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定点屠宰场调研报告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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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调研报告畜禽屠宰事关肉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民生福祉,建设定点屠宰场也是落实“放心肉”工程的重要举措。根据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今年6至7月,常委会青麦降初副主任率县人大农环工委、教工委、县农牧农村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调研组赴康定、泸定两地参观考察、学习借鉴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深入到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及部份乡村走访调查,采取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现状、存在的困难问题等进行了详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场点建设及运行情况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场位于甲居镇佛爷岩,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建成,投资

2、方XXXX有限公司,总投资400余万元,于2010年8月建成并取得定点屠宰和排污许可资格,占地面积2928m2,建筑面积1089Itf(其中:工作人员办公住宿区建设面积120Itf,生猪屠宰生产区建设面积889Itf),设计屠宰量为每天200头。2017年,通过州级复审验收,2018年取得了生猪定点屠宰证和生猪屠宰场标牌。通过农牧农村、市场监督、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近年来的共同努力和不断规范,我县生猪屠宰实现了原来由经营户自购、自宰或混宰上市,转变到到目前由定点屠宰企业统一采购、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粪污集中消纳处理、各经营户批发零售猪肉产品的管理经营模式,代宰率由2018年前的97%下降至目前的

3、30%,日屠宰量约15头左右。(二)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情况市场目前共有14户生猪产品经营户,另有1户专供县内学校食堂的经营户,生猪经定点屠宰检疫后,专人专车配送到各校点。实行了动检技术人员驻场同步检疫工作制度,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开展入场检疫、屠宰检疫、肉品品质检验和“瘦肉精”监督抽查。建立了购销台账、产品召回、索证索票制度,屠宰场内生产过程实时监控,建立了肉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检疫到点率100%,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率100%,保障了进入市场的“白条猪”的肉品质量安全。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执法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紧缺我县原动物卫生监督所核定编制9人,实际

4、从事市场肉品监管和屠宰检疫工作的仅有5人,其中3人还是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临时抽调借用,取得官方兽医资格的只有两人,专业技术力量严重紧缺。突出表现在具有执法资格的官方兽医少,现有专业人员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容易造成监管缺失,畜禽产地检疫、畜禽屠宰监管和肉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二)执法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撤销了州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原动植物检疫、农机、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渔政、农村合作经营、农产品质量等执法监督职能整合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由于执法监管人员少,新增职能多,目前动物卫生检疫检验和执法监管工作运转困难

5、。主要表现在:监管机构不健全,职能职责不清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既要负责动物卫生检疫检验,又要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利于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由于编制、人员身份等原因,我县还未实行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整合,具体业务工作仍由原业务站(所)各自独立开展。(三)监督管理手段滞后生猪定点屠宰场设施设备简陋,办公条件差,除非洲猪瘟有专门的快检设备外,其他疫病检测主要靠专业人员多年的临床经验来判断。其次是企业内部监管滞后,我县定点屠宰场共有6名屠宰技术人员,目前企业自身还无人取得内检员资格(肉品品质检验员证书),畜禽屠宰检疫检验主要依靠派驻的官方兽医驻场开展检测工作,实行检疫申报制度,企

6、业自检率低,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检验设备缺乏。(四)后续投入不足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建成使用已有10多年,受制于肉品市场需求量小、招商引资难、地方财力弱、选址难等因素制约,屠宰场后续推进较为滞后,屠宰规模小、设施设备老化、档次低。随着市场对生猪产品高品质的需求,加工设备面临升级改造,部分老旧设施设备亟待更新,由于我县市场需求量不大,前期投入高,成本回收周期长,企业无力继续投入,加之招商引资困难,影响了定点屠宰场的改造升级。(五)市场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县乡村生猪主要还是自宰自食,未实施定点屠宰和集中检疫。每年岁末年终,周边及本县农户都有将自养生猪宰杀后零星销售肉品的传统习惯,由于该部分生猪大多

7、未经过屠宰检疫,摆摊设点随机上市,存在一定的市场监管难度和肉品质量安全隐患。三、建议意见(一)健全检疫机构,强化检疫队伍针对我县畜禽屠宰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紧缺的实际,建议组织人事部门重视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招聘和引进工作,理顺机构、充实人员,做到不占岗、不混岗,切实加强动物卫生执法监管力量,确保畜禽屠宰监督管理有人抓、有人做。在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的同时,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屠宰从业人员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交流,提高企业自检能力和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二)明确工作要求,完善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分散经营”模式,督促屠宰企业执行内检员制度,切实做好瘦肉精、非洲猪瘟

8、等检测登记任务,坚持强化质量溯源体系,杜绝点外检疫、市场补检等违规操作。定点屠宰监管做到五个“100%”,即:屠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申报率100%、入场生猪附有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畜禽标识100%,出场生猪产品附有检疫合格证明和标识100%、检出的病害动物产品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100%O(三)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生产水平进一步营造营商环境,引导鼓励企业加大投入,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对加工设备、肉品品质检验、环保及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进行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冷链配送体系建设,积极开发品牌肉、冷鲜肉和分割肉等新产品;逐步满足未来市场对生猪产品高品质的需要。同时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努力推进畜禽屠宰场改造升级,确保检疫检验设备购置、执法监管人员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投入。(四)部门合作联动,强化市场监管针对自宰生猪偶有上市的问题。应进一步加大的对生猪定点屠宰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提高知晓度,力求做到自宰生猪上市提前报检或送定点屠宰场进行集中宰杀和屠宰检疫,培养群众主动报检、依法依规从事经营销售活动的意识。农牧农村、市场监督、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协作联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在岁末节前等特殊时段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未经检疫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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