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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2018-2019年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中医药法与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等若干法律和文件的精神,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前期试点工作和2017年普查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下达我省36个县(市、区)中药资源普查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做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特制定福建省2018-2019年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一、普查工作项目县(市、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安排我省普查项目县36个。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国家中药资源普查项目县遴选原则,按中药资源种类丰富程度和我省道地药材、珍稀濒危野生中药资源分布情况,结合我省前期普查工作项目
2、县启动情况,确定以下36个县(市、区)为2018年普查项目县:福州:闽侯县、福清市、闽清县、晋安区、连江县、罗源县、马尾区(7个)厦门:同安区、集美区、海沧区、思明区、翔安区(5个)莆田:涵江区、城厢区、荔城区、秀屿区(3个注:因普查面积小荔城区、秀屿区合算1个普查单位)三明:清流县、沙县、明溪县、三元区、梅列区(5个)泉州:永春县、洛江区、鲤城区(3个)漳州:漳浦县、南靖县、诏安县、华安县、龙海市、云霄县、荽城区(7个)南平:邵武市、顺昌县(2个)宁德:福鼎市、屏南县、寿宁县、蕉城区(4个)二、工作目标1 .在福建省中医药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福建中医药大学作为技术牵头单位,组织开展本次普查工作
3、;2 .按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由技术牵头单位配合省中医药管理局组建普查队,完成福建省36县(市、区)的中药资源普查工作;3 .在省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合理的经费预算,并按相关财务要求合理安排和使用经费,监督36县(市、区)完成中药资源普查工作;4 .掌握36县(市、区)中药资源种类、分布、蕴藏量、资源变化趋势、传统知识、市场经营流通、栽培品种与栽培方法等中药资源本底资料;5 .汇总36县(市、区)中药资源普查数据,完成阶段性成果总结。三、组织管理机构成立了福建省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建了省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专家
4、委员会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福建中医药大学并作为普查技术牵头单位。(一)福建省中药资源普查专家委员会及办公室专家委员会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荐或根据工作需要特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中药资源或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担任。成员数量不少于10人。联系人由具体的工作人员担任。L主要职责(1)协助普查办公室提出、制订福建省中药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对普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协助标本鉴定,参与过程监督与管理;(3)对普查实施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调整建议;(4)负责普查工作验收,规范数据管理等;(5)提出中药资源保护、管理规划建议。福建省中药资源普查专家委员会在技术牵头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设办公室,办公室与
5、技术牵头单位合署办公,共同负责专家委员会(见表1)的具体技术指导工作,主要职责与技术依托单位职责相同。表1专家委员会人员序号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人员类别1林羽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主任委员2陈军福建中医药大学科研处处长副主任委员3林优贞福建中医药大学财务处处长副主任委员、财务专家4褚克丹福建中医药大学院长/教授副主任委员5徐伟福建中医药大学副院长/教授副主任委员6刘剑秋福建师范大学教授委员7张重义福建农林大学所长/教授委员8何国生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委员9陈世品福建农林大学副院长/教授委员10陈炳华福建师范大学副教授委员11陈恒彬厦门园林植物园高级农艺师委员12侯学良厦门大学副教授委
