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市级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2023).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武威市市级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2023).docx(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武威市市级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强科技行动,充分调动科技创新资源,激发创新活力,积极发挥市级科技计划引导作用,激励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加大经费自筹力度,结合全市科技创新和项目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级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以下简称“B类项目”)是指由项目组织单位或承担单位提出,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设立,按其功能定位分类,纳入市级科技计划体系,由项目组织单位或承担单位负责安排经费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B类项目的设立和组织管理对应于市级科技计划财政资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A类项目”),与A类项目同属于市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按照武威
2、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管理。第三条B类项目的设立坚持需求导向、统一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设立的主要目的是聚集科技资源,引导全市各行业、各地区科研力量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人才培养。第四条B类项目的申报立项程序:(一)项目申报。市科技局发布B类项目申报指南(通知),确定项目申报的时间、渠道和方式,面向全社会征集项目。按项目申请单位的行政隶属或属地关系申报、初审、推荐,县区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县区科技局(教科局)初审和推荐;市直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其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推荐;省属在武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本单位初审和推荐。推荐单位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自筹经费等情况进行审核。申报项目应当
3、提供以下必要材料:L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2 .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3 .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证明;4 .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规定的其他附件。(二)评审论证。市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开展评审或咨询论证。项目评审主要采取会议评审和网络评审等方式进行。(三)立项下达。综合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或咨询论证意见,经会议研究审定后确定拟立项项目,应当公示的向社会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经调查不属实的项目,下达项目立项计划。第五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B类项目申请:(一)同一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的;(二)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级科技
4、计划项目和市级A类项目还未结题验收的,或作为项目组成员前2名近一年已获B类项目立项的;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第2至3名)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超过2项的;(三)项目主要承担人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四)申报单位近一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五)合作研发或联合申报的项目,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未做明确约定的;(六)申报单位自筹经费不到位或不明确的。第六条B类项目应严格控制项目数量,年度立项数量不超过A类项目总数。第七条B类项目的实施规定:(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在立项通知下达后60日内,与项目推荐单位、市科技局三
5、方签订项目任务书。确定项目的主要目标、研究内容、量化考核的技术和经济指标,明确自筹经费情况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二)项目实施起始时间按立项文件下达之日起算。项目实施期一般为1至2个自然年度。项目实施期间,项目任务书内容一般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主要包括项目组成员、考核指标、实施期限、项目参与单位等),由乙方提出、丙方审核同意后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经甲方审批后方可变更。任务书变更申请最迟在任务书执行期到期前3个月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同一项目任务书变更次数不得超过1次,项目组成员变更不得超过总数的二分之一。(S)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申请、组织实施、结题验收、自筹资金等方面承担法
6、人责任。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乙方每年底将年度报告经丙方审核后向甲方提交。(四)项目实施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终止执行:1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项目无法继续执行的;2 .项目无法按计划执行或预期目标不能实现的;3 .乙方不按项目任务书执行、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4 .不按规定按期结题验收的。项目终止执行后,乙方应当就已开展工作情况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因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人为因素造成任务书终止的,取消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参与单位连续3年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任务书终止,但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不影响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继
7、续申报项目资格。第八条B类项目的结题验收:(一)项目实施期满后,乙方应在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实施期限期满后的3个月内,经丙方同意后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申请结题验收。(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应在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实施期限期满后的6个月内完成。不能按期进行结题验收的,乙方应在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实施期限期满前60日提出延迟结题验收申请,原则上项目延期只能申请1次,且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在项目实施期提前完成任务书规定项目任务的,可申请提前进行结题验收,但项目实际实施期限不得少于项目任务书规定实施期的三分之二。(S)项目申请结题验收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1 .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2 .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8、;3 .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及技术报告;4 .项目成果、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5 .其他证明材料。(四)项目结题验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L乙方提交结题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2 .丙方对乙方提交的结题验收申请材料审查后,报甲方审核;3 .甲方同意乙方提出并经丙方审核的结题验收申请后,组织结题验收;4 .结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二甲方出具项目验收结论证明。(五)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结题验收:1 .项目任务书规定的主要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没有完成的;2 .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完备、不真实的;3 .乙方擅自修改项目任务书考核指标、项目组成员等相关内容的;4 .超过项目任务书
9、规定的执行期限6个月以上,且事先未办理延期申请的;5 .影响项目结题验收的其他情形。(六)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经整改完善后,可在半年内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如再次因主观原因造成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单位采取以下惩戒措施:1 .计入其科研诚信记录;2 .项目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申报省市级项目、参与省市级项目评审论证及结题验收等工作,属于专家库成员的移出专家库。第九条项目完成验收后进行科技成果登记。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成果,按照相关科技成果评价登记、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有关规定和办法执行。第十条项目管理过程(项目评审论证、结题验收等环节)所需专家的使
10、用和遴选按科技专家库管理规定执行,一般由5名及以上单数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实行咨询专家回避制度,可能影响项目评审和验收公正性的利益相关人员,不能作为评审论证和结题验收专家。第十一条建立完善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对项目组织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机构、主要承担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咨询专家等进行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并将其信息作为相关工作的决策依据。第十二条市科技局可根据市级科技计划管理需要,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对B类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价,评估评价结果可作为实施B类项目的重要依据。第十三条对项目组织实施得力的单位和项目实施较好的项目负责人,可在A类项目中优先支持。第十四条在实施B类项目过程中,对项目验收通过率低于相应A类项目或项目组织、资金安排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承担单位,市科技局有权对已立项B类项目予以终止,取消其承担或组织B类项目的资格,并视情况限制其组织或承担A类项目的资格。第十五条设立B类项目的组织单位或承担单位,应依照本办法和武威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武威市科技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