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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事记编辑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XXXX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事记编辑整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集团公司大事记编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大事记是对公司大事、要事的记载,是编纂资料、总结工作、查证历史的重要依据,具有存史、资政、教化功能。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统一负责大事记编写工作;各部门依据公司相关要求,做好本部门大事记资料报送和本部门大事记编辑工作。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第二章记载范围第五条凡涉及公司全局性的重要活动、典型事件以及对公司工作和历史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事件,均应列为大事。第六条与公司有关的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综合部门
2、、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大事、要事。第七条公司主要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及参加的国家、地方或行业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第八条公司颁布的重要决定、规定、通知、通告等文件。第九条公司领导调动、任免、奖惩等情况。第十条公司管理体制和机构的重大变化。第十一条公司新建工程开工、新机组投产。第十二条公司领导出席的重要外事活动和来访、出访。第十三条中央及地方政府市级以上领导视察、检查、指导公司工作的情况。第十四条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指公司发生的重、特大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因自然灾害及外力破坏对电力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第十五条公司参加的重要公益活动。第十六条重大突发事件。主要指公司重要社情动
3、态、重大灾情及其他突发紧急情况,包括游行、非法集会、冲击电力企业、破坏电力设施等影响电力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第十七条受到中央、省地方新闻媒体报道,对公司形象、声誉产生重要影响的事件。第十八条公司和员工获得的荣誉及取得的重大成绩等。第十九条需要记载的其他大事、要事。第三章记载要求第二十条大事记的记载主要依据公司上报的信息、公司下发的文件、公司网站、各部门报送的资料。第二十一条记载要真实、准确,文字要简洁,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新事不丢,精心遴选。第二十二条大事记以第三人称记录,秉笔直书,述而不评。第二十三条“以时为序”,即按时间顺序记载。第二十四条“日为单元”,即时间一般记载到日。地
4、点按省、市的顺序记载,重要的可记载到准确地点,人物姓名、职务要规范、准确;各种名称要使用全称或规范简称。第二十五条“一事一记”,即对大事、要事的五个要素(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要记录齐全、记录清楚。第二十六条“以事系人”,即以记载重大事件、重要事项为主,记载人物为辅。第二十七条有些持续较长时间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可以结束后作一次综合记载。第二十八条文字书写规范,正文格式按照标准公文格式编写。第二十九条重要事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年内部署的重要专项工作,除报送文字记载外,都要报送相应的照片,并配以文字说明。第三十条照片要以记实为主同时讲究艺术性,布局要合理,像素要有保证。第四章报送要
5、求第三十一条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每季度收集大事记内容,各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收集工作,并于季度5日前报送,包括文字材料和图片材料。第三十二条重大事件可随时报送。第三十三条大事记编辑工作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负责公司大事记的编辑工作,记载内容要用电脑存贮,专人整理、保管。记录部门及专责人发生变动后,应及时调整。第三十四条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大事记编辑工作的归口管理,及时对公司大事记进行整理汇总。第三十五条公司大事记每年2月上旬汇编成册、印发。第五章结构编排第三十六条正文按时间顺序编排,每季度末记录一次季度人事任免,年末记录全年重要荣誉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