6、员13宋纬文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主任中药师委员14缪建泉福建省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中药师委员15徐榕青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委员16孔祥海龙岩学院教授委员17李恒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委员18卢伟福建中医药大学教授委员19范世明福建中医药大学高级实验师委员20黄泽豪福建中医药大学副教授委员21杨成梓福建中医药大学教授委员22刘小芬福建中医药大学副教授委员23林青青福建中医药大学讲师联系人24温秀萍福建中医药大学助理研究员联系人注:人员类别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联系人。在普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相关专家补充到专家委员会,特别是普查开展县域相关专家。(二)普查技术
7、牵头单位普查技术牵头单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牵头单位在普查专家委员会指导下与普查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负责普查具体技术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是:L承担全省中药资源普查具体技术指导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根据国家和本省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安排本省各阶段具体实施工作;2 .为全省中药资源普查具体技术指导工作提供人力、设备和技术支持,做好行政后勤管理体制;3 .承担省中药资源普查专家委员会和对口指导专家管理,安排委派专家参加项目县(市、区)普查技术指导、检查和评估;4 .组织普查技术专业培训;5 .建立和管理普查信息网络监测平台;6 .收集、整理、保管普查资料和标本,上报普查信息。(三)县(市、区)中药资源普查
8、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普查项目县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中药资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药资源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由卫生、中药、药检、农业和林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技术依托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县中药资源普查的方案制定、工作实施、督促检查、组织协调、项目经费管理、工作总结和资料上报等工作。(四)县级普查工作依托的单位(普查队)L主要职责(1)负责中药资源普查的具体实施(包括野外调查、填写调查表、内业整理、上报普查数据资料等)。(2)负责完成国家和福建省中药资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资源普查任务。2.普查队人员组成组织36支调查队,由不同专业
9、知识结构的人员交叉组成。三、技术内容(一)省(区、市)中药资源名录1 .原有中药资源目录福建省原有中药资源目录(三普),见附件1。2 .重点调查目录依据全国中药资源普查重点调查中药资源(中药材)目录,结合本省原有中药资源目录确定本省中药资源普查重点调查中药资源(中药材)目录。确定原则:原有中药资源目录和全国中药资源普查重点调查中药资源(中药材)目录共有的。将重点调查中药资源(中药材)目录,见附件2。3 本省(区、市)特色中药资源(中药材)重点调查目录依据区域资源特点,在全国中药资源普查重点调查中药资源(中药材)目录的基础上,增加重点调查内容,确定本省(区、市)特色重点调查中药资源(中药材)目录
10、。(二)人员培训计划中药资源普查培训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负责完成,培训计划信息见表2。表2培训计划信息表时间地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人数培训目标2019.01福州全部普查人员普查实施方案及操作细则90掌握2019.01福州各县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县级方案制定及要求,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48掌握2019.01普查县*各县负责人及主要普查队员实地培训及交流样方样地调查60掌握2019.05福州全体普查人员第一次中期交流及验收内容培训60掌握2019.08福州全体普查人员第二次中期交流及存在问题分析60掌握2019.11福州全体普查人员第三次中期交流及存在问题分析60掌握2019.11福州各县技术负责
11、人或普查队长验收准备及验收材料要求等培训(2次)45掌握2019.12福州各县技术负责人或普查队长县级发展区划及规划报告撰写等总结材料编写45掌握*注:现场会议根据普查进展情况及代表区域领导小组的配合情况等,选择开展较好的县进行现场培训与交流。(三)过程管理主要填写相关工作的承担单位、负责人、时间结点、工作目标要求、质量保证措施等。L县级实施方案的制定修改2019.01-2019.03县级方案制定与修改,以县为单位,省里委托的技术负责人或普查队长负责,完成县级方案制定后启动普查的相关内、外业工作,在2019年3月底前未完成县级方案制定的县,更换技术负责人或普查队长,方案提交专家委员会论证通过后
