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校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考试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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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校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考试管理规定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科学地考察学生的创造思维和学习能力,准确、客观、公正地评定中高职贯通培养学生的学习成绩,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考试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一条学校(院区)成立考试管理小组:分别由相关学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主任、教学部(工作室)主任组成。学校(院区)考试管理小组负责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改革等。第二章考试命题与试卷的审核第二条命题工作的目标是提高考试质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第三条考试命题分为A、B、C三种课程,采用三种不同考试命题形式。A类课程:实行教考分离、统一阅卷。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确定A类课程(

2、一般为语、数、外及一门核心专业课程),根据一年甄别和三年转段的需要,从第一至第六学期每学期执行教考分离,请校外专家命题,统一阅卷。B类课程:教研组命题。根据教学管理需要,原则上可以在任一学期安排一门课程为B类考试课程,B类课程由相关学校任课教师各出一套试卷,交相关学校教研组长协商拼卷,拼卷时可以对原卷内容进行适当调整。C类课程在教研活动基础上,由某校任课教师负责命题,由同课程的教师进行试做并校对,经教研组长、教学部主任、教务主任三级审核后确定。第四条命题依据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不出偏题、怪题,既重视考查基础知识,又重视考查理解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力求使学生掌握知识技能与发展智能和谐统一。第

3、五条试题要有较大的覆盖面,有适当的量,以考核学生全面掌握知识的状况;又要有一些有一定难度的题目,以考核学生掌握重点、难点的状况。第六条试题特别要注意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能力,除必须熟记的知识外,避免出死记硬背回答的题目。第七条试题要有一定的坡度,难易比例适当(难易度一般为1:2:7),使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以便于分辨学生学习成绩的优劣。第三章考试的组织和实施第八条每学期考试的科目与形式(考试或考查、开卷、闭卷或口试)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决定。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第九条期中、期末考试由考试管理小组统一安排、调度,月考测验由各校任课教师自行安排。第十条试卷的命题、印制、密封

4、装袋,自始至终要加强保密工作,严防窃卷、泄题现象发生,一旦发现有试卷泄密现象的,应及时报考试管理小组作突发事件处理,经查后要追究事故的责任人,并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第十一条实行统考的考试试卷,在批阅前必须装订密封,然后由两校任课教师按流水形式批阅。第四章监考与巡视第十二条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第十三条每一考场选派一至两名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1 .提前20分钟到考务办领取试卷。2 .发卷前要重申考场纪律。3 .考试时,认真检查考试情况,不准吸烟,不准干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关

5、闭通讯工具。4 .发现考试违纪、舞弊情况,应严加制止,并作好考场情况记载。5 .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收卷,并清点试卷份数密封装袋。第五章阅卷第十四条教考分离课程必须组织集中阅卷,教学督导全程参与。阅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定成绩,不得随意加分、扣分或打人情分。阅卷教师必须在批阅的试卷上签名。教考分离课程集中阅卷结束后,由备课组长负责撰写一份该门课程考试情况分析,对试卷命题、学生答卷、教学得失、改进教学的打算和建议等进行详细汇总分析,并递交考试管理小组存档。第十五条教务处、教学部应对各科阅卷情况进行抽样检查,错批漏批情形严重者,将追究责任,对其予以经济处罚

6、。第十六条阅卷结束后,及时在校园网上登记考试成绩,并在纸质成绩登记表上签署计分人姓名后连同教学质量分析表一同交教务处。第十七条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改动成绩,应由阅卷教师提出书面报告,教学部主任签字经教务主任同意后,由阅卷教师与教研组长共同调卷复查,确属错评,由两位教师共同评分、签字,方可改动成绩。第六章考核成绩评定第十八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载入成绩记分册,并记入个人档案。第十九条学习成绩根据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考试课程学期成绩总评按期末考试成绩占50%、期中考试成绩占30%、平时成绩占2096来计算。考查课程学期成绩总评:中职段不作统一要求,由各校自行确定;高职段按照期末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来计算。第二十条本制度由联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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