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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做好乡镇体制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原财政所、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水产站、农机站、林业工作站等部门的档案由镇政府接管。为妥善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及我镇日常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经认真研究,结合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根据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档案条例,认真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档案收集与整理工作,及时做好档案清点、交接工作,妥善做好日常档案保管与利用工作,严防档案流失和失泄密问题发生,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二、档案管理工作小组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我镇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并成立坝仔镇档案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镇政府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协调推动工作落实,监督指导档
2、案交接与管理。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档案管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XX兼任主任。办公室职责:(1)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档案工作有关标准、规范;(2)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效利用;(3)对所属单位和系统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具体负责本镇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归档后的统一编目工作,促进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编目与检索、编辑与研究、保管以及提供利用等项业务建设;(4)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高温、防有害生
3、物、防有害气体、防光等八防工作;(5)学习和掌握档案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更新观念积极应用档案管理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三、档案收集和整理要求(一)根据坝仔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凡是反映本镇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均属收集归档范围。(二)原财政所、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水产站、农机站、林业工作站等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2022年9月1日(含)后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规范整理归档,并制作交接材料。未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依新的职责分工移交镇政府继续处理的,由镇政府负责收集归档。(三)原财政所负责收集本单位全部会计档案(各类财务账表、凭证及项
4、目资料等),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整理归档。(四)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统筹收集本单位履行职能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等,并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印章档案整理规则(DA/T40-2008)等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整理归档。(五)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要采取必要措施和手段,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严防档案流失和失泄密问题发生;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带走、留存、转移、销毁档案。四、档案清点、交接程序(一)原财政所、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水产站、农机站、林业工作站等部门应对所保管的各门类档案进行全面清点,并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统计内容包括:档案
5、总数量及各类档案的数量、永久、长期(或30年)、短期(或10年)等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数量、档案排架长度、档案电子数据(扫描件数、页数)以及资料数量。(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编制本单位各门类档案目录。文书档案目录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规范要求编制,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等按有关规定编制。档案目录应编制准确,做到账物相符。(三)档案清点、交接工作在交接双方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主持下进行,确认无误后双方在交接文据上签字,其中2份由双方分别存入各自全宗永久保管,1份交县档案局备案。(四)干部人事档案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在深化机构改革中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
6、求进行交接。五、档案基本编目(一)案卷封面项目“全宗名称”“类目名称”“案卷题名”、“时间”“保管期限”“件、页数”“档号,等填写齐全。(二)案卷脊背项目“全宗号”“目录号”“年度”“案卷号”等填写齐全。(三)档案盒封面和盒脊“全宗名称”“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起止件号(室)”“盒号”等填写齐全。(四)以卷为单位的纸质文书档案采用“全宗号-案卷目录号-案卷号-件、页(张)号”的结构编制档号;以件为单位的纸质文书档案采用“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的结构编制档号;科技档案采用“类别号-项目号-案卷号-件、页(张)号”的结构编制档号。会计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材料等按照相关规定
7、编制档号。(五)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填写齐全完整、规范;机读目录符合文书档案著录细则与机读目录数据交换格式等的规定。六、日常保管、利用要求(一)档案移交工作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原财政所、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水产站、农机站、林业工作站等部门将2022年9月1日(含)后的档案全宗移交至坝仔镇人民政府档案室保管。(二)档案封口管理期间,档案查阅、复制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档案实体原则上不外借,对确需借出的档案应及时催还,确保档案不流失。(三)涉密档案的管理与利用,严格按照国家保密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后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四)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档案工作是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职责。我镇将高度重视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五)档案工作人员在机构改革中要坚守岗位,如有工作变动,应在完成档案清点、移交手续后,再行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并由接收人员负责做好日常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