12、,经费到位并开展相关普查。承担单位:各县普查队所在单位负责人:各县普查队技术负责人,福建中医药大学时间结点:2019年3月31日。2 .县级普查工作的启动和实施2019年2月前,完成县级普查实施方案的县启动普查工作。在县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配合下,召开启动会,并按制定好的普查实施方案开展相关普查工作。承担单位:各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普查队负责人:各县普查协调人员、普查队队长,福建中医药大学时间结点:2019年1月30日。3 .县级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以县为单位,严格按实施方案执行,由技术负责人或数据管理员按月提交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0日前汇总到省普查办,逾期未交者给予警告,并在调查综合
13、表现中扣分。普查工作开展过程中,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督导组,对各县普查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导及评分,根据督导情况安排后续经费下拔情况。承担单位:省普查办、技术牵头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负责人:技术牵头单位负责人,省普查办负责人时间结点:2019年4月起,每月检查数据,每三个月实地督导检查一次。4 .省级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以县为单位,严格按省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按月上报普查进度到省普查办公室,同时及时上报数据或实物到中药资源中心,接受国家中管局中药资源中心的随时督导及检查。有问题的限期整改,并申请验收。承担单位:省普查办、技术牵头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负责人:技术牵头单位负责人,省普查办负
14、责人时间结点:2019年4月起,每月检查汇总数据,每三个月上报一次。5 .成果汇总2019年12月前完成各县普查工作,并做好验收准备。同时,以县为单位完成*县(市、区)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报告、*县(市、区)中药资源普查技术报告、*县(市、区)中药资源区划或规划、*县(市、区)中药资源志要、*县(市、区)腊叶标本、药材样品、种质照片整理等,鼓励发表普查相关的科技论文,出版相关的著作等。承担单位:省普查办、技术牵头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负责人:技术牵头单位负责人,省普查办负责人时间结点:2019年9月布置任务,根据实际进度进行督导验收及汇总。四、普查时间进度安排根据国家的要求和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具
15、体的实施时间。要求在2019年12月前完成,普查进度详见表3。表3普查进度安排表工作内容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备注省级实施方案2019.012019.02技术支撑单位完成县级实施方案2019.022019.03各县技术负责人样地调查2019.032019.09各县普查队样线调查2019.032019.09各县普查队栽培植物调查2019.032019.09各县普查队市场调查2019.032019.09各县普查队传统知识调查2019.032019.09各县普查队腊叶标本采集整理2019.032019.10各县普查队药材样品采集整理2019.032019.11各县普查队种质资源采集整理2019.03201
16、9.11各县普查队数据填报2019.032019.11各县普查队县级工作报告2019.092019.11各县技术负责人县级中药资源志要2019.092019.11各县技术负责人县级中药资源区划2019.092019.11各县技术负责人省级普查工作验收2019.092019.11省级专家组国家级普查验收2019.122020.01国家中药资源中心五、考核指标(一)主要技术指标1 .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个县(市、区)完成36个以上样地调查,其中至少28个为系统自动生成的样地,每个县(市、区)完成10条以上样线调查(与样地不重复),面积较大或植被面积较大的县域适当增加样线调查的量;2 .掌握县(
17、市、区)中药资源的分布概况及分布区划;掌握重点调查品种的药材名和来源,资源类型(野生、栽培、养殖等),采集地基本信息;掌握栽培品种的栽培情况等;3 .各调查县(市、区)选择具有典型特征或代表性的个体,按标本采集规范采集3-5份腊叶标本,其中上交国家1份,省里2份,其余根据普查队及县级要求,但以不破坏物种生存为度;4 .各调查县(市、区)按普查规范中重点调查中药材目录,采集重点调查药材品种的样品2-3份,每份50至500g(干重),一般品种药材样品,遇到采,一般普查品种涉及的药材样品因时采集;5 .各调查县(市、区)因时因地采集重点调查目录中种质资源样品(数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采集的活体种质资
18、源可交由重点药用植物种质保存圃保存;6 .各调查县(市、区)在调查中,应对调查对象(主要为药用植物)进行生境,全株,根、茎、叶、花、果实,毛茸或附属物等局部特征拍摄,每个种提供清晰的相关照片1-3套(像素在1000万以上),其他拍摄的影像资料也一并提交;7 .各调查县(市、区)在调查过程中,若遇到动物药和矿物药可先采集。待国家有专项支持再做进一步的调查。8 .提供所有调查表原始记录,并把数据信息通过软件,录入到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数据库;省级增加的品种与重点品种要求一致。(二)人才队伍建设1 .通过培训和实地调查带教,完成普查骨干力量的培养(主要以参加国家级培训、省级培训及各调查县实地锻炼为主,每
