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执法检查表.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312263 上传时间:2023-04-18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43.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东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执法检查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山东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执法检查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山东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执法检查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山东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执法检查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山东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执法检查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山东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执法检查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执法检查表.docx(1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附件:山东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状况执法检查表检查类别查程检工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处置看法用求通要立系度B二SJu建体用应依照规定建立风险分级管操纵度,制度内容应包括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操纵措施的制定与实施、风险分级管控、责任部门、工作方法、工作流程以及持续改进等方面内容,并符合企业实际。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八条第四项;2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五项;3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2882-2016)第4.1条;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2883-2016)第4.1条;5 .各行

2、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实施指南。1 .一般行业未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操纵度(未开展工作)的,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在法定处罚幅度内选择最高幅度实施处罚,处3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7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的罚款。2 .高危行业未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操纵度(未开展工作)的,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在法定处罚幅度内选择最高幅度实施处罚,处5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3、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的罚款。应依照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步建立并实施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制度内容应包括隐患分级与分类、编制排查工程清单、制定排查计划、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建档监控、资金专项使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持续改进等内容,并符合企业实际。1 .一般行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 .高危行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立织构成组机应以正式文件明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机构,组织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应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1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2882-2016)第4.1条;2 .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实施指南。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5、规定、标准规范要求或企业实际状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育。说服教育状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检查类别检查工程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处置看法通用要求确责工明职分应以正式文件(可与成立组织机构文件合并下发)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应履行的职责。1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2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六条;3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2882-2016)第4.6条;4 .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实施指南。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求或企业实际状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

6、以说服教育。说服教育状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各责任人员应了解自身建设职责。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求或企业实际状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育。说服教育状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施员训实全培应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资金等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其次十五条第三款、第九十四条第四项;2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3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其次十九条;4 .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实施指南。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求或企业实际状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

7、以说服教育。说服教育状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应依照规定开展全员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培训,并如实记录全体人员的培训教育状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培训终止须进行闭卷考试,考核结果应记入培训档案。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状况的人数5人以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的罚之亲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状况的人数5人以上10人以

8、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3万元以上L6万元以下的罚款。3.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状况的人数10人以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6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检查类别检查工程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处置看法通用要求实任核落责

9、考应建立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或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中涵盖相关内容,明确考核奖惩的标准、频次、方式方法等,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薪酬相挂钩。应落实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根据双重预防体系考核结果予以奖惩。1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五项;2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2882-2016)第4.6条;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2883-2016)第4.4条;4 .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实施指南。1.一般行业未建立并按规定运行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实现风险的动态管理的,认定为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操纵度的一种

10、表现,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I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2.高危行业未建立并按规定运行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实现风险的动态管理的,认定为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操纵度的一种表现,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

11、以下罚款。险级控风分管险确之风点定应建立作业活动清单,清单应覆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作业活动和工艺操作,且与企业实际相符。应建立设备设施清单,清单应覆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设施、部位、场所、区域,且与企业实际相符。I.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五项;2 .安全生,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2882-2016)第6.2.1条、第6.2.2条;3 .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实施指南。1.一般行业未依照风险点划分原则,在本单位生产活动区域内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排查或者风险点确定缺项漏项严重或与企业实际严重不符的,认定为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操纵度的一种

12、表现,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2.高危行业未依照风险点划分原则,在本单位生产活动区域内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排查或者风险点确定缺项漏项严重或与企业实际严重不符的,认定为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操纵度的一种表现,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

13、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检查类别检查工程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处置看法险级控风分管险辨分斤危源识木应组织相关部门、班组、岗位人员针对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逐个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1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五项;2 .走全生,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2882-2016)第4.2条、第6.3条;3 .2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实施指南。L般行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或者危险源辨识、分析缺项漏项严重或与企业实际严重不符的,认定为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操纵度的一种表现,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

14、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2.高危行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或者危险源辨识、分析缺项漏项严重或与企业实际严重不符的,认定为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操纵度的一种表现,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贵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危险源辨识应合理,现

