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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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规划实施单位: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9月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受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编制“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根据国家及江苏省法规及规定,并经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同意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公开环评内容。本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目录1任务背景12规划概况12.1 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12.2 功

2、能定位12.3 产业定位12.4 空间布局结构12.5 基础设施建设规划32.6 综合交通规划53规划协调性分析63.1 与区域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分析63.2 与产业政策及规划的协调性分析63.3 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的协调性分析73.4 与区域“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84环境质量现状9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6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12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48联系方式151任务背景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以下简称“绿建园”)位于淮安市淮安区范集镇内,前身为“淮安新材料产业园”,于2014年11月11日经区政府批准设立(淮政发2014266号),批复四址范围为:西至

3、淮金大道、东至白马湖农场界址于南河、北至苏北灌溉总渠、南至实联大道,总面积约22平方公里(以具体测量数为准),设立淮安新材料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为抓好区域发展工作,加快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淮安新材料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于2015年组织编制了淮安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并编制完成淮安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4月14日获得原淮安区环保局批复(淮政发201716号),规划四址范围为西起淮金路、东至于南河工民东路-永济东干渠、北至苏北灌溉总渠、南至实联大道,规划面积15.58平方公里,规划产业定位为发展新型材料、机械电子、轻工、现代物流产业。2021年3月30日,淮安区委编办同意将“淮安新材

4、料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淮编发202116号),“淮安新材料产业园”相地更名为“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随着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和苏北五市纳入长三角一体化等政策落实效应日益凸显,江苏省委、省政府确立了区域共同发展战略,制定并落实了一系列加大对苏北支持力度的政策措施。为主动适应经济产业新常态,促进绿建园经济高质量发展,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立足园区的基础、特色和优势,组织编制了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本轮规划面积15.58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西起淮金路、东至于南河-工民东路-永济东干渠、北至苏北灌溉

5、总渠、南至实联大道,规划形成以绿色建材产业为特色主导,拓展延伸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等产业类别,配套发展现代物流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等相关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园区由专业特色园区向综合产业园区转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区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于2022年7月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开展“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园区15.58平方公里范围进行评价。评价单位在对开发区进行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开展专题

6、研究和广泛征询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规划概况2.1 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规划范围:西起淮金路、东至于南河工民东路-永济东干渠、北至苏北灌溉总渠、南至实联大道,规划面积15.58平方公里。规划期限:2021-2030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21-2025年,规划远期为2026-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部分数据更新至2021年)。2.2 功能定位立足“工业强区”发展战略,围绕“3+3”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转型方向,为淮安区工业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打造全区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围绕淮安全面建设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奋斗目标,加快补

7、齐基础设施和平台载体短板,打造淮安市主城区重大项目集聚的新高地;加快实施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延链、补链、强链工程,形成江苏省具有鲜明特色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示范区。2.3 产业定位以绿色建材产业为特色主导,拓展延伸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等产业类别,配套发展现代物流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等相关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园区由专业特色园区向综合产业园区转型。2.4 空间布局结构立足园区现状用地基础,顺应产业发展对空间资源和环境的要求,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思路,形成“一核两轴三片”的产业空间布局,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和集聚发展。“一核”指产业综合服务核,位于园区最

8、南部,规划范围北至民安西路、西至济西路、南至实联大道、东至沿河路,面积约50公顷。重点布局综合商贸、科创服务、检验检测、展示交易、生活配套等服务于园区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建设展示中心、商务中心、综合商业中心和邻里服务中心等,提升园区城市服务、科创服务和展示交易功能。“两轴”指南北向延伸发展轴和东西向对外联系轴。其中南北向延伸发展轴,沿腾飞路布局园区产业延伸发展轴,南北向联通北部物流产业服务区、中部主导产业集聚区、南部新兴产业拓展区,是园区发展的空间主轴带、创新发展的引领轴和形象展示窗口;东西向对外联系轴,与空港产业园、高铁快运货运基地实现联动,发展“公路物流+港口物流+普铁物流+高铁快运”多式联

