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352993 上传时间:2023-04-24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50.1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红桥区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红桥区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红桥区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红桥区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红桥区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红桥区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红桥区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2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数:铅酸蓄电池抽样8只,其中4只作为检验样品,4只作为备用样品。锂离子蓄电池抽样3组,其中2组作为检验样品,1组作为备用样品。2检验依据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产品名称检验项目依据标准试验方法标准条款电动车用铅酸蓄电池2hr容量GB/T22199.1-2017GB/T22199.1-2017/5.5-I(TC低温容量GB/T22199.1-2017GB/T22199.1-2017/5.9耐振动能力性GB/T22199.1-2017GB

2、/T22199.1-2017/5.15大电流放电特GB/T22199.1-2017GBZT22199.1-2017/5.6快速充电能力GB/T22199.1-2017GB/T22199.1-2017/5.10电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12(A)放电GB/T36972-2018GB/T36972-2018/6.2.1212(A)放电GB/T36972-2018GB/T36972-2018/6.2.11低温放电GB/T36972-2018GB/T36972-2018/6.2.3高温放电GB/T36972-2018GB/T36972-2018/6.2.4过充电保护GB/T36972-2018GB/T369

3、72-2018/6.4.2过放电保护GB/T36972-2018GB/T36972-2018/6.43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判定规则3.1 依据标准GB/T22199.1-2017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 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

4、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法律法规对判定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充电

5、器为2个,其中1个作为检验样品,1个作为备用样品。2检验依据产品名称检验项目依据标准试验方法标准条款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输入功率和电流GB4706.18-2014QB/T2947.1-2008GB4706.18/10QB/T2947.1/6.2.2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GB4706.18-2014QB/T2947.1-2008GB4706.18/13QB/T2947.1/6.2.4机械强度GB4706.18-2014QB/T2947.1-2008GB4706.18/19QB/T2947.1/6.2.6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GB4706.18-2014QB/T2947.1-2008GB4706

6、.18/25.8、25.15非正常保护工作GB4706.18-2014QB/T2947.1-2008GB4706.18/19QB/T2947.1-2008/5.2.8防触电保护GB4706.18-2014QB/T2947.1-2008GB4706.18/8QB/T2947.1-2008/6.2.1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泄漏电流GB/T36944-2018GB/T36944-2018/6.3.1电气强度GB/T36944-2018GB/T36944-2018/6.3.2恒定湿热GB/T36944-2018GB/T36944-2018/6.4.3灼热丝GB/T36944-2018GB/T36944-2

7、018/6.4.4.2球压GB/T36944-2018GB/T36944-2018/6.4.4.1非正常保护工作GB/T36944-2018GB/T36944-2018/6.3.6防触电保护GB/T36944-2018GB/T36944-2018/6.3.4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QBT2947.1-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1部分:密封铅酸蓄电池及充电器QB/T2947.3-2008电动自行车用

8、蓄电池及充电器第3部分: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T36944-2018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要求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 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

9、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法律法规对判定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天津市红桥区儿童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依据标准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6675.1-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GB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6675.3-2014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G

10、B6675.4-2014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T9832-2007毛绒、布制玩具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的销售者的待销商品中抽取。对同一产品采取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随机抽取样品。同一产品是指同一生产企业、同一标准生产、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样品。每个批次抽取样品2个,其中1个作为检验样品,另1个作为备用样品。4、检验项目非电玩具产品检验项目及其依据标准表见表1.-3o表1非电玩具产品检验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标准1材料GB6675.2-20144.32小零件GB6675.2-20

11、144.43挤压玩具、摇铃及类似玩具GB6675.2-20144.5.14小球GB6675.2-20144.5.25毛球GB6675.2-20144.5.36学前玩偶GB6675.2-20144.5.47玩具奶嘴GB6675.2-20144.5.58气球GB6675.2-20144.5.69弹珠GB6675.2-20144.5.710半球形玩具GB6675.2-20144.5.811可触及的金属或玻璃边缘GB6675.2-20144.6.112功能性锐利边缘GB6675.2-20144.6.213金属玩具边缘GB6675.2-20144.6.314模塑玩具边缘GB6675.2-20144.6.

