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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相关知识一、什么是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国际上称其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化工界中,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3种:承压类设备,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二、特种设备检验周期L锅炉外部检验:每年检验一次。内部检验:每2年检验一次。超水压试验:每6年检验一次。汽车罐车、铁路罐车、罐式集装箱。年度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2级的,汽车罐车每5年至少检验
2、一次,铁路罐车每4年至少检验一次,罐式集装箱每5年至少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汽车罐车每3年至少检验一次,铁路罐车每2年至少检验一次,罐式集装箱每2.5年至少检验一次。耐压试验:每6年检验一次。3.气瓶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在用的YSP15型、YSP-IO型、YSP-5. 0型、YSP-2.0型、YSP-O.5型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的检验周期为3年;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5年检验一次。4 .压
3、力管道长输管道年度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验。全面检验:新建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公用管道年度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验。全面检验:GB1IH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8年,GB1IV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中压燃气管道、GB2级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12年,以PE管或铸铁为管道材料的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不超过15年。工业管道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判废。GCkGC2级压力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
4、6年;按照基于风险检验(RBl)的结果确定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GC3级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5 .安全阀固定式压力容器用安全阀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对于弹簧直接截荷式安全阀,在满足相应的条件后,校验周期可延长为3年或5年。工业管道用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特殊情况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执行。对于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在满足相应的条件后,校验周期最多可以延长为3年。锅炉用安全阀锅炉用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安全阀的校验一般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6 .压力表每年至少校验一次。每年至少校验一次。三、特种设备解惑21问1、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才能上岗?答:是。2、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几年复审一次?答:四年。3、使用特种设备应何时向当地质监部门注册登记?答: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4、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多少时间内应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答:一个月。5、特种设备不用或报废拆除应履行什么手续?答:应向当地质监部门申请报停或注销。6、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如何才能重新投入使用?答:向当地质监部门申报,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7、压力表的表盘上应划红线指示什么?答:指示最高允许工作压力。8、如何保证水位表畅通,防止形成假水位?答: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一次,并消除水位表汽水旋塞泄漏。9、发现在运行的锅炉缺水,能否紧急加水?答:
6、不能加水,应紧急停炉。答:停止供给燃料,停止送风,将炉膛内燃料排除或扒出,使锅炉逐渐冷却。11、紧急停炉后,如何紧急排气?答:关闭主汽阀,将锅炉与总气管隔断;从安全阀或紧急排气阀逐渐向外排气,使气压降低。12、如何防止安全阀阀芯锈死?答:应定期做手动或自动排气实验。13、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几种?答:包括全面部检验和耐压试验。14、紧急情况下需要停止运行时,如何操作?答:首先迅速切断电源,停止输送物料;然后迅速打开出口阀,泄放气体或物料,必要时打开放空阀。15、开始操作前应检查些什么内容?答:检查气泵、储气罐、管道、阀门、及安全附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16、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的最高工作压力是
7、否可以高于设计压力?答:不可以。17、容器开始加压时该注意什么?答:速度不宜过快,防止压力突然上升。18、带压情况下,可否拆卸压紧螺栓?答:不可以,必须停泵、排气卸压后方可进行。19、无压力时,压力表指针在什么位置?答:应在限止钉处或回到零位数值。20、为何对其进行安全监察?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21、有哪些监察制度?答: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并依法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该设备的显着位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盛装危化品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作业或者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