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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部考勤管理与业务考核指标细则为了使市场部发挥效用,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也为了使本部门的管理更加便捷、有效,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1 .专职业务员实行综合工作制,每星期一至五早8:20到单位报道,在车间点名后,回到部门,向部门经理汇报前一天的工作情况,并做好当天的工作计划。因考虑到实际情况,每天下班不必打卡。如有特殊情况早上不能报道者,需提前告知部门经理,未请假而擅自不来者、迟到者,按企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 .专职业务员与企业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基本工资为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且是有偿工资:即业务员需每日提供有效信息不少于3个,包括车型、车牌号、车主或司机姓名、联系电话。每月按20个工
2、作日计算,不少于60条有效信息。如未完成工作,视情况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3 .专职业务员考核实行滚动考核,由于业务员个人原因造成连续三个月业务提成不足1500元者,视为业务员主动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协助业务员办理认识调离手续。4 .业务员在外出时应注意交通安全,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费用与企业无关,但企业可协助业务员办理手续。5 .专职业务员作为本企业正式职工,适用于人事管理制度和员工守则等企业内部规定。6 .除第3条所规定的情况外,业务员如欲与本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天向企业提出,办好交接手续后,企业方可给予办理调离手续。7 .企业与专职业务员签订业务人员工作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8 .专职业务员档案调入后,企业可负担其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应由本人交回企业。9 .本规定解释权在市场部,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