12、415外露螺栓或螺杆的边缘GB6675.2-20144.6.516可触及的锐利尖端GB6675.2-20144.7.117功能性锐利尖端GB6675.2-20144.7.218木制玩具GB6675.2-20144.7.319突出物GB6675.2-20144.8.120塑料袋或塑料薄膜GB6675.2-20144.1021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绳索和弹性绳GB6675.2-20144.11.122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自回缩绳GB6675.2-20144.11.223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拖拉玩具上的绳索或弹性绳GB6675.2-20144.11.324玩具袋上的绳索GB667

13、5.2-20144.11.425钱链间隙GB6675.2-20144.12.326刚性材料上的圆孔GB6675.2-20144.13.127活动部件间的间隙GB6675.2-20144.13.228其他驱动机构GB6675.2-20144.13.429发条钥匙GB6675.2-20144.13.530小零件GB6675.2-20144.24.4.14.4.231边缘GB6675.2-20144.632尖端GB6675.2-20144.733小球GB6675.2-20144.5.234毛球GB6675.2-20144.5.3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标准35弹珠GB6675.2-20144.5.736外露

14、螺栓或螺纹杆的边缘GB6675.2-20144.6.537突出物GB6675.2-20144.838金属丝和杆件GB6675.2-20144.939刚性材料上的圆孔GB6675.2-20144.13.140活动部件间的间隙GB6675.2-20144.13.241驱动机构GB6675.2-20144.13.442发条钥匙GB6675.2-20144.13.543一般要求GB6675.3-20144.144头戴玩具GB6675.3-20144.245化妆服饰GB66753-20144.346具有毛绒或纺织表面的软体填充玩具GB6675.3-20144.547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GB6675.4-2

15、0144.1表2毛绒玩具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标准条款1不可拆卸塑料小物件牢度和装配质量GB/T9832-20074.12活动关节的装配牢度GB/T9832-20074.23活动关节功能GB/T9832-20074.34缝纫拼缝及布绒牢度GB/T9832-20074.45缝纫质量GB/T9832-20074.56成品外表GB/T9832-20074.67破洞GB/T9832-20074.78露底布GB/T9832-20074.89表情装饰线GB/T9832-20074.910填充物GB/T9832-20074.1011颗粒填充物内胆GB/T9832-20074.1112功能性GB/T9832-2

16、0074.1213完整性GB/T9832-20074.1314对称性GB/T9832-20074.1415色差GB/T9832-20074.1516尺寸GB/T9832-20074.1617质量GB/T9832-20074.1718涂料附着强度GB/T9832-20074.1819塑料件表面GB/T9832-20074.19表3毛绒玩具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标准条款1材料GB6675.2-20144.32小零件GB6675.2-20144.43毛球GB6675.2-20144.5.34功能性锐利边缘GB6675.2-20144.6.25可触及的锐利尖端GB6675.2-20144.7.16功能性

17、锐利尖端GB6675.2-20144.7.27突出物GB6675.2-20144.8.18金属丝和杆件GB6675.2-20144.99玩具标识GB6675.1-20145.75、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商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商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

18、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天津市红桥区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6件/套,其中4件/套作为检验样品,2件/套作为备份样品(注:如样品面积过小或款式复杂,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但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理需要)。2检验依据表1学生校服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标准条款检测方法标准条款分类A类B类1甲醛含量GB18401-2010GB/T2912.12

19、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GB18401-2010GB/T17592GB/T233443PH值GB18401-2010GB/T75734异味GB18401-2010GB18401-20106.75耐水色牢度相应产品标准GB/T57136耐酸汗渍色牢度相应产品标准GB/T39227耐碱汗渍色牢度相应产品标准GBA39228耐干摩擦色牢度相应产品标准GB/T39209耐光汗复合色牢度a相应产品标准GB/T1457610耐光色牢度b相应产品标准GB/T392111纤维含量GB/T29862-2013GB/T2910(适用部分)FZ/T01057(适用部分)FZ/TO1.1.O1.FZ/T01026FZ/T

20、01095等注:A类是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B类是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a仅考核夏装。b仅考核校服的面料。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注意事项1.1 抽样方面当样品明示的执行标准明显不适用或未明示执行标准,以及样品标注的信息不全时,必须在抽样单上确认该产品的安全类别、纤维含量、执行标准等。当产品使用说明与水洗标上标注的纤维含量不一致时,以水洗标为准。1.2 检验

21、方面同一样品由不同材质、不同色别或花型的多组件组成的材料,需按不同组件分别取样检测各项目。对含多组件的产品,重量不超过整件制品的1%的小型组件不考核。样品有局部印花或配料(拼料、辅料)的,若取样数量不能满足所有试验要求,应先取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样,然后依次取甲醛、色牢度、PH值试样。若配料表面积超过总面积15%且明示纤维含量的,则检验顺序依次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纤维含量、色牢度、PH值。4判定规则4.1 依据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318

