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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几点建议党中央要求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从宏观上讲,改革后派驻机构的基本职能没有发生大的变化,核心依然是实现有效监督,但从微观上讲,其职责定位、监督方式、协调服务等方面却发生了一些变化。这就要求派驻机构必须结合驻在部门特点,准确把握新体制下的工作规律和发展趋势,切实发挥好应有作用,不断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一、服务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能,发挥好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作用。各派驻机构要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把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作为第一位的、最重要的职责。(1)明确监督重点。
2、从对象上来讲,要把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为重点,着重监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从内容上来讲,要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促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的正确行使。从工作上来讲,要对选拔任用干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收费等重点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从而规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行政行为。(2)找准监督切入点。各派驻机构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雪,找准工作着力点,不断提高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结合驻在部门实际,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驻在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要求。要寓监督于协调服
3、务之中,配合驻在部门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预防腐败工作。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掌握驻在部门工作流程,然悉驻在部门权力运行轨迹,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和监督盲点,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建议权”,逐步使驻在部门把派驻机构当作建班子、带队伍的得力助手,从而使派驻机构的工作日趋顺畅。(3)确保监督实效。要把“是否有效增强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是否有效发挥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是否有效提高驻在部门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的水平”作为衡量派驻机构监督能力和水平的标准,切实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落实,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枪查决策决议的贯彻执行
4、情况,真正体现民主和集中,要广泛征求群众对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小问题”积累成“大问题”,避免监督工作流于形式。要及时提醒并督促相关领导落实责任,通过加大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纪律作风督察力度等手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要通过对重点案件的分析,提出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倾向性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且提出意见和建议,把案件检查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二、找准自身定位,积极主动参谋,发挥好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服务作用。各派驻机构要根据自身的职责定位与驻在部搞好协调,理顺好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驻在部门干部群众的关系,
5、努力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与驻在部门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1)摆正自身位置。要与驻在部门建立一种总体协调、和而不同的关系,在尊重理解中监督,在沟通协调中监督,在参与服务中监督。要确保和坚持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全面领导责任,派驻机构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要把握好与驻在部门干部群众的关系,畅通驻在部门门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建立定期征求驻在部门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制度、定期谈心制度,最大限度争取驻在部门干部群众的信任、支持和配合。(2)强化主动协调。要围绕驻在部门中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和促进驻在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要认真了解和掌握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党风
6、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共同解决,协助和督促驻在部门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任务分解和检查考核。要督促和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对本部门权力运行和制度建设的整体研究,帮助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3)加强信息反馈。派驻机构要与派出机关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与沟通,定期向纪监察机关汇报工作思路、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反馈有关信息,及时报告驻在部门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情况、重大决策事项、领导个人重大事项、重要案件线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确保信息畅通。(4)克服监督难点。各派驻机构要认清自己
7、应负的职责,克服畏难情绪,树立坚定的信念,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要一方面争取驻在部门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党委、行政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做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模范。要想方设法营造氛围,提高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注重工作实效,增强创新意识,发挥好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研究作用。各派驻机构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工作特点和规律,坚持突出重点,改革创新,深入研究新措施、新对策,不断实现反腐倡廉工作的新突破,使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工作更富于创造性。(1)转变工作观念。要充分调动驻在部门抓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动性。经常宣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
8、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使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负变动接受监督为主动自我监督。要把上级要求变为驻在部门的决定决议,形成一级抓一级、区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要变单兵作战为齐抓共管,充分调动每位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构筑立体防腐倡廉体系。(2)创新监督方法。各派驻机构要充分利用熟悉部门业务工作的优势,积极探索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有效途径,推进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要抓任仪力运行这个关键,通过参与重要工作、参加重要会议、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领守班于及其成员的苗头性问题,提高监督工作水平。要认真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和溥弱环节,挖掘领导班子及
9、其成员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深层次原因,帮助驻在部门建立健全内空制度体系。要把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使监督工作更加符合实际、富有成效。要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谈心交心,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政纪,国法防线,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3)改进工作措施。各派驻机构要结合驻在部门特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规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行为。要坚持从工作大局出发,宏观谋划工作,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进一步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执纪时要注重运用组织、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本着“立足监督、重在预防、健全机制、注重
10、实效”的原则,不断进行制度、内容和载体的创新。四、增强自律意识,争当廉政表率,发挥好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领航作用。各派驻机构要处处以身作则,遵章守纪,严于律己,恪尽职守,在廉政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整体形象,从而带动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觉廉洁从政。(1)加强能力建设。各派驻机构除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学习外,还要主动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熟悉驻在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了解掌握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范围、特点和流程,刻苦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实现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效监督奠定基础。(2)做到忠于职守。各派驻部
11、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好本职工作,为驻在部门的党员干部作出表率。要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秉公办事,不屈从压力,不畏惧权势,不怕得罪人,职责内的工作主动抓、经常查,有布置、有落实。(3)坚持廉洁自律。各派驻部门要牢记“正人先正己”,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凡要求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做的,自己坚绝不做。要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工作行为,严格工作纪律,做到自律自警。要虚心接受驻在部门干部群众的监督,及时查找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要经受住各种诱惑,耐得住清
12、贫和寂寞,不计较个人得失,做维护党纪、政纪的忠诚卫士。五、处理各方关系,促进工作运行,发挥好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协调作用。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有效监督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强化的过程,由于体制原因,派驻纪检组独立实施对班子成员的监督依然相当困难,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长期形成的微妙关系不可能一下切断,思想、职能和关系的转变都需要一个过程,目前派驻机构的人员经费、后勤保障仍由驻在部门负责,这种千丝万线的联系难免会对派驻机构的监督独立性构成一定影响。因而派驻机构必须处理好各方面关系,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1)处理好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的关系。各派驻机构要加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沟通,积极
13、参与驻在部门重要决策的酝酿、讨论,力争做到决策前知情、决策中参与、决策后加强检查。要正确把握实施监督与参与的关系。派驻机构不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分工,虽然能够集中精力加强监督,但也容易被边缘化。如果参与业务分工过多,虽然便于了解情况,但也容易分散精力,造成角色的错位,因而必须把握好工作尺度,区分好参与、监督和承担的界限。要正确认识监督与协助的关系。派驻机构既不能依附于驻在部门,也不能只强调独立性,应与驻在部门既有监督又有合作,牢记监督职责,在尊重理解、沟通协调和参与服务中强化监督。要正确处理手段与目的的关系。要以加强监督和协助为手段,达到确保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得到加强的目的,这
14、是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合作共事的政治基础,也是共同的目标。(2)处理好监督检查和协助配合的关系。各派驻机构要真正俯下身子,取得驻在部门的理解与支持,为开展监督检查创造良好的氛围。要通过监督检查,查找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问题,并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有效措施,提出改正建议。既要大胆监督、放手工作,又要诚心诚意、全力协助,要让驻在部门感觉到,派驻机构不是给驻在部门“挑刺”,而是在为驻在部门服务。(3)处理好实行监督和保护干部的关系。各派驻机构要通过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廉政指导制度等方法,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多方提醒,防止领导干部在不自觉或不知情的情况下犯错误。在处理泄私愤和恶意诬陷诽谤的信件时要慎重调查,保护好干部,防止有人恶意利用纪检监察部门来诬陷领导干部,损害领导干部的名誉,影响领导干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