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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老旧小区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实施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有效破解老旧小区群众健身难题,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文体满意度,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健康XX建设,根据住建部等13部委关于开展城市居住区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建科规2020】7号),国家发改委、体育总局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国家发改委等18部委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发改下社会【2019】0160号)、国务院办公厅
2、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体育指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第二条本意见所称老旧小区,指本市范围内2020年8月底前建成使用、未按规定配建体育设施或虽有体育设施,但面积达不到室内人均0.1,室外0.3平方米标准,器材老化、功能单一等无法适应群众健身需求的小区。第三条老旧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健身中心,是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支持鼓励的政策导向,全面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加强部门协同,积极探索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对落实过程中政策界限不明确的有关问题,立足实际搞好流程再造,认真调研拿出
3、简便有效的解决办法,确保补短板行动顺利推进。第四条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多元投入的建设格局,探索健全共建共享的建管机制,在审批验收以及水、电、暖等公共服务和税收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第五条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强化措施,统筹资源,按照一年见效、两年攻关、三年基本实现应建尽建的总体目标,分解任务,抓好落实。第二章建设标准、方式第六条老旧小区全民健身设施包括室内、室外两部分。室外健身场地用地面积根据小区居住人口数量,按照人均03平方米,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等设施。场地条件具备的小区要尽量配置5人制足球、篮球、排球、
4、乒乓球、羽毛球、门球等球类设施。健身设施T殳应相对集中,场地空间受限的小区,可在确保总体建设规模和设施数量的前提下灵活配置。室内健身场地根据小区居住人口数量确定规模,面积一般不低于人均0.1平方米,尽量选择便于开放、便于使用的位置。其通风、采光和健身设施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设置应符合使用需要,科学有序,符合规范。室内、外健身设施应有专人管理,标识明显,制度完善。应具备基本的健身指导功能,设备器材应配有通俗易懂的使用说明,鼓励采用智慧化健身设备。按照应有尽有、能优则优的原则,可根据小区品质、建筑风格、消费能力等因素,选择采用基本型、标准型和完善型等不同的建设标准。不具备标准健身设施建设条件的,鼓
5、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设施。第七条补齐老旧小区全民健身设施短板,主要采取以下三种形式:一是社区自建。鼓励有场地、有资金的老旧小区按要求自建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小区居民开放,县(区)、乡镇(街道)两级可根据财力状况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二是社区和社会力量联建。对有房屋资源、但无建设资金的小区,市、县体育部门负责推荐、引入有投资能力的社会力量,联办社区健身中心,低收费对小区居民开放。双方可根据实际投入情况自行确定权力义务关系和管理方式。三是社会力量投建。对于无房屋资源、无资金保障的老旧小区,要积极引入社会力量,由社区提供空闲地或其它适合的场地,建设与小区规模、品质相适应的社区健身中心,低收费向小区
6、居民开放。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给予优惠支持。第三章运营、维护和监管第八条坚持统筹兼顾、稳妥推进。首先在中心城区选择15-20个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进行试点。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兰山、罗庄、河东区各10个社区、每县各5-7个社区扩大试点。试点任务完成后,按照三年基本实现应建尽建总体目标全面推开。县(区)体育部门负责对辖区老旧小区基本情况搞好摸排,拟制本县区老旧小区健身设施补短板彳亍动具体规划。市体育局指导县区制定推进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导落实。根据建设方式,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的调研论证,组织力量对建设方案搞好审查评估,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有序开展建设验收和日常监管等工作。第九条老
7、旧小区全民健身设施要纳入社区统一管理。根据不同建设主体,分别制定免费或低收费对小区业主开放政策。对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小区,社区要协调选址,开发企业、物业企业、社会力量等配合,做好社区群众工作,提供水、电、暖等配套服务。第十条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管理运营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定期对设施器材进行维护检查和更新,确保良好的技术状态。第十一条社会力量利用小区空闲地投资建设的社区健身中心,必须保证用于全民健身,保持公益属性,坚持低收费开放,落实全民健身日等免费开放政策。未经批准改变用途的必须限期拆除。要处理好与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单位的关系,理清责任,签订并落实好管理协议。第十二条利用小
8、区空闲地建设的社区健身中心,必须符合建筑规范,标识统一。建筑风格要与所在小区相协调,消防安全列入小区日常管理范围。所采用的设备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通风、采光必须符合体育工艺的基本要求。第十三条建设单位负责建设所需的资金保障、设备采购、建后运营、安全管理等,并承担全部建设、管理责任。第四章部门职责第十四条市、县(区)体育部门为该项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本县区建设规划,协调落实并进行日常监管。第十五条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解决辖区内老旧小区体育设施补短板行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第十六条发改、资规、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按职能积极配合做好老旧小区体育设施补短板有关工作。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意见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