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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研究生导师变更审批表申请人学号年级学院及专业变更理由(请详细表述变更理b及变更对培养的影响)原导师意见(请表述详细原因及是否同意的意见)签名:年月日现导师意见(请表述详细原因、变更导师后的影响及是否同意的意见)签名:工资号:年月日学院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研究生院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校计财处计划管理科:级(博、硕)上研究生,学号:原导师,自年月起变更为工资号:,请予办理有关变更事宜。盖章:年月日备注:1、研究生导师变更请在入学后一年内(每年9月前)完成。2、本表一式一份,审枇完成后交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进行变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