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合同2015-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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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梯安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供货方:(以下简称“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工程电梯设备安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三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实现缔约目的,三方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各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1.2 工程地点:1. 3工程规模2. 3.

2、1建筑面积:1.3 .2建筑层数及高度:1.4 工程设计单位:1.5 5工程监理单位:1.6 工程总承包商: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且互为说明。下列文件中对同一内容的约定如有不一致之处,除非文件中对此另有约定,以下列顺序在先者为准;同一顺序中不同文件对同一内容的约定如有不一致之处,除非文件中对此另有约定,以签署在后者为准;合同条款中就某一事项未做明确约定者,以下列文件中对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或说明者为准:对某一内容或事项未做约定者,则以国家、项目所在地省市或其它政府机构、履行政府机构职能的社会机构颁布的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等为准。A.在本合同签署后

3、双方签署的洽商、补充、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B.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C.中标通知书;D.招标书、答疑文件及其附件;E.投标书及其附件;F.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G.设计图纸;H.工程量清单;I.经甲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3. 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3.2 本安装工程执行的规范对安装标准有不同规定的,应该按照规定较高标准的规范执行。若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低于国家、项目所在地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则可以不执行本合同中约定的规范和标准。反之,执行本合同中的约定。乙方及丙方负责的电梯安装均须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4、。3.3 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合同。3. 4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3.5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各种法律条文、解释之间不能完全统一造成双方理解出现异议时,根据双方协商,并以双方的书面意思表示为准。第四条工程范围4. 1工程范围乙方负责完成本合同、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中规定的垂直运输电梯的安装、调试、验收等项工作,负责提供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保修服务,但不低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范围。4. 2具体工作内容:见

5、附件。4. 3具体技术标准与要求:见附件。第五条工期5. 1施工工期5.1.1开工日期:年月日5. 1.2竣工日期:年月0;5. 1.3开工日期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5.1.4竣工H期为本合同单项工程经甲方、乙方、总包单位、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之日,取得项目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之日。5.2 乙方应遵从甲方及各总包单位的进度计划的要求,不得提出额外要求。5.3 因甲方原因导致开工日期延误,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同意不再向甲方要求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5.4工期延误5.4. 1乙方在向甲方承诺工期时,已经考虑到工程建设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除非出现以下情况,

6、乙方不得延长工期:A.不可抗力;B.甲方书面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5.4.2对由于以上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延长工期。乙方因为执行甲方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合理的返工指令而造成工程时间延误,不属于合理延期理由,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因此造成工期延期竣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4.3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采取的一些强制措施(不包括乙方违反国家或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而被停工)造成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工期不予延长。乙方违反国家或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而被停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误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责。5.4.

7、5乙方如因为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完成本工程或其中任一时间结点的工作,则每一结点工作的延误都将被视为工期延误。5. 5工作时间乙方已正确了解了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的所有规定,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有关交通、环保、噪音扰民等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时间的限制性规定,且根据该等规定制订了合理的施工方案。任何由于工程进度的需要而在夜间施工的工作,乙方均应按照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及程序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项目所在地有关施工时间的限制为理由而免于承担本合同中规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施工工期的责任。第六条合同价款及

8、结算方式5.1 合同价款:本合同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6. 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安装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技术措施费、赶工费;调试费(包括人工、油料等费用);井道内搭设架子;甲方操作人员培训费;获得项目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站、等政府相关部门电梯专项验收通过和进行备案的有关费用;自身施工产生垃圾运至总包方指定垃圾点的清运费;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承担的其他费用。6.1 乙方的施工用水、电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6.2 本合同一经签订,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中国大陆税费调整、进口关税的调整、运

9、输费用变化等任何条件发生变化,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甲方提高价格,不得进行任何费用追加。6.3 乙方了解现场的位置、交通状况、存放地点、起卸物料的限制、已完成工程之状况的现场平面、临时设施、仓储、水电等,以及一切可能影响工程费用的其他情况。任何不了解或不能预见上述因素及其影响而导致的工期或费用索赔将不获支持。6.4 本合同价款中已涵盖的乙方为完成本工程的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的临建搬迁、场地平整、材料二次搬运、施工技术措施费、合理时限内的临时停水、临时停电导致的误工费、安全措施费、为配合甲方销售所作的工序调整、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材料人工设备损耗及增加费。6.7总包的配合及总包服务