9、运模式。“三片”指主导产业集聚片区、新兴产业拓展片区和物流产业服务片区。主导产业集聚片区。位于园区西北部,规划范围北至淮河入海水道、西至淮金路、南至秦杨道、东至天津路,面积约610公顷。重点布局基础水泥材料、绿色建材构筑件、绿色建筑及装饰品等产业,围绕完善产业发展的上中下游供应链产业链,集中布局龙头企业和相关配套项目,实现重点行业领域集聚,推动产业全链发展。新兴产业拓展片区。位于园区西南部,规划范围北至秦杨路、西至淮金路、南至实联大道、东至沿河路,面积约380公顷。片区内用地按方形网格状排列,积极对接淮安市“3+N”制造业发展体系和淮安区“3+3”先进制造业体系,加强与周边淮安经济开发区、淮安

10、工业园区联系,拓展延伸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等产业。物流产业服务片区。位于园区东北部,规划范围北至淮河入海水道、西至沿河路、南至北环路、东至天津路,面积约160公顷。片区内主要分为四个重点地块,主要依托码头作业区公共岸线和高速、铁路、航空等综合交通优势,发展现代物流,包括装卸、仓储、加工、包装、配送等。2.5 基础设施建设规划(1)给水工程园区所在区域规划由白马湖水厂集中供水,白马湖水厂位于淮安区三堡乡严星村,目前已建成一、二期工程,现状规模为13万m3d,水源为京杭运河;远期扩建至20万nd,取水水源为京杭大运河,备用水源为白马湖。规划区给水主干管布置在腾飞路、秦杨路、小康路、北

11、环路、张码路。管道沿道路南侧、东侧布置,管径为DN300DN600。(2)排水工程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雨水排放结合实际情况实行高水高排、低水低排、自排与机排相结合、就近排入水体的原则进行规划布置。雨水管道一般布置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下,最大埋深控制在7m以内,雨水管道管径为DN400DN800污水园区规划新建一座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用于集中收集处理区内工业企业和居民污水。绿建园污水厂拟建于永济东路以东、北环路以南、富裕路以西、工民东路以北处,规划建设规模为4万m3d,约占地5公顷。近期建设规模为2万m%,人工湿地设计规模为2万m3d,中水回用规模为0.6万m3d(按30

12、%回用);远期建设规模为4万nP/d,人工湿地设计规模为4万m3d,中水回用规模为1.2万n?/d(按30%回用)。规划污水管道沿道路东、南侧布置,管道敷设采用管顶平接的方式。污水管道尽量遵循重力自流的原则布置,污水管径为DN400-DN800o(3)供热工程园区供热规划由江苏国信淮安第二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台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供给,平均供热能力为440th,最大供热能力为530th江苏国信淮安第二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盐化工业园内东南部,李湾路、张朱路、盐都路及楚盐路围合地块,燃料为天然气。供热管道按枝状布置,主干管设在热负荷集中区,分支管尽量靠近用户,力求达到最短的管线和最经

13、济的造价。供热管道沿区内河流和支路敷设,在园区内采用低支架地上敷设,过路采用地埋方式。(4)供电工程规划以110kV腾飞变为供电电源,主变容量由供电部门统一规划设定,以满足发展所需的用电。园区输、配电电压选用IlOkV、35kV二级电压。(5)燃气工程园区规划用气由新奥燃气高中压调压站供给,新奥燃气高中压调压站以“西气东输”天然气为气源,由位于市区武墩镇的淮安天然气接收门站统一供气。新奥燃气高中压调压站位于盐北大道与淮盐路交叉口西北处,占地0.76公顷。天然气由调压站调压计量后经中压管送入管网,中压管网起点压力为0.4兆帕。对于部分用气大户,规划直接由高压支管接入,由用户自行调压。中压燃气管线

14、由规划范围内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引出,结合道路新建燃气管道,燃气管道在道路上的管位一般为路西、路北侧。2.6综合交通规划(1)道路交通园区规划内部道路系统与城市道路系统相协调,该区域道路等级为三级:园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主干道主要有淮金路、北环路、永济西路、腾飞路、小康路和张码路,路宽为3242米;次干道为建材路、永济东路、富裕路、工民路和张支路,路宽约为24米;支路主要为民安西路、沿河路、富强路、工人路和公园路,路宽约为18米。(2)码头规划区内码头规划主要为本园区工业企业及西侧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的部分企业运输服务,以装卸、仓储、物流和促进临港工业发展为主。按照码头集中布设、服务区内工业

