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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质量系统日常考核标准序号考核内容及目标分数评分标准得分一技术管理IOO1前期策划6L二级单位未按公司规定报送所属项目技术质量系统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台账的,每次扣3分。2.台账记录不完整的,每次扣1分。2施工组织设计181 .二级单位未按公司规定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台账的,每次扣3分;台账记录不完整的,每次扣1分;2 .未按照公司技术管理办法规定逐级上报施工组织设计的,每次扣2分;审批流程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3分;经审核提出意见,未按照意见进行修改的,每次扣2分;有实质性变化,未重新进行评审、审批的,每次扣3分;3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全的,每次扣3分;缺乏针对性的,每次扣2分;照搬投标阶段
2、施组的,每次扣5分。3图纸会审61 .二级单位未按公司规定报送所属项目图纸会审台账的,每次扣3分。2 .台账记录不完整的,每次扣1分。4危险源、环境因素10L项目及二级单位未定期对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的,每次扣2分;2,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评价取值不合理的,每次扣1分。3 .分局未按规定按时向公司报送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等因素辨识、评价、确认资料的,每次扣2分;4 .辨识出的重大危险因素与重要环境因素未制定管理措施的,每次扣2分。5 .分局未把关或未尽到指导辨识评价作用的,每次扣2分。5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专项应急预案等181 .二级单位未按公司规定报送安全专项施工
3、方案、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专项应急预案等审批台账的,每缺一个每次扣3分;台账记录不完整的,每次扣1分;2 .审批流程不符合公司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的,每次扣3分;审批日期出现矛盾的,每次扣2分;经审核提出意见,未按照意见进行修改的,每次扣2分;有实质性变化,未重新进行评审、审批的,每次扣3分;3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专项应急预案等编制内容不全的,每次扣2分。6技术及安全技术交底6L二级单位未按公司规定报送技术(安全技术)交底台账的,每次扣3分;2.台账记录不完整的,每次扣1分。7特殊过程管理61 .二级单位未按公司规定报送特殊过程确认台账的,每次扣3分;2 .台账记录不完整
4、的,每次扣1分。8数据分析和统计技术应用61 .未按时上报统计技术应用资料及总结、应用实例的,每次扣3分。2 .上报的总结未有实质性内容的,每次扣2分。9施工技术总结81 .二级单位未按照公司规定报送技术总结的,每次扣4分;2 .技术总结未重点突出项目的技术管控情况,二级单位对项目的技术管理检查及指导情况,未指出项目及分局管理亮点及不足,未制定改进措施的,每次扣2分。10PRP系统管理8技术版块信息化资料未输入的,每项目扣4分;未及时输入的,每项目扣2分;输入资料不完善的,每项目扣2分。11其他8公司临时下发的通知,分局不执行的,每次扣5分;执行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二质量管理1001制度落实
5、15L对公司及上级部门的文件、制度规定不落实的每次扣10分;2 .未上报规定要求的各项资料、总结及简报等每次扣3分;3 .上报的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或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扣3分。2质量报表151 .质量报表未上报的每次扣4分;2 .质量报表未按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3 .质量报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缺少签字的每次扣1分。3质量回访101 .未制定分局质量回访计划的扣2分;2 .计划未实施或未完全实施的扣1分;4监测装置10L未建立分局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的扣3分;2,列入装置不全、台帐内容不完整的扣2分;3.未及时收集并保存项目的检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扣1分。5QC活动15L未按规定进行QC小组
6、注册、立项的扣5分;2 .未进行Qe小组活动的,每项目扣2分;3 .参加公司QC成果发布会成果未达到项目数量80%的,扣5分。6PRP及信息化建设101 .质量各项资料上传不齐全的,扣3分;2 .信息化平台运转不正常的,扣3分。7质量自查报告101 .要求上报的质量自查报告不及时的扣2分;2 .自查报告编写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3 .自查报告不能真实反映项目具体情况的扣5分。8试验管理151 .试验季报未上报的每次扣5分;2 .试验季报未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分;3 .试验季报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缺少签字的每次扣2分;4 .试验台帐更新不及时或不够完善的扣2分;g.试验巡查报告不能真实反映项目试验管
7、理情况或者跟真实情况有出入的扣5分;6.未按照11局技【2013】347号文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土建工程试验工作管理办法履行工作职责的,扣5分。三科技管理1001管理组织机构10L未设置科技管理岗位的,扣2分;2 .设置科技管理岗位,但无人员配置的,扣1分;3 .未明确科技管理岗位职责的,扣2分。2年度科技工作计划15L未制定年度科技工作计划的,扣2分;2 .未明确科技进步目标、指标的,扣2分;3 .制定年度科技工作计划,但未有效实施的,扣2分。3科技立项40L擅自修改项目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等,未经公司批准的,每项扣2分;2 .在研项目未及时提交立项报告、阶段性成果报告的,每
8、项扣3分;3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未及时提交结题报告、验收报告等的,每项扣3分;4 .科技立项合同规定完成期限后3个月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需提出延期验收申请报告,说明延期理由及预期完成时间等,未及时提出的,每项扣3分;5 .超过科技立项合同规定的执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做出说明的,每项扣2分;6 .各项报告内容不符合实际,无实质性内容,总结不及时、不准确、弄虚作假等,每项扣5分;7 .科研项目开发活动情况表(RD表)填报不及时、不准确,每项扣5分;8 .项目部连续两年未开展科技项目的,扣5分。4研发费用投入35L研发费用归集及时、准确,归集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费、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专家咨询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等),根据科研项目开展实际,每缺少一项扣3分;注:其他费用一般不得超多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2.费用归集不及时,每项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