10、费的约定:;6. 8结算依据:本工程按合同价款总价加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结算。6.9只有发生以下几种情况可调整合同价款,其它情况均不予调整:电梯数量发生变化可进行调整,调整原则:如报价中有的型号,按报价中的单价进行调整,如报价中没有的项目,双方另行商议并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及洽商,根据合同条款约定,确实应做调整的费用。变更、洽商的费用由乙方向甲方申报,经甲方审核后进行确认。6.10工程结算6. 10.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均同意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双方结算价款的依据。乙方在审计过

11、程中派人参与并配合审计部门工作,并对此审计结果完全认可和接受。7. 10.2双方的结算按6.10.1条规定的程序及方式处理,对于乙方提交的结算文件,甲方没有答复并不视为被认可,乙方无权以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为由主张按其提交的结算文件进行结算。第七条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7.1根据甲、乙、丙三方达成的一致意见,由甲方按照下列约定向乙方进行支付.7.1.1 在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安装开工前,支付安装合同总价款的7. 1.2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监理及有关政府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取得相关竣工验收资料(检验报告)及全部电梯合格证后,乙方须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单位移交全部设备资料及相关证件,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审

12、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工程结算总价后支付安装工程结算总价的%;7. 2在达到合同约定甲方付款条件时,乙方应提前10日向甲方发出提示付款的书面通知。7. 2.1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付款通知有异议的,甲方将在收到该付款通知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经甲方同意确认后,甲方再行支付该笔费用。7. 2.2若乙方未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导致甲方未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项的同时,必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若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8.4 本着相互理解的精神,乙方同意在甲方因资金周转不畅等客观情况发生致使工程款不

13、能如期支付的情况下,乙方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而不拖延工期,但是甲方延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天,甲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各方代表8.5 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对驻工地代表的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9. 2总监理工程师:;9.4 乙方项目经理:;9.5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有权授权监理人代为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相应权利,并有权授权监理人代为履行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相应义务,乙方对此予以无条件认可和接受。9.6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驻工地代表与监理人出现意见分歧,须提请甲方最终确定后方可执行。第九条甲方权利及义务9.7 在安装施工阶段,负责整体施工计划、安排及协调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程

14、总进度合理调整安装工程进度。9.8 在进场前,书面通知乙方进行安装前现场勘察。对乙方检查出的并书面告知的有关土建井道、机房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进行整改并落实解决。9.9 有权向乙方通报施工质量、进度及乙方工作人员的服务作风,对不正当的要求有权制止。甲方一旦发现或接到监理、总包提出的有关乙方有不符合合同条款之行为的通知,经查证属实的,有权通知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待问题解决后另发继续施工通知书,所延误工期及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负责。10. 4对于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9.5甲方根据合同文件规定按期支付工程款。若乙方因违约或其他行为致使其对甲方负有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义

15、务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和/或丙方的工程阶段款中扣除。第十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0.1乙方必须根据合同文件所规定的工作内容,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所有安装工程,直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其中,对于乙方职责需要明确如下:10.1.1 乙方应为本安装工程投保必要的工程险。10. 1.2安装过程中应急情况的处理。10.1. 3提供安装工程竣工缮后服务,优先供应备品配件。10. 1.4乙方需配合甲方及设计进行施工图纸的深化设计。由于乙方考虑不周全,提供资料不完善造成后期结构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0. 1.5按照工程进度及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场,并服从总包的整体管理,签署相关进场协议及

16、安全协议。10.1.6电梯设备自安装完毕直至验收完毕拿到相关证件,并顺利移交给甲方指定的物业单位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10. 2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可分包或转包本工程的任何部分。10 .3乙方将经过验收合格后的电梯交付甲方的,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电梯损坏的,乙方仍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派员进行修复,与此有关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1 .4乙方保证具有安装电梯所需的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需的文件。10. 5乙方须派遣技术过硬的安装调试人员(人员数量符合安装工期要求)进驻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工作。并成立常驻工地的协调配合、安装管理机构,人员名单上报给甲方、监理及总包,

1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人员。10. 6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的时间、地点,派出具备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对到达施工现场的电梯及相关设备进行检测,并执行相应书面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10. 7乙方自行负责安装、调试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他配套工作,自行解决安装工作所需的工具及各种辅材,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开工手续。10. 8乙方必须完善工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指定现场质量管理工程师,如实准确填写电梯安装的自检记录本。11. 9在整个安装过程中,乙方须为甲方及监理人员对整个安装、调试、验收过程提供监督和审查的便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搪塞。10.10乙方在安装工作结束后,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报验,并提

