河、汤河等主要河系将发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沂河、汤河、沐河等堤防、险工、涵闸等防洪工程多处发生重大险情;(2)沂河、沐河、汤河主要河道、重要支流或数条中型河道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决口漫溢;(3)某镇(街道)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或数镇(街道)同时发生严重洪

36、涝灾害;(4)城区或多处城镇驻地同时发生严重涝灾;(5)市气象局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6)某镇(街道)发生特大干旱或数镇(街道)同时发生严重干旱;(7)城区发生极度干旱。4.2.2 I级响应行动(1)区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有关区领导、区防指成员、区直有关部门参加,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同时将情况上报市防总,提请区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区政府视情况组成前线指挥部,现场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区防指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水务、防洪工程调度,并在12小时内派督导组、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

37、指导。区防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根据需要随时在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滚动发布汛(旱)情,报导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财政部门及时为抢险救灾提供应急资金。区防办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公路、交通、交警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2)相关镇(街道)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由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有关

38、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务、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组织强化抗旱工作。镇(街道)防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及时将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当地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区防指。根据需要随时在区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相关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4.3 II级应急响应4.3.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I级响应。1.预报沂河、沐河等主要河系将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

39、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预计沂河、沐河、汤河堤防、险工、涵闸等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2、沂河、沐河主要河道及重要支流发生重大险情,或穿越城镇的数条主要河流同时发生决口漫溢等重大险情;3、某镇(街道)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数镇(街道)同时发生较大洪涝灾害;4、数条主要河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中型河道发生决口漫溢;5、市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6、某镇(街道)发生严重干旱或数镇(街道)同时发生中度干旱7、城区发生中度干旱。区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区防指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同时将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市防指。区防指派出工作组

40、指导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严重时,提请区政府研究部署。区防指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水务、防洪工程调度,并在12小时内派督导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根据需要在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财政局及时为抢险救灾提供应急资金。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局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指导医疗救护。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相关镇(街道)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由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有关责任人

41、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务、防洪工程;根据预案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抢护险情,或组织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及时将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区防指,根据需要在区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相关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n级响应1.预报沂河、沐河等主要河系将发生10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2、穿越城镇的数条主要河流同时发生超警戒水

42、位洪水;或某条主要河道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数条中型河道发生重大险情;或主要河道的重要支流发生决口漫溢;3、某镇(街道)发生较大洪涝灾害;4、市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5、某镇(街道)发生中度干旱。4.4.2In级响应彳亍动(1)区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按照权限调度水务、防洪工程,同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区防指指挥、分管副区长,并报市防指。区防指在12小时内派督导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根据需要在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财政部门及时为抢险

43、救灾提供应急资金。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2)相关镇(街道)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到一线具体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区防指。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当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4.5 IV级应急响应4.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V级响应1.沂河、沐河等主要河系发生10年一遇以下洪水

44、,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2、穿越城镇的主要河流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或某条主要河道发生低于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数条主要河道重要支流、某条中型河道发生重大险情;部分镇(街道)发生大暴雨;3、某镇(街道)发生一般洪涝灾害;4、某城镇驻地发生一般洪涝灾害;5、某座(小二型)水库垮坝,或两座(小二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数座重要塘坝同时发生重大险情。6、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7、某镇(街道)发生轻度干旱;4.5.2 IV级响应行动(1)区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将情况及

45、时上报区政府,区防指指挥、常务副指挥和副指挥,并通报区防指成员单位。(2)相关镇(街道)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办事处)和区防指。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4.6.1 河库洪水(1)当河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申请动用部队、武警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2)当河库洪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

46、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河库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启用分洪河道,采取超标准洪水应急处理措施,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有关规定,区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4.6.2 渍涝灾害(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移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

47、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2)在河库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4.6.3 山洪灾害(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水务、国土资源、民政、住建、环保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当地政府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镇街或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

48、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军分区、武警支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应组织水务、国土资源、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应召集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4.6.4 风暴潮灾害(1)风暴潮(含热带低压)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督促相关地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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