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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家属区管理规定一、家属区门卫、护楼保卫工作和现有便民服务摊点由家委会负责管理。二、除经校园管理委员会批准开设的经营门点和摊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家属区内设立摊点或经营门点。家委会负责检查和清理此项工作。三、在校保卫处的指导下,家委会负责进出家属区的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四、外单位大货车及大型客车严禁进入家属区(搬家除外)。因基建工程而要进入家属区的货车,需持校基建处证明,方可进行家属区。其它用途的外来中、小型机动车辆(出租小汽车除外),持用车单位证明或由我校人员带车方可进入家属区,并一律出入中门(粮店西侧),其它大门不准通行。五、外单位车辆不准在家属区停放。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停放的,应经家委会批准,并交纳停车费,每日每次2元。本校单位和教职工家属私人车辆在家属区停放的,每月交停车费30元。停车费由家委会收取,并开具统一收款票据,停车费上交计财处。六、在家属区进行劳务活动的外来人员,必须事先到校保卫处办理务工手续,凭保卫处发给的临时出入证出入家属区。无临时出入证者,门卫有权阻止其出入家属区。七、家属区大门关门时间:东门晚22时S次日6时中门晚23时S次日6时其余两个大门夜间只开小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