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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XX年市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点20XX年市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工作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共建共享为抓手,以社会治理现代化为载体,以体制机制完善为保障,进一步推进“浙里新市民”场景应用和流动人口高质量就业、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度融合及服务管理工作统筹,切实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为我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特色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健康美丽新城区贡献更多流管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以数字化改革
2、为引领,进一步推进“浙里新市民”场景应用(-)积极助推“浙里新市民”子场景应用。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积极助推平台应用迭代升级,协助做好住房、就业、工会、司法、跨省通办等领域公共服务内容,协助推进租房住房一键通、就业一件事、工会一件事、公共法律服务一件事、跨省通办一件事等更多子场景应用。(牵头单位:区流管办、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子场景业务单位)(二)丰富完善“浙里新市民”积分应用场景。以电子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体系为核心,进一步丰富“浙里新市民”积分应用场景,尝试提供“积分免费阅读”“积分优惠贷款”等积分制公共服务,深入实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推动流动人口公平、有序、梯度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
3、(牵头单位:区流管办、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积分应用场景业务单位)二、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高质量就业(三)有序引导就业。准确把握我区总体就业形势,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分析、紧缺职业统计和用工监测企业流动人口招聘留用情况,及时发布紧缺岗位,引导流动人口应聘求职和从事新业态就业,对经营困难、有大规模裁员迹象的用人单位做好工作预案和再就业帮扶举措。(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四)精准促进就业。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分析和用工监测,及时发布紧缺工种目录,引导流动人口应聘求职和从事新业态就业。打造零工市场,搭建供需平台,开展就业服务月、工会就业援助月、“
4、线上+线下”常态化招聘等活动,探索劳务协作视频对接会、线上校企合作精准对接会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新手段,有效推送供需双方精准匹配信息,提高对接效率。开展青年人才驿站升级版打造专项行动,吸引优秀青年来奉就业。加强区域劳务协作,支持鼓励劳务输出量较大的市、县在我区建立劳务协作服务站,协同做好来奉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总工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五)加强技能培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政策,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项目,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深入开展“青匠工程”专项行动,加强青年技能人才常态化跟踪服务。积极打造“凤麓杯
5、”竞赛品牌。优化全区职业技能竞赛体系,设置受企业和群众欢迎的技能竞赛项目,全年开展技能竞赛10场以上,通过竞赛选拔一批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技能大师作用,新建技能大师工作室3家以上。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优质培训机构力量,广泛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全年开展400人以上。(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三、以共建共享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六)加强公共文化供给。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不断完善和充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内涵,不断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有效地改善流动人口文化民生。推进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充
6、分考虑和照顾流动人口精神文化需求,做到同城同权,从根本上保障流动人口的文化权益。高质量推进全民阅读活动,在流动人口聚居地、企业、工地等增加设立流动图书馆,让流动人口零门槛、平等参与和享受社会公共文化服务。(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七)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积极贯彻落实流动人口“甬上乐学”精神,不断完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段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原则,按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解决随迁子女就学。努力保障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享有公平的义务教育,提高公办学校就读率。健全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规定享受
7、“两免一补”政策。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加大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宣传,公平、公正、公开进行阳光招生。(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八)提高公共医疗水平。积极贯彻落实流动人口“甬上乐医”精神,以提升居民满意度和获得感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常态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精准化、覆盖均等化。重点做好流动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九)持续改善居住条件。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力争2020至20XX年底,3年
8、全区累计新增各类租赁住房不少于7750套(间)。调整完善公租房政策,适当扩大积分申领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覆盖面;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380套(间),努力解决无房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将闲置的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租赁型人才安居专用房、安置房等调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四、以社会治理现代化为载体,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深度融合(十)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创新方
9、式方法,进一步扩大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对流动人口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继续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和民主自治工作,不断拓展流动人口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推广有效机制和做法,引导流动人口更加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十一)推动流动人口民族团结工作。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方式,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石榴红”系列工程,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民宗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十二)加大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力度。深化“无欠薪”创建,加强对招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工程建设
10、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帮助外来务工人员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职工经济权益。开展流动人口送温暖、法律援助等关爱活动,进一步增强流动人口社会心理支持。充分发挥“娘家人”优势,推动流动妇女关爱服务再提升。(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妇联,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十三)加强社会治安基础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切实加大电信网络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和提升预防流动人口溺水工作水平,全力保障好流动人口的生命财产安全。发挥流动人口专管员队伍、网格员、村(居)干部的作用,扎实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扎实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着力提高流动人口登记率和
11、电子居住证办理率。完善高效能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重视流动人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工业园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场所和集中居住区域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平安建设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对流动人口“同籍同业”“人口倒挂”“三灰”现象突出的区域,开展经常性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改善重点地区的治安和环境秩序,为广大流动人口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十四)切实加强出租房管理。深化推广出租房屋“旅馆式”服务,进一步完善全区出租房“旅馆式”管理数据库平台,将分散的出租房纳入到管理平台。继续强化群租房及车棚车库违规出租
12、整治,将出租房、车棚车库违规出租居住整治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平安及业务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五、以体制机制完善为保障,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统筹(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进一步明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加强各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力量配置,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责,有力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落细落实。选择部分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企业或社区作为试点,深度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作。(牵头单位:区流管办,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十六)加强规划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区
13、“十四五”人口发展规划,聚焦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全区流动人口总数和质量水平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强对流动人口发展形势分析,对常住人口流动情况进行监测及持续性研究,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的人口发展监测制度。(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十七)加强督查考核。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根据新时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形势变化和工作需求,对我区历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废止一批、修订一批、新出台一批政策文件。适度调整全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办法,改进考核评价机制,以考核引导镇(街道)、部门重视和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力
14、度,督促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政策宣传,增强流动人口对政策的知晓率,切实提高政策实效。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形成试点创新经验。(牵头部门:区流管办,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十八)加强信息收集。各镇(街道)、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送对上级重要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注重总结提炼本地本单位好的工作经验和创新举措。定期开展形势分析研判,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在助力党委政府决策、疫情防控、维稳处突、治安防控、行政管理、服务基层等各项工作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牵头部门:区流管办,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