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销售交付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法律责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销售交付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法律责任.docx(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关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销售、交付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法律责任(一)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二)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销售、交付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本条款中的检验指监督检验。(三)责任形式L行政责任。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2.刑事责任。参看第九十八条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