18、供报验所需要的各种书面材料,承担与此有关的各种费用。在乙方取得政府有权部门(项目所在地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验收单后,视为安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向甲方指定的相关单位移交与验收有关的所有档案资料。10.11提供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保修服务。第十一条丙方权利与义务11.1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对工程进行整体的协调及配合。11. 2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核实井道、机房等相关土建参数,在收到甲方电梯设备到场通知后,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将符合合同约定、现场实际参数的电梯设备运至甲方事先指定的地点,并负责装卸。如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到场,总包无法提供垂直运输,

19、则由丙方解决运输问题且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拖延工期或要求增加费用。12. 3丙方应如期供货,保证工期,须监督乙方按时、保质、保量的履行本合同,并对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责任承担不可撤销地连带保证责任。第十二条工程质量要求12.1乙方应服从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现场管理,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关于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施工能力等方面的检查及工期的控制,并随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各种检查,乙方应为上述检查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必须接受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及政府发出的合理改正指令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若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则甲方可委托其它承包商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费用甲

20、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费用的扣除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同时签字即生效。12. 2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项目所在地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如果图纸和甲方、监理工程师之指令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项目所在地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质量较高者为施工依据。验收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甲方、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质量标准。13. 3乙方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甲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和构配件,并提供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一切证明。监理工程师在材料和构配件进入施工现场时进行验收并在施工前进行复验,对质量、规

21、格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构配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构配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第十三条安全文明施工13.1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有美施工扰民、噪音控制的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严格现场管理(如技术工种需持证上岗、工人上岗前安全交底,民工安全、卫生及文明施工教育等),并采取其它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同时满足交通、环保、环卫等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13.2乙方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在进场前同甲方或其指定的单位签署

22、安全管理协议,负责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管理问题,并缴纳安全押金。13. 3乙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环境,并避免因其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它后果对公众、居民造成人身或财产方面的损害、伤害或妨碍。任何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的扰民和/或民扰事件,均由乙方根据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13. 4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持现场清洁,每日进行现场清理工作,及时清除隙碍物,存放并处置好自身设备和多余的材料。乙方应按照甲方或监理人的指示和协调,将垃圾及废料清除现场,并消除。13. 5在本合同工程竣工之前,乙方应将甲方允许撤离现场的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和临时工

23、程在规定时间内清除并运出现场。清理现场多余材料、垃圾(不论此种物品是否为其他分包商的工作所产生),保持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13. 6甲方有权就上述工作发出指令,如乙方不按照指令执行,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执行。为此发生的任何费用支出将由甲方从乙方应得的合同价款中扣除。13. 7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导致的任何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同时,一旦发生任何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损失的扩大,并立即向甲方报告事故详情。乙方应履行国家和项目所在地规定的有关事故处理程序。14. 8特殊工种上岗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使用特殊工种人员(如架子工、电工、电焊工、气焊工、信

24、号工等)及按照建设部和当地政府相关文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聘用具有符合要求的当地政府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或换发的“特殊工种临时操作证”,并在相应操作人员进场前报送甲方及监理备案。乙方应对因此所引起的任何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第十四条检查及验收14.4 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有权对乙方的安装调试过程及隐蔽工程进行监督管理。14.5 本工程除通过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的验收外,还须通过有关的质量监督主管机构的验收。14. 3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后,乙方应在现场勘查后日内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计划(见附件)经甲乙双方确认。14. 4乙方负责安排质量监督主管机构的验收,并领取必要的证件和许可,交纳相

25、关的费用,保证本分包工程顺利交付使用。15. 5各方确认,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如电梯质量或安装质量存在质量瑕疵的,则,虽经甲方按本条约定验收完毕,亦不视为甲方对乙方质量瑕疵的认可,乙方仍应承担质量瑕疵赔偿、补偿等的责任。第十五条调试运转15.1当本工程具备了调试运转条件(与乙方承包范围一致)时,由乙方在调试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监理提出申请,申请包括但不限于调试的内容、时间、地点该申请经甲方审批后执行。15.2调试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调试过程记录),甲方提供调试的必要条件;调试期间,乙方必须派技术人员跟踪到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5. 3乙方应确保调试设备运转正常,若调试不合

26、格,应按下述分清原因和责任,由责任方承担有关损失:15. 3.1由于设计的原因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工期相应顺延。15. 3.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设备采购方负责重新采购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或重新安装。由责任方承担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损失。15. 3.3由乙方安装原因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按监理和甲方要求重新安装和调试,并承担相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6. 4调试合格,甲方、乙方、监理应在调试记录上签字。第十六条服务保修16.1无偿保修期:自工程通过验收取得政府部门相关证件,并向甲方指定的项目最