15、有管控措施应辨识齐全,描述应具有针对性,设备设施危险源辨识应重点考虑根源性危险源。险价风评风险评价准则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技术标准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等方面的规定。1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五项;2 .7Q东省生声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其次十九条;3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2882-2016)第6.1条、第6.4条;4 .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实施指南。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求或企业实际状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育。说服教育状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风

16、险评价过程中相关参数取值应依据本单位的风险评价准则,判定级别应基本合理。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求或企业实际状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育。说服教育状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应依据通则、细则、实施指南规定进行重大风险判定。1.一般行业未进行重大风险判定或者存在3项以上应为重大风险而未判定为重大风险的,认定为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操纵度的种表现,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5

17、万元以下罚款。2.高危行业未进行重大风险判定或者存在3项以上应为重大风险而未判定为重大风险的,认定为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操纵度的一种表现,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检查类别检查工程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处置看法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险级控风分管险纵施风操措从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识别并评估现有操纵措施的有效性。现有操纵措施不足以操纵此项风险,应提出建议或改进的

18、操纵措施。操纵措施应具体可操作并符合企业实际。1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五项;2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2882-2016)第4.2条、第4.5条、第6.5条;3滂行业去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实施指南。1.一般行业未制定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操纵措施或者操纵措施不符合有关法律标准规定或与企业实际严重不符的,认定为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操纵度的一种表现,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19、人员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2.高危行业未制定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操纵措施或者操纵措施不符合有关法律标准规定或与企业实际严重不符的,认定为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操纵度的一种表现,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风险操纵措施应在实施前进行评审,评审内容至少包括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是否使风险降低至可接受风险、是否产生新的风险、是否已选定最正确解决方案等内容。针对评价出的不可接受风险,应

20、补充制定操纵措施,补充制定的措施应具体可操作并符合企业实际,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险控施风管实应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和企业组织机构设置状况,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一般分为公司(厂)、部室(车间)、班组和岗位级,也可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状况,对风险管控层级进行增加或合并。1.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第四卜二条第五项;2.7艮全生声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2882-2016)第4.2条、第4.5条、第6.6条;3滂行业去全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1.一般行业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未依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或者确定的风险管控层级明显不符合通则、细则规定或与企

21、业实际严重不符的,认定为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操纵度的一种表现,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检查类别检查工程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处置看法应根据确定的风险管控层级和企业实际,确定各风险点的管控责任部门和管控责任人员。实施指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I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2.高危行业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未依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或者确定的风险管控层级明显不符合通则、细则规定或与企业实际严重不符的,认定为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操纵度的一种表现

22、,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各风险点管控责任人应把握所管控风险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和管控措施。险级控风分管险控单风管清应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清单应由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岗位人员按程序评审,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定发布。1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2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2882-2016)第6.7条;3 .

23、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实施指南。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求或企业实际状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育。说服教育状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内容应符合细则、实施指南的规定,涵盖确定的所有风险点、辨识出的危险源、所在位置、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信息。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求或企业实际状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育。说服教育状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检查类别检查工程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处置看法险知示风告警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

24、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1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五项;2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其次十九条;3 .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实施指南。L一般行业未对风险点进行公告或者公告的安全风险缺项漏项严重或与企业实际严重不符的,认定为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操纵度的一种表现,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

25、上1.5万元以下罚款。2.高危行业未对风险点进行公告或者公告的安全风险缺项漏项严重或与企业实际严重不符的,认定为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操纵度的一种表现,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上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L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根据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将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及工艺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应采取的措施通过培训方式告知各岗位人员及相关方,使其把握规避风险的措施并落实到位。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求或企业实际

26、状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育。说服教育状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险级控风分管险知示风告警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第九十六条第一项;2 .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实施指南;3 .工贸行业较大危害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1 .有1-2处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

