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兼职教师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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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区兼职教师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区兼职教师管理工作,以“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为原则,以吸引优秀师资,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特制定本规定。一、本规定适用对象校区中心所有兼职教师。二、兼职教师的聘任(一)聘任标准1、聘任具有与所授课程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全H制D及以上学历者。2、优先聘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或富校教师职称者(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3、优先聘任具有行业、企业或科研院所工作经验并有教学能力的中高级技术职称资格(高级工程师、技师、工程师、会计师、审计师、技师、经济师、技师等)教师。4、对高校助教职称以下或没有高校教学经历的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教师必须由聘任小组组织试讲,试讲合格

2、方可聘用。(二)聘任程序1、提前预聘:校区教务处于每学期结束前两周根据下一学期的教学计划开始联系并预约聘任教师。2、资格审查:新聘任的兼职教师必须填写外聘教师任课申报表(附件一),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3、组织试讲:对于新聘任的兼职教师,特别是高校助教职称以下或没有高校教学经历的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教师,教务处必须组织聘任小组进行试讲评估,填写教师试讲评分表,根据试讲情况提出聘任意见。原则上聘任小组由教务负责人、教研负责人、学工办负责人、专职教师等共同组成,各聘任小组成员所填写的教师试讲评分表分数均在70分以上为试讲合格。4、审核录用与备案:对试讲合格拟聘任的兼职教师,必须提

3、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5、教务处有义务初审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把原件连同外聘教师任课申报表、教师试讲评分表(附件二)报校区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所有材料报人力中心,由其签订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一式三份,一份给兼职教师本人,一份于教务处备案,一份于人力中心留底。6、若遇特殊情况,教务办需提前按流程上报校区负责人审核,按上述程序经人力中心批准后方可录用。三、兼职教师课时费标准(一)标准课时费原则上,校区所聘用的兼职教师标准课时费规定如下:1、基础课时费、研究生、助教:50-55元/课时,每课时45分钟:2、讲师(中级职称):60-65元/课时

4、,每课时45分钟;3、副教授(博士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70-75元/课时,每课时45分钟;4、教授:80-85元/课时,每课时45分钟;5、因工作所需,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有授课能力的校区其他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兼职授课,课时费为35元/课时,7岗及以上周课时量不能超过4节;6、聘为专业负责人或连续在我校任职五年以上的兼职教师,课时费标准可往上提升一档;7、鉴于校区自考省考课程教师、稀缺性师资、学期中途更换教师等兼职教师聘任困难的情况,可允许给予该学期聘任总数(不含高复老师)10%比例以内的兼职教师课时费标准上调一个档次。(备注:上调一个档次计一个名额)(二)合班课时费为鼓励基础课和核

5、心课合班上课,合班课时费=标准课时费*系数,选修课人数达到65人及以上也适用以下系数:合班人数系数小于65人16574人1.17590人1.291-120人1.3121-150人1.4150以上1.5大班人数在65人及以上的,按系数1.1计算。()其他须申请的费用补贴情况对于一些特殊情况需要额外申请标准课时之外的补贴的,需填写课时补贴申请表(附件三),报校区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生效执行。目前可申请补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对于某些课程兼职教师招聘困难,可申请该兼职教师每到校区上课给予10元/次的交通费补贴,于学期末统一发放。(申请人数比例不得超过该校区兼职教师总人数的10%)2、根据

6、本规定中的兼职教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成绩优秀的兼职教师可申请在每学期末给予一定的奖金补贴。第一学期考核优秀,可申请该教师本学期实际课时费总额的10%金额的补贴,连续两个学期及以上考核优秀,可申请该教师本学期实际课时费总额的15%金额的补贴。四、日常管理办法(一)加强兼职教师管理工作1、校区中心相关负责人及教务管理人员要加强与兼职教师的联系,利用不同形式召开兼职教师教学工作会议,安排教学任务,提出教学要求,通报教学信息,听取兼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管理工作。2、校区中心相关负责人及教务管理人员要研究和建立对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的管理监控体系,加强对兼职教师教学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以考核的

7、方式促进兼职教师的管理及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3、校区中心相关负责人及教务管理人员要按照兼职教师聘用协议内所规定的条款,加强对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如兼职教师遇特殊情况需要申请调课的,须提前填写兼职教师调课申请单(附件四),一式三份,按单据流程审批后学工部、教务部、校区办各备案一份。如教务办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课程安排的,须提前填写兼职教师调课通知单(附件五)通知兼职教师本人。4、原则上兼职教师一个学期只能调停课共计三次,因学校原因产生的调停课不计入调停课次数内,只有实际上课才能产生课时费,任何情况产生的调停课若不能重新安排补课都不产生课时费。扣罚标准由教务部门负责任人依据校区兼职教师调停课管理办法及

8、实际情况具体核定。5、校区中心相关负责人及教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本规定所制定的聘任标准、聘任程序及相关课时费标准展开日常管理工作。(二)兼职教师任课规定1、一般情况下,兼职教师任课不得超过16课时/周。2、一般情况下,同一位研究生教师不得同时兼任两门课程,助教及以上职称教师兼任课程不得超过两门。3、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执行以上程序,需经教务处报校区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三)建立兼职教师师资库教务处根据每学期考核结果定期更新教师资源,并根据教学需求储备新的教师资源。五、兼职教师考核管理办法为加强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管理,提高兼职教师的授课技能和授课水平,增强兼职教师的教学责任感,学校将对每学期的

9、兼职教师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如下:(一)考核原则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及重大激励的原则。2、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考核标准。(二)考核组织考核工作在校区中心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教务办负责具体的组织和评估工作,一般考核时间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考核结果应予以公示。(三)考评小组考评小组由校区中心教务教学相关负责人、教务部负责人及教务部其他员工组成,考评小组总人数不得少于三人。(四)考核范围在我校任职的所有兼职教师(含高复课兼职教师)。(五)考核内容为全面达到评估的目的,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项,并确定每一项的权重和具体的考核标准,详见兼职教师考核评分表(试行)(

10、附件六)。(六)考核等级标准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在确定评估等级时应依据总平均分综合考虑。具体等级划分及比例如下:等级南校区比例北校区比例优秀(90-100分)10%左右10%左右及格(60-89分)按实按实不及格(W59分)按实按实(七)考核结果处理1、经考核优秀的兼职教师(下学期仍任教)可申请在每学期末给予一定的奖金补贴,第一学期考核优秀,可申请该学期课时费总额(含高复课课时费,实际课时超计划课时的按计划课时计算)的10%金额的补贴,连续两个学期及以上考核优秀,可申请该学期课时费总额(含高复课课时费,实际课时超计划课时的按计划课时计算)的15%金额的补贴。2、考核奖金发放时间为每年4月15日和11月15日发放上学期的考核奖金,如发放时该教师已经离职,即代表自动放弃该奖金;3、考核结果将为新学期是否继续聘用提供参考依据,考核不合格者直接不予聘用。本管理规定自XX年9月1日起实施,之前制度与此文件相冲突的以本文件为准,由公司人力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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