27、终用户方完成移交之日开始起计24个月。16. 2缺陷的修补: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改、完善出现于保修期内承包工程中任何部分的缺陷或损坏。16 .3由于其他承包商原因,造成乙方进行返工和维修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费用经甲方协调由责任方支付。17 .4乙方确保在保修期间接报1小时内到达维修而开始维修,在保证维修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下,在3小时内维修完毕;如需返厂维修,则在6日内修复完毕。对因特殊原因(如气候、材料等因素)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的,应采取保证最终用户方生活正常进行的措施,并在具备条件后立即组织抢修。乙方同意,如乙方不能满足保修合同的要求,甲方可另请第三方负责维修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

28、且甲方在付给第三方费用的基础上向乙方加收15%的管理费,甲方付给第三方的费用经甲方签字即可,无须乙方认可。16. 5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如果发现货物及相关配件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产品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无偿退换、修理,并应对由于产品质量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16. 6在保修期内,由于用户使用不当,发生故障、损坏,乙方维修时只收取工本费。17. 7维修人员应按照项目最终用户方服务规范对客户提供维修服务:统一着装,佩戴胸卡,穿鞋套等。18. 8甲方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简称“项

29、目最终用户方”),实施工程保修管理。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项目最终用户方代表甲方行使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如下:代表甲方通知乙方对工程进行维修、维护;代表甲方检查、跟踪、配合乙方的工程保修工作;代表甲方签发工程保修施工验收单。同时,甲乙双方在结算质量保证金时,由项目最终用户方出具的乙方履行本合同情况之书面文件,双方均同意以此书面文件作为结算质量保证金的依据。19. 9在本条约定的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仍应按甲方或项目最终用户方的要求提供现场指导等相应的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同时,各方确认,保修期届满后的常年有偿维修服务,乙方也将提供并以成本价提供零部件。第十七条工程保险20.

30、 1本合同中的总价已经包括了相关的工程保险费,乙方负责为其承建的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投保。若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没有按照本约定同保险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保险合同,因此产生之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保留对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21. 2乙方应当为其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乙方须对其雇员的意外或伤亡负全责。甲方对任何雇员的意外或伤亡,不论该人是受雇于乙方或其分包人,皆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除非有关伤亡是甲方引致的,乙方须保障甲方免负任何有关的索偿、要求、诉讼及其他费用和

31、支出。第十八条保密条款18.1双方承认保密信息构成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双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除了本合同确定的应用范围外,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18.2双方不负责保护以下信息:已公开的信息;由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

32、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18.3 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合同由甲、乙方提供给对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18.4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双方不得就此要求经济补偿。18. 5合同确定业务的双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合同确定业务的双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该方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19. 6本合同终止后,本条款规定继续有效。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20.

33、 1合同的解除19.1.1乙方如出现以下违约行为,甲方可发出书面指令要求其立即纠正,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仍无明显改进,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逾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个阶段的工作超过30日的;在竣工之前,没有合理原因,完全搁置工程的施工;拒绝执行甲方要求其修补缺陷或更换不适用的材料和/或物品的书面通知,而这种拒绝的行为使工程受到了实质性的影响;未经甲方许可,转让或分包本工程;乙方与第三方串通而损害甲方利益的;被甲方认为未尽专业职责或未达专业水平的其他情形。19.1.2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即生效。19.L3如果发现乙方可能发生破产、解散、关闭、转产、停产等已不能

34、实际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形,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足以保证合同履行的担保,如乙方不能提供相应担保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19.L4因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全部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时,甲方、乙方均有权解除合同。19.2合同终止解除后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如上述合同终止解除发生(除了本合同履行完毕和不可抗力的原因自动终止外),且只要这种雇佣未被恢复和继续,甲方和乙方应具有以下权利和责任:19.2.1甲方可雇佣他人并支付相应费用来进行并完成本工程,免费使用乙方已运抵、安放在现场的或邻近的拟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其它物品。19.2.2本合同终止后14日内,乙方须无条件的将用于本工程的任何材料、设备和

35、其他物品的采购供货协议和租赁协议等转让给甲方。19.2.3当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须从现场拆除或撤出属于乙方的,或由乙方租赁的任何临建、机具设备、材料和货物时,乙方应按照要求执行。如乙方未在合理的时间内按照要求执行,甲方可自行拆除(但不对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并出售或处理任何这些的属于乙方的财产。甲方在扣除因乙方违约造成的工程受损失费用及处理此类财产的费用后,将剩余金额返还乙方。19.2.4乙方应补偿甲方因本合同终止而给甲方带来的任何直接损失和/或损害。直至工程竣工,甲方无义务依据本合同任何条款向乙方支付任何进一步款项。一旦工程竣工并在甲方对工程结算核准后的合理时间内,甲方应确认因乙方原因导致

