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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嘉陵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作如下调整:一、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南充市嘉陵区城区、建制镇、工矿区规划范围内的应税土地。根据市政建设情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保持税负稳定,公平税负,将南充市嘉陵区土地划分为一至五级,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2元至2元。具体等级范围及税额标准详见附件。二、执行时间上述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如有效期内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修订或者重新发布,则按修订或者重新发布的政
2、策文件执行。附件南充市嘉陵区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建议标准表名称土地等级每平方米年税额(元)等级地域范围城市规划区一级12东至嘉陵江,西至白燕大道、书房大道,北至西河南路延长线隧道出口、西河大桥、桓子河大桥,南至泥溪口大桥、春江路、燕京东路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二级9东至嘉陵江,西至兰渝铁路,北至泥溪口大桥、春江路、燕京大道、书房大道、沪蓉高速,南至安乐坝大桥、郭家桥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三级6上述一级、二级区域及四级以外的其它区城规划区范围。四级4.2嘉陵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南充化学工业园规划范围。建制镇五级2李渡镇、金凤镇、大通镇、龙蟠镇、一立镇、安福镇、金宝镇、吉安镇、双桂镇、曲水镇、七宝寺镇、安平镇、世阳镇、三会镇、里坝镇、龙岭镇、河西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