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田村57栋加建电梯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听证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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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益田村57栋加建电梯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听证报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和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应益田村57栋业主曾军伟、陈噩球、王娜等申请,听证组就是否核发益田村57栋加建电梯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举行听证会,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听证会基本情况听证时间:2022年8月25日下午3点30分听证地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一楼会议室听证方式:公开听证听证组成员:孙静、廖雅倩、张建辉书记员:李明部门陈述人:张腾凤,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建筑设计科工作人员非部门陈述人:曾军伟,为

2、益田村57栋101业主;陈噩球,为益田村57栋103业主;王娜,为益田村57栋704业主;金紫舟,为益田村57栋603业主。2022年8月25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以下简称:“福田管理局”)根据曾军伟、陈噩球、林丽、王娜等益田村57栋业主的申请,就是否核发益田村57栋加建电梯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在首席听证员孙静及听证员廖雅倩、张建辉组成的听证组主持下,遵循公正、公平、独立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举行。本次听证会充分保障了非部门陈述人行使陈述、质证和申辩的权利,部门陈述人和非部门陈述人对该事项所涉及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就是否核发益田村57栋加建电梯项目建设工程规划

3、许可证的事项以及法律依据进行了陈述和辩论。二、听证会过程(一)权利义务告知环节听证会首先由书记员宣读听证会纪律、由首席听证员告知听证参加人权利与义务。未有人申请回避。(二)部门陈述人与非部门陈述人陈述意见1、部门陈述人陈述意见根据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深规土规20189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按照管理规定中相关程序进行办理。2021年7月,益田村57栋部分业主委托王娜向福田管理局申请该单元加建电梯建设工程许可证。福田管理局初步审查后认为审请材料与方案设计文件符合管理规定的要求,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益田村57栋加装电梯的

4、公示(深规划资源福202160号)进行批前公示。在2021年8月15日至2021年8月29日公示期间内,福田管理局收到该单元101/102/103/403业主的书面反对意见。收到反对意见后,福田管理局已告知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按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协调。2022年1月21日,福保街道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村57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调情况,根据该文件,街道办已与该单元101/102/103/403业主电话沟通,业主均反映不同意加装电梯且不愿调解。2、非部门陈述人陈述意见(1)非部门陈述人曾军伟、陈噩球陈述意见:第一,建筑安全问题。益田村57栋建筑是砖混结构,建成已有30年,没有柱

5、子,建筑安全性不确定,倒下的话谁负责?墙体有渗水漏水等问题,建筑质量堪忧。第二,加装电梯造成一楼房屋价值贬值。房子的价值体现在位置、走向、通风、采光、楼体隐私等,突然把电梯加装在大门口,一楼的景观发生改变,价值也发生贬值。第三,加装电梯后续问题如何解决。加装电梯之后,管理费问题、安全问题如何解决?责任方是谁?第四,加装电梯破坏邻里关系。加装电梯的确是解决部分人上下楼梯的问题,但这是市场的选择。你们做好事损人,这个工程破坏邻里关系。第五,无形受到干扰。楼上业主说对一楼业主有歉意,为什么有歉意?因为没有补偿。政府补偿还是你们自己补偿?加装电梯需要合法性,这个工程肯定与相关法律矛盾,你们采取协调办法

6、解决。政府出文件,你们协商就可以了?没有协商会有什么后果?从2020年开始我们已经表达过不同意,至今不断被骚扰。第六,加装电梯方案损害业主权益,对低层业主不公平。是否考虑其他方案?是否可以不影响通风,不影响景观?综上,反对益田村57栋加装电梯。(2)非部门陈述人王娜、金紫舟陈述意见:第一,建筑结构问题。益田村57栋和59栋的位置在地基基础比较差的位置,建完以后发现结构上有点问题,住建局当时安排了专业公司对基础和一二三楼的墙体进行了加固,通过结构加固以后,确定房屋建筑没有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之后,在1996年通知我们入住了。益田村57栋建设时候的质量的问题,建设过程中,我也看过多次,1995年结构

