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复印温馨提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病例复印温馨提示.docx(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病例复印温馨提示一、为了保护病人隐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病历复印时需出示病人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病人如系儿童,可由其父母携带家庭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二、办理病历复印的时间:病人出院两周后(如逢周六下午、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需顺延)即可办理病案复EL病案室除周六下午、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常规休息外,其余时间按照本院规定的作息时间白天上班。三、复印病历需要一定的工本费用(按照复印张数计费,每张0.5元),请到病案室3号窗口缴费病案室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