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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设立短缺药品管理工作组的通知为规范我院短缺药品管理,促进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临床诊疗需求,依据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管理指南(2018年版),以及医疗机构短缺药品分类分级与替代使用技术指南(国卫办药政函(2019)625号)等相关规定和指南,在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短缺药品管理工作组,负责短缺药品管理相关工作。一、工作组成员组长:院长副组长:副院长医务科主任药学部负责人成员:上述成员各临床科室成员公共卫生科护理部信息科药剂科负责人二、工作组职责1、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2、负责制订本院短缺药品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3、负责组织本院短缺药品识别、确认与处置,包括:短缺药品信息的收集与确认、分析与评估、上报与内部通报;4、负责组织本院短缺药品替代药品的遴选工作;5、负责短缺药品相关工作的沟通和协调,预防药品短缺发生及处理伦理学相关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