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知识问答.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306539 上传时间:2023-04-17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23.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知识问答.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知识问答.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知识问答.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知识问答.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知识问答.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知识问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知识问答.docx(20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知识问答问:汽车三包的定义是什么?答: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和退货的活动及责任。问: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发生争议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应当如何解决争议?答:(1)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2)可以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3)可以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4)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汽车“三包”争议处理程序有哪些?答:(1)各

2、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本辖区内有关汽车“三包”申诉并登记申诉信息;(2)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并于7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移送处理或者不予处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诉人;(3)对汽车“三包”申诉符合汽车“三包”规定和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51号)要求的,根据申诉人或者被申诉人的请求,采用行政调解方式予以处理,行政调解过程中可以引入专家技术咨询的方式;(4)经调解,申诉人与被申诉人达成一致意见的,调解人制作产品质量争议调解书,由申诉人和被申诉人自觉履行;(5)负责汽车“三包”争议调解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终结调解,对于复杂的汽车“三包”申诉可以

3、延长三十日,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终止调解;(6)处理汽车“三包”申诉的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汽车“三包”申诉工作信息归档并报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谁承担?答:该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问:家用汽车生产者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哪些信息?答:家用汽车生产者应当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备案生产者基本信息、车型信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和退换车信息等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关信息,

4、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备案。问:家用汽车产品应当具有哪些随车文件?答:家用汽车产品应当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问:产品使用说明书有哪些要求?答: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当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等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家用汽车产品所具有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在相关标准中没有规定的,其性能指标、工作条件、工作环境等要求应当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明示。问:三包凭证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答: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规格、车辆识别代号(VIN).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销售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销售网点资料

5、、销售日期;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修理网点资料或者相关查询方式;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以及按照规定要求应当明示的其他内容。问:销售者销售家用汽车产品时应当向消费者交付哪些资料或者提醒哪些事项?答:(I)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以及发票;(2)按照随车物品清单等随车文件向消费者交付随车工具、备件等物品;(3)当面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现场可查验的质量状况;(4)明示并交付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5)明示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6)明示由生产者约定的修理者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修理网点资料,但不得限制消费者

6、在上述修理网点中自主选择修理者;(7)在三包凭证上填写有关销售信息;(8)提醒消费者阅读安全注意事项、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问:销售者销售进口家用汽车产品时,应当向消费者交付哪此特殊资料?答:销售者应当明示并交付海关出具的货物进口证明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等资料。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记录应当有哪些内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送修问题、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和工时费、拖运费、提供备用车的信息或者交通费用补偿金额、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盖章等。问:汽车三包”规定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的零

7、部件的质量有哪些要求?答:用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且其质量不低于家用汽车产品生产装配线上的产品。问: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而不能安全行驶或者无法行驶的,修理者应当提供哪些服务?答:应当提供电话咨询修理服务;电话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场修理服务,并承担合理的车辆拖运费。问: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应当如何计算?答: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OOO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

8、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问: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是否可以免费修理?包括哪些费用?答:消费者凭三包凭证可以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问: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是否可以免费更换?答: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问: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

9、的,是否可以免费更换?答: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问: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过长,是否应当为消费者给予交通费用补偿?答: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问:在家用汽车产品

10、包修期内,汽车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过长或者次数过多,是否可以免费更换?答: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下列情形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上述规定的修理时间:(1)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线束等特殊零部件的运输时间;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2)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问: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的问题,是否可以免费更换或退货?答: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

11、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问: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在哪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或退货的?答: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2)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

12、计算;(3)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问: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是否应当给予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如无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应当符合哪些要求?答: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新的合格的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更换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

13、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问: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或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履行更换或退货责任?答:(1)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换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更换家用汽车产品证明。(2)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车证明,并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按问:按照汽车“三包”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除销售者依照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外,消费者是否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

14、的合理使用补偿用?合理使用补偿用如何计算?答:是。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X行驶里程(km)/IoOoX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问: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书面要求更换、退货的,销售者应当多长时间内作出答复?答:销售者应当自收到消费者书面要求更换、退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问:消费者遗失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的,是否可以向销售者、生产者申请补办?多长时间内可以补办?补办后是否继续享有相应权利?答:可以。消费者遗失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的,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在接到消费

15、者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消费者向销售者、生产者申请补办三包凭证后,可以依照本规定继续享有相应权利。问:按规定更换家用汽车产品后,销售者、生产者是否应当提供新的三包凭证?其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如何计算?答:按照汽车“三包”规定更换家用汽车产品后,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新的三包凭证,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问: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发生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转移的,三包凭证如何转移?三包责任是否有改变?答: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发生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转移的,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三包责任不因汽车所有权转移而改变。问:在哪些情况下,经

