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学院开放性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31121 上传时间:2022-07-28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7.7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女子学院开放性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女子学院开放性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女子学院开放性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女子学院开放性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女子学院开放性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女子学院开放性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女子学院开放性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女子学院开放性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实验(实训)室是高等学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为充分发挥学院实验(实训1)室的资源优势,提高设备利用率、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和创新意识,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创业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进一步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实训1)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放性实验(实训)室是指学院正式筹建的各级、各类教学实验(实训)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在非教学时间能够面向学生开放使用的实验(实训1

2、)室。第二条全院各级教学单位要按照“面向全体、因材施教、讲求实效、形式多样”的原则,充分重视实验(实训)室开放工作,把实验(实训)室开放工作作为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将教学、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实训1)教学内容,将先进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思想引入实验(实训)教学,强化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第三条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验(实训)师资队伍素养,围绕实验(实训1)室开放工作安排进修、培训,组织交流、学习,并在硬件建设和政策机制等方面支持实验(实训)室开放工作。学院定期对实验(实训)室开放范围、水平和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应用于绩效考核、评优等方面

3、。第二章实验(实训)室开放的原则第四条实验(实训)室开放应贯彻“面向全体(教学、科研、社会)、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开放性实验(实训)教学应以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主,开放性实验(实训1)项目应体现项目的先进性、综合性和创新性。第五条学院的实验教学中心和各类实验(实训)室,都要充分挖掘人、财、物、信息等资源潜力,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实现实验(实训)室的开放。第六条实验(实训)室开放要结合教学条件和学生特点,对于低年级学生,主要训练其基本技能和实操能力;对于高年级学生,应注重培养其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第三章实验(实训)室开放的形式第七条实验(实训)室开放形式采取以学

4、生为主体,结合教学内容和实验(实训1)室自身的特点,根据学生的需要,灵活确定开放形式。学院鼓励实验(实训1)室开放形式多种多样。1.培养方案内实验、实习项目型。原则上,培养方案内的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均应作为开放性实验项目,学生根据自己的专长、兴趣爱好、课余时间等预约选做实验(实训)。2 .教师课题引导型:根据实验(实训)室条件,指导教师结合科研实践,设置具有一定研究意义的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实训),指导学生进入实验(实训)室,参与科研活动。3 .学生课题引导型:学生个人或团队自主选择指导教师,自行拟定实验(实训)课题或研究课题,结合实验(实训)室的研究方向和现有条件开展各类学科

5、竞赛、小发明、小制作、论文、专利等实验(实训)活动。第八条为保证实验(实训)室开放的效果,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以上各类形式的实验(实训1)室开放,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 .内容的前瞻性:培养方案内的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均应作为开放性实验向全校学生开放。学生可通过自主预约申请重做实验、实习项目,或进一步开展探究式实践,实现实验、实习教学在时间、空间和内容上的开放。2 .项目的自主性:实验(实训|)室开放项目是指导教师、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愿申请、选做的项目形式。3 .教师的专业性:实验(实训1)室开放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初级职称教师开设实验(实训1)室开

6、放项目,应有高级职称教师指导。第四章开放性实验(实训)室的管理负责。教务处负责推进实验(实训)室开放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主要职责包括:全校实验(实训)室开放运行政策的制定、开放教学的规划和指导、开放运行经费的管理、开放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开放教学效果的考核评估等。第十条各实验教学中心全面负责本单位实验(实训1)室开放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开放教学的规划与建设、确定开放教学的内容与范围、审批开放教学的计划与方案、安排本单位的实训教师、开放运行经费的使用、开放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与核查等。第十一条实验(实训)室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实验(实训1)室开放实施细则的制定、开放教学计划的编制与实施,根据实验(

7、实训)室开放计划及时做好仪器设备、实验(实训)耗材及实验(实训)环境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协助实验教学中心做好本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经费预算、结算以及工作量申报,负责实验(实训)室开放有关动态信息的整理归档和上报等。第十二条实验室开放项目的实施需要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由相关任课教师或实验(实训)室人员担任,具体根据开放项目的要求或由实验(实训1)室指定,或由学生自主聘请。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协助学生做好开放项目选题,审核学生拟定的技术方案与实施步躲,全程跟踪学生的实验、实习过程,及时解决实验(实训1)室开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负责维持好教学秩序、实验(实训1)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

8、认真填写好实验(实训)室使用记录。第十三条每学期结束后,由各实验教学中心汇总实验(实训1)室开放项目的耗材和指导老师的工作量,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并向学院申请专项经费。第五章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职责第十四条实验(实训)室开放实行谁主导谁负责,指导教师和开放实验(实训)室的直接负责人,应该对开放项目的过程和结果负责。实验(实训)时,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分析,激发学生兴趣,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在实验(实训1)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实训1)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检查学生的实验(实训1)操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指导教师负责对实验(实训)室开

9、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提交教务处备案。第十五条实验(实训)室开放项目是实验(实训)教学形式延伸和必要补充,参与实验(实训)室开放项目的学生,要按照日常教学的要求认真对待。学生在约定时间进入指定实验、实习场所,进入实验(实训)室,应向所在实验(实训)(实训)室登记、备案,并在指导教师全程跟踪下,完成课题的全部实验或实习等实践环节,独立撰写实验、实习分析与研究报告。学生填写申请表,各实验(实训)室根据学生人数多少和实验(实训)内容做好工作,学生在实验(实训)项目完成后,应提交实验(实训)报告或情况记录等,实验室责任人应做好实验(实训)成果的收集、归档等工作。第十六条学生开学初应关注教务处网站公布的

10、实验(实训)室开放项目,了解开放项目内容,结合自身情况对感兴趣的项目进行报名。获批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实验(实训),凡无故不参加开放实验(实训)次数超过2次者,将取消参加实验(实训)室开放项目的资格。学生进入实验(实训1)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实训1)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学生在实验(实训1)项目完成后,应向指导教师提交实验(实训)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实训)成果。第六章其他第十七条各单位应根据本管理办法,结合学科发展与专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室开放实施细则,规范有序地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并在开放模式、实践形式和运行管理等方面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