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高水平半岛工匠队伍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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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高水平半岛工匠队伍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关于高水平培育新时代工匠队伍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建设高素质工匠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现就我县高水平培育新时代半岛工匠队伍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要求,重点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规范评价使用机制,加快推进建立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新时代半岛工匠培育体系,大力培育造就适应新时代要求,规模宏大的高素质工匠队伍。到2026年,全县技

2、能人才年均增加1万,总量达到18万;高技能人才年均增加0.5万,总量达到7万;实现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化,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8%o二、主要举措(一)实施工匠人才成长行动1 .大力开展各类技能培训1。坚持“应培尽培、全员覆盖”,发挥技能助推产业作用,大力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临港装备、汽模配、纺织服装、功能材料、绿色能源、海洋生物、影视文化、商业航天九大产业,大力开展各类技能培训,5年累计培训10万人次以上。加强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大力推进项目制培训。2 .加强工匠队伍培养、研修力度。面向生产一线的中级技术骨干,开设以培养高级工为目标的“技工班”;面向生产

3、技术一线工程类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开设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师为目标的“技师班”;面向各行业领域成绩突出的技师、高级技师,“百千万”技能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开设以培养优秀技能人才为目标的“大师班”。积极组织参与“双百提升”、青年工匠“菁英”培训、“金蓝领”和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等培养项目,进行同业学习交流或出国(境)培训研修,培养一批具备掌握行业尖端技术的技能名师。3 .积极推进“半岛工匠”遴选培育。加强优秀工匠遴选评价,培育一批覆盖广泛、梯次衔接、技艺高超的新时代半岛工匠骨干队伍。到2026年,重点培育10名左右具有绝技绝活,有省级以上技能荣誉,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中有重大贡献,能引领产

4、业技术发展,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半岛大工匠;培育25名左右具有精湛技艺,在县内同行中拥有较高知名度,或在技能大赛中表现优异,为企业和社会创造重大效益,能带领行业技能人才成长的半岛杰出工匠;培育75名左右具有过硬技能,在我县各产业行业发挥骨干作用的半岛工匠;培育200名左右掌握熟练技能,富有发展潜力,年龄35周岁以下的半岛青年工匠。对遴选的工匠人才,优先推荐“十百千万”新时代工匠、工匠遴选,并按照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加大支持力度。对入选半岛大工匠、半岛杰出工匠、半岛工匠、半岛青年工匠的培养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0.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上级工匠称号的,给予1

5、:1配套奖励。(二)实施高端工匠引进集聚行动1.大力推进优秀紧缺工匠引才工作。构建紧缺高技能人才引进服务“绿色通道”,定期组织用人单位赴高技能人才集中地区开展引才,到2026年,每年引进不少于100名紧缺高技能人才。鼓励人力资源机构为我县引进高技能应届毕业生,对一次性输送20名以上高级工或10名以上技师(不含校企合作班到所合作企业的毕业生),分别按每名毕业生800元、高级工100O元、技师20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机构奖励。2 .支持开展校企合作。支持企业与中高职业院校合作办班,对新引进校企合作班(原则上以企业名称冠名)应届毕业生且在企建立社保关系满一年的,按每名中职100O元、高职5000

6、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育才引才补助,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万元。3 .发挥“技能大师联盟”作用。实施“百师育千徒”培养行动,选拔技能拔尖、富有创新能力的技能大师,组建县“技能大师联盟”,面向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技能创新、带徒传技活动,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三)实施工匠队伍培养平台建设行动1 ,推动企业培训平台建设。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利用自身资源按程序设立职工培训中心、企业大学,对按规定建立完善的职工培训体系并组织实施的企业,符合补贴条件的可采取直补企业的方式进行补贴。鼓励规上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企业大学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技能培养、人才评价、竞赛交流、师资培训等工作。2 .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

7、设。研究制定县级公共实训基地考核评估实施办法,大力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5年内力争创建1家省级公共实训基地、5家市级公共实训基地、10家县级公共实训基地。鼓励行业企业、职业(技工)院校、培训机构等通过共建共享方式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提升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培训链和产业链对接。对社会资本投入新建成的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分别给予总额最高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奖励,并每年给予310万元的运维经费。加大已建基地考核评估,每两年对县级公共实训基地进行绩效评估,评估优秀的给予5万元奖励,优秀比例不超过30虬3 .加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力度。每年新建不超过3家县级技能大师

8、工作室,分三年给予5万元的创建补助。鼓励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参与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力争每年成功创建1家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两年开展一次县、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绩效评估,推行动态调整退出机制。对在技能革新、技术攻关和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成效突出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5万元奖励。4 .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建设发展。积极推动职业培训机构办学主体多元化,鼓励企业和民间资本进入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领域。对新办、新引进且运行良好、作用发挥较好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按实际支付年租金30%的标准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3万元,期限三年。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品牌效应的民办培训机构。除准入类项目外,其

9、他培训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鼓励各民办培训机构组织工业企业员工参加工业工程类等级认定(职业资格)培训,对取得工业工程类技师(二级)等级认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机构每人1500元的补贴。(四)实施工匠人才使用激励行动1.实施工匠人才星级量化激励机制。制定县高技能人才星级量化管理办法,对技能人才进行科学的星级量化管理,将星级量化结果作为工匠培育、遴选评优主要依据。紧缺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人才政策。拓展高技能人才成长空间,积极打通技能人才参与企业管理通道。对企业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在户籍、住房和子女入学等方面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2 .提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落实党委政

