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段预约诊疗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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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段预约诊疗工作制度一、为提高门诊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利益及预约挂号的顺利开展,门诊出诊医师不得随意停诊、换诊,若特殊原因停诊、换诊,至少提前3天告知门诊部。二、预约成功者,系统会自动生成预约订单,并在30分钟内以短信方式与患者进行信息确认;若医师因故临时停诊,系统会发送停诊信息告知预约者。三、初诊或复诊病人均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预约:(1)电话预约:XX;(2)现场预约:门诊一站式服务台;(3)网络预约:登录XX点击预约挂号。(4)微信预约、(5)手机APP预约。电话及现场预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其它预约24小时开通。四、预约挂号可提前17天预约,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日17:00时。五、专家门诊、普通门诊、专病门诊、特需门诊均实行分时段预约挂号。六、预约挂号实行患者实名制。就诊信息与预约信息应一致,否则不能按预约就诊。七、预约成功者就诊当天缴纳挂号费,按具体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到分诊处报到候诊。八、预约成功后,因故不能就诊者,应在就诊前日17:00时前取消预约。九、针对预约时间已到未到达,也未取消预约的患者,将视为违约。三个月内累计违约三次将被列入违约名单,需来院进行解约,否则无法享受预约挂号服务。十、本制度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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