27、元以上L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 .有3-4处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3万元检查类别检查工程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处置看法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有5处以上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

28、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6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说明:1 .上述认定为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操纵度的表现,主要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从企业应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依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实现风险的动态管理等方面予以细化。2 .上述认定为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操纵度的表现,均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实施处罚。对当事人违反同一项的多个违法情形实施罚款时,不得重复计算罚款额,其罚款

29、额不得高于该项规定数额的上限,也不得低于其规定数额的下限。3 .上述认定为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操纵度的表现,当事人存在4种以上情形或者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执法人员应当在自由裁量幅度内选择较高或者最高幅度确定处罚标准,但不得高于自由裁量幅度上限。患查理隐排治患查单恐排清应建立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消单内的排查内容及标准应包含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中各风险点、危险源及操纵措施。1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2883-2016)第7.1条;2 .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实施指南。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求或企业实际状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

30、服教育。说服教育状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应建立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清单内的排查工程及标准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双重预防体系相关地方标准要求。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求或企业实际状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育。说服教育状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患查理隐排治患查划除两计应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频次、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贝h实施指南。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求或企业实际状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育。说服教育状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患查施隐排实应依据隐患排

31、查清单,结合组织级别、排查类型等排查内容,编制各类型隐患排查标准(表),并严格对照排查。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第九十九条;2 .八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其次十条;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求或企业实际状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育。说服教育状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检查类别检查工程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处置看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隐患排查类型、周期、实施主体等应符合通则、细则等地方标准的要求和企业实际状况。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条;4 .山东省蚩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法第七条、第十

32、九条第一款其次项;5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2883-2016)第4.2条;6 .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贝1、实施指南。未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依据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其次项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0.3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

33、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状况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状况未完整记录(除隐瞒状况)或者向从业人员通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状况不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虚假或隐瞒状况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笫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34、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应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状况患查理隐排治般故患理一事隐治隐患整改前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条、其次十六条第五项;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2883-2016)第7.4条;4 .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实施指南。1 .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杳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

35、行治理暂行规定其次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2 .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其次十六应对自身排查出的隐患按期完成治理检查类别检查工程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处置看法隐患整改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3.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杳治理暂行规定其次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大故患理重事隐治应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1 .山东省重大生产安

36、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其次十六条第三项;3 .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法第十一条其次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4 .安基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其次十六条第六项;5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2883-2016)第7.4条;6 .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实施指南。未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的,依据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法第十九条第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万元以

37、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0.3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应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窠未制定聿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其次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发现1处事故隐患未制定治理方案的,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现2处未制定治理方案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现3处以上未制定治理方案的,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隐患治理前应制定并落实可靠的安全措施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求或企业实际状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育。说服教育状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应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未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的,依据

38、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0.3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重大事故隐患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监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单位对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监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监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其次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检查类别检查工程检查内容检查依据

39、处置看法患查理隐排治故患告事隐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向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视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1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其次十条、第四卜二条第六项;2 .7山、东省重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法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3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方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1.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不符合规定的,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

4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2.生产经营单位未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的,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生产经营单位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生产经营单位对存在的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据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杳治理方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

41、款,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0.3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有意提供虚假状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1.生产经营单位有意提供虚假状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发现1项的,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方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0.1万元以上0.3万元以下的罚款。2.生产经营单位有意提供虚假状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发现2项的,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方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

42、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0.3万元以上0.6万元以下的罚款。3.生产经营单位有意提供虚假状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发现3项以上的,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方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06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检查类别检查工程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处置看法持续改进评审企业每年应至少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状况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1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2882-2016)第9.2条;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2883-2016)第10.2条;3 .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实施指南。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求或企业实际状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育。说服教育状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更新应适时、及时针对工艺、设备、人员等重大变更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更新风险信息与风险管控措施,编制、更新风险管控清单。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求或企业实际状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育。说服教育状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应根据风险管控措施的变化状况或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清单,并按清单编制排查表,及时实施隐患排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