36、本合同解除而给整个工程带来任何直接和间接损失的费用金额。如果此金额加上在本合同终止前已付给乙方的金额超过在本合同解除时应付而未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额时,其差额作为乙方对甲方的负债;如果此金额未超过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额时,其差额应由甲方按本合同付款条件支付给乙方。第二十条违约责任20.1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20.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每逾期1日,甲方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未付款总

37、额2%。20.3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自身原因导致业务取消或延期的,甲方可以终止委托,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工作。因甲方自身原因终止委托的,甲方需对乙方按双方约定的工作进程所发生的实际而合理的费用予以补偿,同时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应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移交甲方。20.4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指派的人员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1.1 5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约定的进度计划实施,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分之一的违约金。累计逾期超过30日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2 6如果工程未能如期通过竣工验收,除非乙方有充分的

38、书面证据证明导致延期的是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否则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按照安装合同总金额的_分之一支付延期违约赔偿金。20.7 乙方安装的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或经乙方整改2次后仍不能解决问题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且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如由此造成其它第三方向甲方进行索赔时,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且乙方必须赔偿第三方之损失;乙方不能积极主动解决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时,甲方可代为赔偿,并可向乙方追索该笔赔偿金。丙方对乙方责任承担连带责任。20.8 因乙方发

39、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乙方逾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个阶段的工作超过30日的;在竣工之前,没有合理原因,完全搁置工程的施工;拒绝执行甲方要求其修补缺陷或更换不适用的材料和/或物品的书面通知,而这种拒绝的行为使工程受到了实质性的影响;未经甲方许可,转让或分包本工程;乙方与第三方串通而损害甲方利益的。被甲方认为未尽专业职责或未达专业水平的其他情形。20.9 乙方违反本协议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违约金。20.10 若乙方每次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将视具体情节每次要求乙方支付_至_元的违约金。20.11 乙方如不服从总承包

40、商的管理、不积极配合总承包商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甲方将视具体情节每次要求乙方支付元至_元的违约金。20.12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作为违约金。20.13 由于乙方提供资料不符合竣工资料的验收和归档要求,甲方有权停止和乙方的一切费用结算工作,直到乙方能保证竣工资料的交付和验收工作。20.14 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安装质量问题造成其它工程承包商和最终客户向甲方进行索赔时,甲方将停止支付任何款项,乙方必须赔偿其它工程承包商和最终客户的损失:乙方不能积极主动解决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时,甲方可代为赔偿,并可向乙方追索该笔赔偿金。2

41、0.15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履行相应责任的,甲方在支付相应款项或履行相应责任后,可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履行责任的证明直接向乙方追偿,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据,乙方对此应予以认可。甲方有权在乙方合同保留金中扣除相应赔偿款。如乙方合同保留金不足以扣除上述款项,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补足。20.16 16如违约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一步补偿。本合同所称损失应包括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以及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守约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包括调查、诉讼、律师等法律费用在内的费用和开支。20.17 本款适用于所有乙方应

4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情形。自甲方发出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违约金。逾期支付的,按照每日应付违约金的1倍加付滞纳金,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实际付清之日止。若甲方尚有部分合同价款未支付乙方的,甲方有权从该笔费用中先行抵扣相当于违约金和滞纳金数额之款项。违约金和滞纳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第二十一条不弃权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它合同/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视为放弃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任何单独或部份地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亦不应妨碍该方将来行使这些权利、权

43、力或特权。第二十二条通知与送达22. 1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23. 1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23.1 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7日视为有效送达;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3日视为有效送达;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1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23.2

44、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23.3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24. 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25.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

45、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6. 5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第二十四条完整合同本合同构成各方对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了此前各方就该等事项作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合同或许诺。第二十五条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本合同中未经修改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第二十六条附件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

46、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七条可分割性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包含的任何条款在被认为无效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该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第二十八条继承本合同生效后,无论甲方或乙方的名称、组织形式、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者等发生任何变更,甲方或乙方应继续或要求其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恪守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相关义务。第二十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2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29.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

47、院提起诉讼。第三十条标题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作为参考,不影响本合同的含义及其解释。第三十一条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经甲、乙、丙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木合同一式一份,甲方执_一份,乙方执一份,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二条补充条款以上条款与本补充条款有悖之处,以本补充条款为准。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债权,否则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2、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约定1)、如果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建筑行业实施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改征增值税后乙方适用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约定向甲方提供改征增值税后乙方适用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所提供的票据不实,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合同附件一安装清单电梯名称电梯型号额定载重kg额定人数额定速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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