22、88-2015中小学生校服4.2 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

23、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红桥区学生文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2检验依据序号类别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标准检样数量备样数量1铅笔可迁移元素领、镉、辂、铅、碑、汞、硒、睇含量的最大限量GB21027-2007GB21027-20074支2支2橡皮可迁移元素领、镉、密、铅、珅、汞、硒、睇含量的最大限量GB21027-2007GB21027-20074个2个3修正带可迁移元素领、镉、铭、铅、碑、汞、硒、锅含量的最大限量(修正带体)苯,氯代GB21027-2007GB21027

24、-20074个2个4胶水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GB21027-2007GB21027-20076个2个5记号笔可迁移元素领、镉、珞、铅、碑、汞、硒、锅含量的最大限量,物理测试GB21027-2007GB21027-20074个2个3判定原则1.1 1铅笔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21027-2007要求“;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GB21027-2007要求,该批次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

25、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1.2 橡皮产品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21027-2007要求”;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GB21027-2007要求,该批次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1.3 修正带产品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

26、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21027-2007要求”;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GB21027-2007要求,该批次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1.4 胶水产品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21027-2007要求”;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X

27、X项目不符合GB21027-2007要求,该批次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1.5 记号笔产品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21027-2007要求”;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GB21027-2007要求,该批次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

28、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红桥区建材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2检验依据3判定原则序号类别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标准检样数量备样数量1胶粘剂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异氟酸酯,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GB18583-2008GB18583-20081桶1桶2涂料VOC,苯系物总和含量(限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游离甲醛,总铅含量,可溶性重金属(镉、辂、

29、汞)GB18582-2020GB18582-20201桶1桶3地坪漆VoC含量,总铅含量,可溶性重金属(镉、辂、汞),甲醇,邻苯二甲酸酯总和含量,多环芳煌总合含量GB18581-2020GB18581-20201桶1桶3.1胶粘剂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18583-2008要求”;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GB18583-2008要求,该批次产品不合格二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

30、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3.2涂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18582-2020要求”;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GB18582-2020要求,该批次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3.3地坪漆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18581-202

31、0要求”;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GB18581-2020要求,该批次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红桥区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抽样方法以随机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样品。每批次非阻燃电线电缆最少抽取60米,其中30米作为检验样品,30米作为备用样品;每批次阻燃电线电缆最少抽取(60+4X)米,其中(30+1.5X)米作为

32、检验样品,(30+2.5X)米作为备用样品。X为成束燃烧试验所需样品数量,根据GB/T18380.33-2008.GB/T18380.34-2008GB/T18380.35-2008和GB/T18380.36-2008标准中的简易计算方法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A类阻燃:X=7000/(3.14D24-s)取整数后X3.5米B类阻燃:X=3500/(3.14D24-s)取整数后X3.5米C类阻燃:X=1500(3.14D24-s)取整数后X3.5米D类阻燃:X=500/(3.14D24-s)取整数后X3.5米其中,D为电缆成品外径,单位mm;S为所有金属材料的截面积,单位mm)抽取检验样品或备

33、用样品不足最小销售包装的整数倍时,抽取最小销售包装的整数倍,不破坏最小销售包装。当抽样需要从整段、整盘电缆上截取时,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样。应注意对样品外表面及端头进行适当防护,避免出现磕碰、磨损、端头受潮等情况。样品成盘或成圈包装时,应确保样品的弯曲不会导致产品质量受损。2检验项目和依据1电线电缆14项绝缘最薄厚度GB/T5023-2008GB/T2951-2008平均外径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绝缘平均厚度失重试验护套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原始值导体结构导体电阻成品电缆电压试验绝缘线芯电压试验护套老化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绝缘电阻标志实验说明1.法

34、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市场准入的相关规定是强制性质量要求;推荐性标准、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款的规定是推荐性质量要求;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或者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是明示质量要求。2.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检验结果判定3.1判定规则3.1.1若被抽查产品明示质量状况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对应的质量要求时,按照被抽查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1.1.1 1.2若被抽查产品明示质量状况缺少、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对应的强制性质量要求时,按照强制性质量要求判定。3.1.3 若被抽查产品明示质量状况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对应的推荐性质量要求时,按照被抽查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3.1.4 若被抽查产品明示质量状况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对应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3.2结果判定3.2.1参与判定的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对应的质量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3.2.2若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质量要求,表明未发现被抽查产品不合格,不判定被抽查产品合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