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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子学院优秀课程评选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优秀课程评审及管理,推动学院课程建设,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条件申报优秀课程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列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包括公共通识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等。2、申报师资:以集体形式申报的课程应拥有教学水平较高、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的教学梯队,课程带头人应是具有高级职称并担任本课程3年或3年以上的专任教师,课程组一般由3名或3名以上教师组成,且必须半数以上教师连续担任本课程教学2年或2年以上。以个人形式申报优秀课程,课程负责人必须是具有高级职称并担任本课程3年或3
2、年以上的专任教师。3、教学效果好,近3年有半数以上教师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教学奖(含优秀教师、优秀教学奖、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奖等),教学督导组、教师同行与学生反映良好。若申报公共外语、公共计算机等课程时,近三届学生等级考试通过率应高于省内同类院校的平均水平。4、长期坚持课程建设。教学建设规划合理,教学组织科学,教学管理规范。近3年,有科学规范的课程标准、每学期的教学日历、教学活动记录、教师相互听课制度和记录、新教师试讲制度和记录等。5、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开出率为100%,突出体现对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组织必要的社会实践,分组合理,完成较高水平的实践报告。6、深入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
3、究。近5年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并取得研究成果,在省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有相关教学研究论文(至少人均1篇)。二、评审程序1、课程组或个人申请:申报校级优秀课程,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和提交XX女子学院优秀课程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提供自评报告(包括反应主要观测点的自评等级结果)以及与申报表有关的附件材料。2、初评:系(部、中心)成立评选小组(不少于5人)进行初评,并由系(部)将评选结果和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3、学院评审:学院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对经过出身符合条件的课程进行考核评估。专家组评估的主要形式:听取课程带头人汇报,查阅相关材料,随堂听课,考察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召开学
4、生座谈会或对学生进行测试等方式,形成评审意见,并向课程组反馈评审意见。4、经专家组评估通过的课程,报学院审批后,公示一周。5、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正式公布校级优秀课程名单。三、评估指标体系及等级标准依据XX女子学院优秀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及内涵标准进行评估,评估结论分为达到优秀课程标准和未达到优秀课程标准两种。评估指标的等级分为A、B、C、D四级,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级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优秀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的二级指标为10项。当符合A8,C2,D=O时达到优秀课程标准。四、优秀课程的期限优秀课程的有效期限为4年。从被确定为校级优秀课程之日起,满4年的将自动取消其优秀课程称号。但满4年后,可重新组织申报,经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合格后重新获得优秀课程的称号。五、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教务处。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