16、营者可以不承担汽车“三包”规定所规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答:(1)易损耗零部件超出生产者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2)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a)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b)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C)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d)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e)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f)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3)在家用汽车产

17、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问: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由哪个部门组建?能否使用技术咨询人员参与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的咨询费用由谁来支付?答: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为争议处理提供技术咨询;经争议双方同意,可以选择技术咨询人员参与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咨询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问:GB/T29632规定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的发动机、变速器总成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至少包括哪些?答:(1)发动机:曲轴、主轴承、连杆轴承、活塞、活塞环、活塞销;气缸盖;凸轮轴、气门;气缸体;(2)变速器:箱体;齿轮、轴类、轴

18、承、箱内动力传动元件(含离合器、制动器)。问:GB/T29632规定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等系统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至少包括哪些?答:(1)转向系统:转向机总成;转向柱、转向万向节;转向拉杆(不含球头)、转向节;(2)制动系统:制动主缸、轮缸、助力器、制动踏板及其支架;(3)悬架系统:弹簧(螺旋弹簧、扭杆弹簧、钢板弹簧、空气弹簧、液压弹簧等);控制臂、连杆;(4)前/后桥:桥壳;主减速器、差速器;传动轴、半轴;(5)车身:车身骨架;副车架;纵梁、横梁、前后车门本体。问:GB/T29632规定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包括哪些?答:

19、包括空气滤清器、空调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燃料滤清器、火花塞、制动衬片、离合器片、轮胎、蓄电池、遥控器电池、灯泡、刮水器刮片、保险丝及普通继电器(不含集成控制单元)问:GB/T29632规定特殊零部件范围包括哪些?答:汽车产品中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等定制的特殊零部件包括防盗系统和全车主线束。其中,防盗系统不应超出点火锁芯、钥匙、防盗控制单元。问:生产者应当通过汽车产品三包信息系统,向公众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哪些?答:生产者公开的信息范围如下:车型信息,销售和修理网点信息,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关信息。生产者应公开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的方式和渠道,并在随车文件中向

20、用户提供。问:汽车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专家应当符合哪些条件?答:专家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1)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2)在汽车设计制造、维修、检测、教学科研、质量鉴定,以及法律政策、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等领域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对于汽车维修领域专家,应有汽车诊断、维修或索赔等相关专业技术学习和培训经历,并取得相关资质;(3)熟悉汽车三包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程序,并能够胜任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工作;(4)本人愿意并能够以独立身份参加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工作,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5)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问:汽车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专家或推荐单位

21、应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哪些书面申请材料:答:(1)专家申请表/推荐表;(2)个人身份证明材料;(3)学历和学位证明,汽车诊断、维修或索赔、检测、质量和安全管理相关培训证书或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汽车维修技能认证证书等。问:汽车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专家遴选程序有哪些?答:遴选程序如下:(1)由申请人在专家管理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打印专家申请表/推荐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申请材料。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申请人资质进行评审,符合条件者在专家管理系统中登记;(2)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符合条件者开展培训,将培训情况在专家管理系统中登记,对培训合格并拟聘请的,通过专家

22、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专家聘书编号;(3)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专家聘书样式要求,统一样式制作聘书,向专家颁发,并与专家签署行为规范和保密承诺书。问:选取汽车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专家参与争议处理技术咨询工作,应当符合哪些要求?答:(1)专家应当与相关经营者、车辆品牌和消费者无利害关系;(2)专家的知识结构和技术能力应当与争议涉及的问题相适应。问:汽车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专家应遵守哪些纪律?答:(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遵守签署的行为规范和保密承诺书;(2)客观、公正地参与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和技术咨询工作,避免造成汽车相关经营者之间借从事技术咨询进行不正当竞争;(3)在参与汽

23、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和技术咨询期间,不得擅自与争议相关方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4)不得擅自将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情况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公布,并对相关资料进行保密。问:汽车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专家任期多长时间?到期后是否可以留任?答:专家任期为5年。任期结束前6个月,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复审,符合聘任条件的专家可继续留任。问:在哪种情形下,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解聘汽车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专家?答:(1)本人不愿意、无法承担或技术能力不能够承担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和技术咨询工作的。(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纪律,出现不良记录的;(3)违反专家行为规范、保密承诺书规定内容的;(4)不再符合汽车三包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