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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师范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做好我校管理岗位设置、聘用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培养一支精干高效、高素质、高水平、专业化的管理队伍,全面提升我校管理水平,根据XX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一、岗位设置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级至十级职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四级及以上职员职数,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三至六级职员岗位数量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35%,五级、六级职员岗位数量比例原则上按1:2设置。七、八级职员岗位数量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在50%左右。九、十
2、级职员岗位数量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为15%左右。专职辅导员职员各级岗位数量按照管理岗位结构比例设置。各单位的管理岗位数量原则上按照学校编制与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核定。对聘用在管理岗位的人员,按现管理职级直接聘用至相应职员岗位。二、岗位职责(一)基本职责1 .管理三、四级职员岗位职责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2 .管理五、六级职员岗位职责(1)主持或分管相关学院(部门)的管理工作,或者独立承担某一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2)掌握高等教育管理理论,了解高等教育发展改革动向,为学校的发展积极献计献策;(3)负责拟定或独立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公文或者文稿,开展业务研究;(4)指导下级岗位人员的工作。
3、3 .管理七、八级职员岗位职责(1)主持学院(部门)科、室的管理工作,或者负责某一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2) 了解高等教育管理理论,为学校的发展积极献计献策;(3)独立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比较重要的公文或者文稿,开展业务研究;(4)指导下级岗位人员的工作。4 .管理九、十级职员岗位职责承办具体的行政事务性工作,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一般性公文或者文稿,开展业务研究。(二)具体岗位职责具体岗位职责由学院(部门)根据岗位性质和目标任务确定。三、岗位聘用条件1 .积极拥护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工作能力、专业知识
4、和技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勤政廉洁,团结同志,作风踏实。2 .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八级以上管理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 .具有与本岗位相适应的管理能力,能够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近三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合格。4 .各类职员岗位的任职年限基本要求(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2)六级至九级职员岗位分别须在下一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5 .八级及以上职员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各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聘任条件执行。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用到相应的管理岗位。6 .新教职工聘用在管理岗位(1)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可聘至九级职员岗位。(2)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满后,应届本科毕业生聘至十级职员岗位,工作两年,考核合格聘至九级职员岗位;应届大专毕业生聘至十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考核合格聘至九级职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