19、队培养骨干2-3人,共计20人左右),使其熟悉福建省中药资源情况,同时掌握相关的调查方法及数据填报与分析;2 .通过技术骨干人员的二次培训(由前期参加国家或省级培训的技术骨干或专家组成员进行培训)或由普查队进行的县级培训等,培养中药资源调查专业队伍6-8支,总人数在50-80人左右;3 .积极引导和鼓励在校博士生和研究生等参与普查工作,理论结合实际培养人才。(三)编制规划报告1 .完成*县(市、区)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报告、*县(市、区)中药资源普查技术报告;2 .每县(市、区)均需完成中药资源管理、保护及开发利用等的总体建议或区划。(四)其他应考核的指标L各县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历史文献,整
20、理当地的药用植物名录或完成*县(市、区)中药资源志要,对蕴藏量较大的重点品种应形成单独的报告或在资源区划中体现;3 .在代表性区域开展传统知识调查,收集民间用药特色及药用现状;4 .通过实地调查,数据分析,资源区划及新种或新分布种的发现等,最终每县要求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鼓励出版相关专著。5 .制定*县(市、区)中药资源发展规划或区划,有针对性地对当地后续中药产业发展提出建设性的建议,每个县至少对口1-2家中药材加工企业或中药材种植合作社(特别是贫困县)。六、普查经费(一)经费来源及总额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对地方转移中医药专项资金,总金额为936万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
21、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7号)文件精神,中药资源普查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挖掘,明确为中央及地方的共同财权事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各普查县可根据普查的实际需求,在财力及人力上予以支持,确保完成区域内普查任务。(二)经费安排方案L经费安排由技术牵头单位根据各县具体情况、县域面积大小、普查的难易程度等因素二次分配至各普查县依托单位。2.经费使用规范省级与县级技术依托单位按照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规材发2017(32)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对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2、预算科目“其他支出”的补充说明(国中医药科技中药便函2018(139)号)两个文件及其他地方相关文件使用经费。(1)差旅费:省级专家与普查队在普查任务中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开支标准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旅费管理办法执行。(2)劳务费:支付给参与普查的临时雇佣、在校研究生、博士后等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相关技术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普查队员的野外工作意外保险、野外工作补贴性绩效可以在此项目列支。(3)咨询费:县普查队支付给指导专家指导普查内外业工作的专家咨询费用;省级技术咨询、验收、整改、考核聘请专家的费用。开支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4)培训费:普
23、查开展的相关培训学习、交流产生的费用,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及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5)材料费:完成普查任务所需的数码相机、电脑、GPS等专用设备购置及租赁、修理升级相关费用。省级可根据需要购置鉴定、核查所需设备。完成普查任务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产生的费用,如标本采集装订工具、纸张,野外工作必须的冲锋衣、冲锋裤、登山鞋等外业工作装备。腊叶标本和药材样品等实物资料的运输、装卸整理等产生的费用可在此科目中列支。(6)测试化验加工费:普查任务执行过程中委托第三方单位(包括任务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开展的检验、测试、化
24、验及加工(包括数据加工、标本制作)等方面的费用。(7)燃料动力费:普查相关仪器设备以及其他专用装置运行时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野外考察工作租赁交通工具产生的燃料费可在此科目中列支。(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置费、文献检索费、通信费、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直接参与普查任务人员的通讯费可在此科目列支。(9)其他:省级标本鉴定、审计费用、绩效支出等工作经费,管理费不予列支。省级与县级技术依托单位是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的责任主体,普查验收时,省级与县级技术依托单位需要提交经费使用审计或核算报告。附件:1福建省原有中药资源目录(三普)2.福建省(区、市)特色重点调查中药资源(中药材)目录(附件详见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中医处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