15、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的原则,规划布局海螺水泥专用码头、建华管桩通用散杂货码头和园区公用码头,以大宗散杂货运输为主。3规划协调性分析3.1 与区域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分析本轮规划功能定位与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1-2020)、淮安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的功能定位要求相协调。本规划区发展目标和产业定位与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淮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淮安市淮安区范集镇总体规划(2012-2030)、淮安区工业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区域发

16、展规划相协调。3.2 与产业政策及规划的协调性分析本规划产业发展方向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2028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江苏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51号)等国家、省级产业政策文件要求相符合。园区规划发展产业类别均不属于当前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中的禁止、限制或淘汰类,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江苏省工业和信

17、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淮安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8-2020版)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相符合。3.3 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的协调性分析园区本轮规划范围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与开发区规划边界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区域为北侧的淮河入海水道(淮安市区)洪水调蓄区,最近距离为300米。在严格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规划期园区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不会直接进入周边生态空间区域。因此,园区本轮规划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要求相符合。绿建园本轮规划与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淮安市“十四五”生态环

18、境保护规划等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223号)、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2020年7月28日)等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政策,与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2062号)、江苏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苏大气办20221号)、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等大气污染防治政策,与江苏省2022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苏水治办2

19、0225号)、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水污染防治政策,与江苏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等土壤污染防治政策,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9月22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等节能降碳政策,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全省环境应急工作的意见(苏环发20215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的通知(苏环办202145号)、江苏省“十四五”环境应急能力体系建设规划(2021年7月28日)等风险防控政策的要求相符。3.4 与区

20、域“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本次规划范围属于淮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对照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淮政发202016号),本次规划范围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原淮安新材料产业园)为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经对比分析,本次规划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和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管控要求。4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2021年,淮安市二氧

21、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6gm25gm67gm36gm3,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浓度分别为Img/n?、153g与2020年相比,PM25SCh降幅分别为14.3%、11.4%,PMH)同比升高6.3%,NO2.Co同比持平。除PM”年均浓度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值,其余污染物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根据2021年淮安市环境质量报告书中相关数据,淮安区除PM2.5、PMn)年均浓度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值,其余污染物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补充监测期间,各监

22、测点位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2)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淮河入海水道所测各项因子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清安河、永济西干渠、永陆河、于南河各断面所测各项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3)声环境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声功能区标准要求。(4)地下水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因子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V类及以上标准。(5) 土壤监测期间,各土壤监测点位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

23、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相应类别用地筛选值要求。(6)底泥监测期间,园区排污口处底泥中所测的各项重金属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O18)中的风险筛选值要求。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园区本次规划实施后,主要污染物So2、NOx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特征污染物桑加后的短期浓度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园区本次规划方案,园区新

24、建绿色建造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严格按照相关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后,园区本轮规划的实施对周围地下水造成的影响程度较小。(4)声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规划期园区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园区建设使土地利用类型发生了变化,工业用地大幅增加,带来生物多样性与生物量的减少,影响了区域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但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尽可能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6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1)资源节约与碳减排通过优化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健全完善水资源

25、节约保护管理机制,完善区域节能降耗制度,以及通过建立低碳工业体系、推动低碳建筑发展、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等对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园区资源节约与碳减排。(2)环境风险防范对策通过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加强对进去企业的环境风险管理等手段从产业发展的角度进行环境风险调控,同时不断优化提升园区环境风险防范水平,提高应急响应能力。(3)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1、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完善园区雨污管网建设,严格实行开发建设“管网优先”;加强企业废水污染物控制,确保接管废水达到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督促废水排放重点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提升工业企业节水能力和水平;做好码头水污染防治

26、工作。2、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推进大气污染源头控制,严格废气污染排放控制,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监管,强化码头废气治理与监管,加强区域扬尘综合治理。3、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强企业地下水防护区防护措施,强化重点领域地下水污染的监督管理。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工业企业噪声防治与管理,加强交通噪声防治与管理,加强施工噪声防治与管理。5、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防范企业拆除活动污染土壤,持续推进污染土壤修复治理。6、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完善固体废物收集系统,加强工业固废的管理与处置,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监管。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基

27、本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8联系方式(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规划实施单位: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胡科联系电话:15061286181联系邮箱:1965659297(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5-83686095联系邮箱:li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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