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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应急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项目部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自然事故的应对、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事件发生后能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使事故产生的影响得到控制,把事故造成的损失或损害降到最小,从而保障施工生产正常进行。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制度、建设集团有限分公司应急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应急管理工作。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四条应急管理:为应对突发事件而采取的、涵盖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
2、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全过程的有计划、有组织、系统性的行为。第五条应急体系:项目部要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在建立和完善本单位“一案三制”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应急重要环节的建设,包括: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应急队伍、物资保障、培训演练、科技支撑、恢复重建等。第六条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第七条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第八条应急响应: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第九条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
3、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第十条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第十一条应急能力建设评估:以应急能力建设和提升为目标,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评估为手段,以全面应急管理理论为指导,构建科学合理的建设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评估模型和完善评估方法,进行综合评估,通过评估,明确应急能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体系,提高应急能力。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二条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全面负责。第十三条项目部安全监察部是应急管理工作归口部门,负责建立应急体系,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组织和指导所属单
4、位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转并保持信息畅通;负责应急组织机构负责的相关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人员伤亡工伤报送工作;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第十四条项目部综合管理部:突发恐怖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社会事件等安全疏导工作:负责突发新闻事件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信息传递,对外信息发布及舆论引导,相关媒体公共关系管理,舆情监测及协调处置;上级及相关单位协助救援及调查人员的接待;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交通保障;突发食品中毒、急性
5、传染病、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第十五条项目部人力资源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处置及工资待遇等相关工作。第十六条项目部工程管理部:突发机械设备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第十七条项目部工会:突发事件后与当地医疗机构沟通、联系,及时送医救治等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及伤亡人员和群众的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置工作。第十八条项目部设备物资部:购买、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检查物资有效性。第十九条项目部要保障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到位。第二十条项目部应设应急组织机构,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主要职责:(-)协调国家及各地方政府资源,获得
6、支持和帮助,并保持良好的沟通汇报;(二)组织、协调项目部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H)审核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及向分公司、公司安全监察部汇报的材料;(四)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五)必要时,协调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下设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监察部,主要职责:(一)应急办公室负责建立、完善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及演练,督促所属单位按时开展应急演练;(二)负责传达上级及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下达的各项指令,组织协调和指导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收集、汇总各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进展信息及救援措施落实情况;(三)需要项目部所属单位之间协作
7、配合及社会增援时,按照应急组织机构的指令,协调组织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组织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四)负责配合、协调各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五)及时向项目部相关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特大事故发生即救援情况;(六)承办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七)编辑、整理、归档各项生产安全事故的全过程档案材料。第四章法律法规收集第二十三条各层级职能部门收集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包括:国家关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地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应急管理的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获取途径:(一)上级主管部门发文、转文;(二)通过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获取;()通过政府机关、
8、行业协会等获取;(四)上网查询;(五)会议获取;(六)从法律、法规、标准发行处获取;(七)其他渠道。第二十四条建立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并及时更新。第二十五条应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要求的宣传、培训和告知,并传达给相关方。第二十六条应根据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要求,制定、部署、落实有关具体措施,开展自查自改,完善本单位应急工作。第五章预案管理第二十七条项目部应根据本单位实际面临的风险状况,识别潜在的突发事件,结合应急能力评估结果,编制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编制应注重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应
9、急预案编制完成后,项目部应组织评审。评审合格后,由项目经理(或分管安全领导)签发实施,并进行备案管理。第二十八条预案管理程序:(一)应急预案培训:明确对从业人员开展的应急预案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使有关人员了解相关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如果应急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二)应急预案演练:明确不同类型应急预案演练的形式、范围、频次、内容以及演练评估、总结等要求。()应急预案修订:明确应急预案修订的基本要求,并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四)应急预案备案:明确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并进行备案。(五)应急预案实施:明确应急预案实施的具体时间、
10、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第二十九条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第三十条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第六章资源管理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抢险队伍,明确各级应急响应的人员配备及职责。第三十二条项目部应急抢险
11、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第三十三条项目部应定期进行应急装备和物资的维护保养,定期参加应急预案演练等活动,并形成记录;第三十四条项目部应将应急培训、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及运行维护等所需资金,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资金计划。第三十五条项目部应保证应急所需资金。第七章危险源及隐患管理第三十六条项目部应制定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等要求。第三十七条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风险分析。第三十八条风险评价应形成不可接受风险清单,对不可接受风险制定控制措施计划。第三十九条项目部应进行建筑工程地质灾害