10、府联系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度,逐步提高高技能人才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鼓励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及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多种方式对高技能人才进行特殊奖励。注重技能人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提高技能人才党员比例和质量。鼓励企业吸纳高技能人才参与经营管理决策,适当提高其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3 .提高技能人才经济、社会待遇。鼓励企业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等方式,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术工人工资分配制度,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加大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力度,支持企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对新取得符合县紧缺工种培训目录的高级技师

11、、技师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超过100O元、500元的补贴,期限三年。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享受购房或房租补贴。健全技术工人服务体系,建立“技能人才数据库”,提高服务精准度。4,鼓励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支持上市公司通过股权激励方式将一部分利益回报公司员工,促成留住技术技能人才并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从2021年开始,对近3年来财政综合贡献在0.5亿元(含)至1亿元、1亿元(含)至2亿元、2亿元(含)以上的上市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禁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分别给予70队80%、90%奖励,用于公司核心团队的教育培训(具体名单及金额由上市公司根据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表现而定)。要求人才在缴

12、纳社保和个税,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型人才的社保可适当放宽。倡导向在购房落户的人才倾斜。(五)实施工匠人才多元评价行动1 .完善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职业资格评价、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按照国家规定,对准入类职业资格继续实行职业资格鉴定;对水平评价类职业实施技能等级认定制度。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支持我县部门、机构、企业参与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2 .积极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大力推行技能等级认定模式,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效用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对应享受同等待遇,按

13、规定给予培训鉴定、就业创业等补贴政策,同时纳入高技能人才表彰、政府奖励津贴等范围。到2026年,力争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达到150家以上,完成技能等级认定4万人次以上。3 .推进各类人才职业资格融通发展。积极推动将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扩大至农业、艺术、工艺美术等职称领域。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职称评审。对具有所申报职业(专业)或相关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鼓励企业在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享受待遇。(六)实

14、施技能大赛品牌打造行动1 .实施技能竞赛锤炼计划。以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技能大赛为龙头,省级技能大赛为指引,市级技能大赛为主体,县级技能大赛和企业岗位练兵比武为基础,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职业技能竞赛。支持农业农村、交通、住建等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乡村振兴”、运输、建筑等行业竞赛。整合打造“技能”大赛品牌,围绕我县重大产业布局、重点领域技能提升、急需技能人才缺口弥补,精心选择设置竞赛项目,配合技能大赛,每年争取5场以上市级竞赛选拔赛,以赛代评,使更多技能人才通过比赛获得技能等级证书。2 .建立技能竞赛奖励制度。健全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表彰长效机制,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我县选手,分别

15、按50万元、35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县、市、省、全国技能大赛上获得金、银、铜和优胜奖的选手,给予最高500元一30000元的奖励。支持各培训机构(学校)、县级行业部门、协会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对列入县级、市级竞赛计划的,按实际参赛选手人均不高于100O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竞赛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选送优秀技能人才参加国家、省、市竞赛的,按每人次分别给予6000元、3000元、2000元补助。(七)实施工匠职业(技工)院校发展行动1 .加快职业(技工)院校建设。强化政府统筹,加强部门协同,将职业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123”百亿级产业集群要求,加快港技师学院创

16、建,加大建设工程学校市名校建设力度;提升一批与临港高端装备、智能装备、汽模配、针织服装、影视文化等产业链群相匹配的骨干专业,形成具有县域产业经济特色的技能人才培养专业辐射群。建立与职业(技工)教育办学规模、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解决校园环境改善、师资队伍建设和品牌专业建设中的资金瓶颈。建立职业(技工)院校生均财政拨款增长机制,职业(技工)院校生均公用经费逐步达到普通高中的2倍以上。对港高级技工学校高级工、技师阶段培养,财政予以学校每生每年5000元补助,并逐年提高。支持职业(技工)院校引进国内外高水平专家和优质教育资源。2 .推动职业(技工)教育改革。建立现代学徒制与企业新型学徒制的

17、融合机制,全面推行学徒制培养新模式。实施“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招收企业职工就读港高级技工学校,试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对完成规定课程和学时且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港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在职业(技工)学校设立流动教师岗,吸引企业优秀人才兼职从教,对职业(技工)院校引进企业高级技师担任企业实训教师的,给予3年12万元生活补助。加大校企产学研对接和技工教育教学改革力度,设立专项资金,每年开展职业(技工)院校师生技能竞赛和奖励。3 .创新产教融合方法途径。深入贯彻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加大产教融合力度,制定并出台我县“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遴选、培育和管理制度。鼓励县强势型

18、、强势型培育、实力型“三型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技工)院校的办学,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共同招生招工、共商专业规划、共议课程模式、共评培训质量,形成“人才共有、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新型校企合作模式。发挥职业(技工)学校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学校的优势,确立其县内技能培训的核心地位,加强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依托各职业(技工)学校,加快构建全县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体系。鼓励企事业单位支持学校引进技能大师、企业导师、劳模工匠等,创建大师工作室。3、 组织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党委、政府要把新时代工匠人才培养作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并纳入人才

19、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由人力社保部门统筹协调,发展改革、财政、教育、经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的工匠人才工作推进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勇于责任担当,加快工匠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的工匠人才培养经费投入机制。统筹工匠人才培养资金,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形成工匠人才培养投入长效机制。鼓励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8%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比例不低于70%o人力社保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技能人才建设的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明确资金用途、申领拨付程序和监管措施,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三)加强宣传引导。把工匠精神贯穿工匠人才培养全过程和职业生涯全周期。大力开展新时代半岛工匠系列宣传,挖掘工匠故事、诠释工匠品格、升华工匠内涵,切实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使精雕细琢、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深入人心,使技能人才充分享有实现自身价值的自豪感、贡献社会的成就感、得到社会尊重的荣誉感。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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