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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虚拟主机管理办法为促进我校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避免校内服务器建设重复投资,根据应用范围及用途、学校中心服务器的硬件性能与负载能力,通过一定的审批程序,为校内各单位提供虚拟主机服务(仅限于校内二级单位,暂不提供个人、社团及其他)。一.网络信息中心的权责1 .未经申请方许可,不擅自更改虚拟主机的软件配置以及数据资源。2 .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虚拟主机的硬件设备维护、虚拟主机的分配、IP地址、域名的分配、防火墙端口开放,保证虚拟主机的安全、网络畅通。3 .如遇紧急情况,例如临时停电,在联系不到虚拟主机负责人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关闭虚拟主机。4 .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在虚拟
2、主机上安装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客户端以及在上联端部署相关安全监控系统。5 .保留监督虚拟主机内容的权利,如果申请方发布的信息违反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关闭虚拟主机,直至申请方改善为止。如触犯国家有关法规,将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二.申请方的权责1 .申请部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国家法律和学院校规校纪,以及网络信息中心的管理规定。2 .申请部门须承诺虚拟主机上运行的应用服务内容不违反上述规定,不得使用该虚拟主机从事法律法规和学校禁止的活动,包括私自开设代理服务器,使用P2P软件、黑客扫描软件等,
3、尤其是不得发布含有色情、赌博、反动内容的信息以及发送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垃圾邮件)。3 .申请方的管理员首次使用虚拟机必须修改密码,并自行妥善保管好虚拟主机的账号和密码,我中心不提供密码找回服务。如因用户的账号和密码泄露,造成整个虚拟主机系统受攻击,或服务器信息内容遭破坏、信息丢失、不良信息被发布等,将取消对该单位的虚拟主机服务;如因没有及时进行信息安全监控,致使不良信息传播,且造成较大影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 .申请方的管理人员发生变更,请上报网络信息中心,并及时更换用户密码。5 .申请部门自行解决虚拟主机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并负责虚拟主机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三、申请程序1 .申请虚拟主机服务的校内单位,认真阅读本办法,确认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写学院虚拟主机申请表(见附件)。2 .提交申请表到教育信息化中心数据中心办公室。四、争议解决与不可抗力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的网络故障以及软硬件问题,网络信息中心不承担责任。2 .由于ISP(InternetServicesProvider)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将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与运营商联系,及时排除故障。3 .教育信息化中心保留对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