12、危险源辨识及风险分析与评价,建立地质灾害危险源清单,并对地质灾害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并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第四十条项目部应明确重点危险区域和高风险作业岗位,对重点危险区域和高风险工作岗位设置必要监测、监控报警系统,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第四十一条项目部应做好边坡及基础开挖工程、受限空间作业等主要建(构)筑物的施工安全监测;监测项目和手段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第四十二条存在重大风险的部位,项目部应根据危险物资种类、数量、使用工艺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重大风险监测监控方案,明确措施。重大风险监测监控方案应发放到相关岗位;定期对重大风险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
13、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风险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第四十三条项目部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第八章信息管理第四十四条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气象、水利、林业、地震等部门提供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预警信息进行预警。第四十五条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件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提前进行研判,确定预警等级、制定预警措施,发布预警通知,指定专人负责预警信息获取和发布工作第四十六条预警阶段应及时了解事件发展信息,及时按照信息报告流程报告信息。第四十七条应明确应急信息调查、分
14、析、统计、上报的程序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第四十八条在事件发生、应急响应各阶段,应按规定向上级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应急信息,信息报送应做到及时、准确和完整、真实。第四十九条对应急信息进行登记建档管理。第五十条应整合各类信息,确保与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各专业机构有效沟通、充分交换信息。第五十一条应明确信息发布的部门、负责人和程序、原则。第五十二条信息发布应及时,避免产生负面影响。第五十三条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事件概要、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预计恢复时间等。第五十四条信息发布应结合应急响应阶段性特点,做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第九章应急处置第五十五条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人员应第一时间进行先期处置
15、,采取阻断或隔离事故源、危险源的措施,控制事件发展,防止事件扩大;重点做好人员的自救和互救工作,事件可能影响到周边单位和群众时,应及时向其发出警报信息;同时,应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第五十六条作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采取必要的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第五十七条应急专家应参加现场救援方案制定与论证,方案应考虑不同条件下的危险因素和困难。第五十八条应急救援队伍应熟悉现场处置方案,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以及其他控制措施,加强现场保卫工作。第五十九条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
16、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第六十条做好现场安全监测,保证应急现场处置人员安全。第六十一条采取防止发生次生灾害或二次事故的必要措施。第六十二条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应急处置范围。第十章应急值守第六十三条项目部综合管理部是应急通讯联络部门,负责与上级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应急协作单位、应急领导机构、应急队伍等有关单位和人员保持联动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应急响应;分公司各项目部要与工程所在地政府、消防、安监、交通、卫生防疫管理部门等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工程建设各单位之间的应急管理相关方信息记录,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争取各方面支援。第六十四条应建立包含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应急协作单位、应急
17、领导机构、应急队伍的联系方式和方法的汇总表,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第六十五条应急通讯系统应确保两种或两种以上通讯方式,以满足不同事件状态下通讯需求。第六十六条项目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有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和人员的通讯方式和方法。第六十七条项目部建立24小时通讯值班制、领导带班制,保证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第十一章培训演练第六十八条应急培训:(一)根据应急预案需求,项目部应制定年度应急教育培训计划,并将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二)项目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培训,培训应编制大纲,进行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三)应急管理人员培训:一是应参加应急管理、应急指挥理论教育培训,熟悉应急
18、预案应急处置程序、职责和相关知识,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二是应开展有关应急救援、抢险技能的业务教育培训,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护常识;(四)应急队伍培训:一是应每年对应急救援队人员(含兼职)进行专业应急技能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二是应当具备所涉及事故救援所需的专业技能,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现场应急处置程序,并能熟练操作或使用相关抢险救援设备设施和装备,掌握触电、心肺复苏、伤口处理等必要的应急救护常识;(五)从业人员培训:一是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报警、疏散、避险、自救和互救、逃生、现场应急处置等有关应急知识的教育培训I,使从业人
19、员熟练操作和使用相关应急设备设施和装备,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护知识;二是对相关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应包含应急知识方面的内容:(六)应急知识宣传:一是利用板报、专栏、标语、网络等多种渠道或方式开展电力建设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员工应急意识,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通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宣传普及应急知识;三是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应及时告知;四是应急预案的要点和应急处置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五是从业人员应了解应急预案和对内、对外报警电话等重要信息;(七)检查考核:一是针对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等培训情况,定期组织考
20、核;二是应急培训结束后,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措施予以落实。第六十九条应急演练:(一)项目部应制定年度演练计划;(二)演练计划应明确演练目的、类型、规模、范围、频次、主要内容、参演人数、计划完成时间、物资准备、演练经费预算等内容;(三)项目部应根据风险防控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四)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开展应急演练(五)应急演练要制定演练方案,演练方案应明确目的及要求、事故情景设计、规模及时间、主要任务及职责、筹备工作、主要步骤、技术支撑及保隙条件、评估与总结等内容,演练方案应审批;(
21、六)各参演单位和参演人员应熟悉各自参演任务和角色,并按照演练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演练准备工作;(七)演练场景应逼真,并具有可操作性,演练过程或关键环节应有影像或图片资料;(八)演练结束后,项目部应对应急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分析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并形成书面报告,演练评估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的要求执行;(九)应根据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并落实。第十二章总结评估第七十条应急处置评估应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一)预警信息发布、接收、流转、报送情况;(二)先期处置情况;(三)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四)组织指挥情况;(五)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六)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情况;(七)现场管理和信息发布情况;(八)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九)后期处置情况;(十)防控环境影响措施的执行情况;(+-)救援成效、经验和教训。第七十一条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事件应急处置基本情况;(二)事件单位应急处置责任落实情况;(三)评估结论;(四)经验教训;(五)相关工作建议。第十三章检查考核第七十二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事件处置评估调查与考核机制,包括调查与考核办法,对每次事件的应急处置过程进行调查评估。第七十三条项目部应落实应急处置评估调查报告有关建议和要求,改进应急管理工作,做好资料归档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