7、加固的时候我看了,一个是基础的加固,一个是结构的加固,这是关于建筑结构问题的回复。第二,项目设计问题。这个项目在设计前进行了检测,通过检测后才开始设计的。我们请了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公司,而且帮我们设计的也是国家级的结构师,对建筑的结构设计也进行了审核,是没有问题的,所有工作我们按照相关的流程,相关的程序,相关的检测进行设计。一个是原始建筑的质量问题,一个是加装电梯的质量问题,这是不存在的,而且是非常清晰的,整个过程也是有据可查的。主体电梯并不是贴到原建筑加建的,而是独立的基础。第三,从建筑学的角度上,这个房子加装电梯,设在建筑的北面。大户型在北面,小户型在南边,对于通风采光,因为我们的风向从南

8、向北,我们的电梯加装在北面,所以通风不会有影响。因为一楼有消防通道,风从南面进来的话,可以从北面出去形成穿堂风。采光的问题,我们的电梯在楼梯间的中间,并没有挡到住宅部分,所以对采光也是没有影响的。加装电梯对整栋楼的通风采光是没有影响的,审核方案的时候也是反复调整方案,考虑了这些方面的原因。(三)部门陈述人与非部门陈述人质证环节部门陈述人提供了如下证据材料:1、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同意加装电梯业主的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2、加装电梯申报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签名表;3、设计单位出具的加装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及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和营业执照;4、加装电梯所在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

9、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单元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的证明文件(包括同意加装电梯业主的亲笔签名、房号、联系方式等内容);5、福田管理局出具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益田村57栋加装电梯的公示(深规划资源福202160号);6、益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关于福田区益田村57栋单元加装电梯相关公示见证情况说明;7、福保街道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村57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调情况。非部门陈述人王娜、金紫舟提供了如下证据材料:1、深圳大学结构工程研究所出具的建筑结构检测报告;2、深圳大学结构工程研究所出具的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报告。非部门陈述人曾军伟、陈噩球对以上证据的真

10、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无异议。(四)部门陈述人与非部门陈述人辩论环节1、部门陈述人辩论意见:申报加装电梯的图纸是由深圳市现代城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出具,该设计单位的资质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技术问题由设计单位负责。收到反对意见后,我们已请设计单位复核,对于反对方业主提出的安全、采光、通风、视野等方面,设计单位认为不存在问题。根据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第四条“同意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为加装电梯项目工程的建设者”,建设安全以及后期维护等方面的问题,请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解释。经济利益损失方面的问题,是双方业主协调协商的问题,请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回应。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第八条、

11、第十九条对加装电梯的协商、补偿有提及。2、非部门陈述人辩论意见:(1)业主曾军伟、陈噩球陈述:首先加装电梯造成了一楼房价贬损。安全问题是一个因素,但是楼房的价值发生改变,景观发生改变,电梯临近阳台,侵犯隐私、出现噪音。我们不同意。(2)业主王娜、金紫舟陈述:我们的设计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上进行的。你们提到对后续加装电梯的管理,我们都考虑过。(五)补充提交材料会后,非部门陈述人曾军伟、陈噩球向听证组补充提交了关于益田村57栋加装电梯的反对意见补充说明,说明写到:“作为反对方,也能理解高层业主存在老人小孩需要上下楼问题。涉及实打实的利益问题请支持方换位思考,希望能得出完美的解决方案”、“这份文件(指建筑结构检测报告)没具体说明万一出问题谁担责任加装电梯之后出现的房屋问题可能是正常房屋老化也可能是安装电梯所致,不加装是最稳妥的办法:三、听证结论听证组认为,本案反对业主提出的意见主要为利益损失、房屋安全问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民生实事,能够改善居住通行便利,对于本案反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建议同意业主与反对业主之间加强沟通,积极协商,凝聚共识,确保房屋安全。特此报告。首席听证员:孙静听证员:廖雅倩、张建辉2022年9月7日书记员: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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