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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校财务科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财务科是负责学校资金及资产安全的重要管理部门之一,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必须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常规常态的安全保卫工作的教育和学习,现针对各岗位的特点,制定出以下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细则,并要求严格遵守。第一条出纳岗位必须保管好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每天除规定限额的现金外,必须将多余的现金及时解入银行。第二条出纳岗位如遇大额现金提出或解行,必须有二人及以上人员陪同去银行,负责资金的安全。第三条出纳岗位保管的保险箱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加固措施,保险箱的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一人保管。第四条会计岗位负责对账册、凭证等财务资料的保管,以防丢失,财务管理核算软件的数据必须及时的备份。第五条每天下班前,各岗位必须检查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并关闭电源,最后一个下班人员检查并关闭门窗,关闭饮水机电源。第六条办公室配备安装110联网红外线探头和报警装置,如遇紧急情况,按动110报警装置,每天第一个上班人员,负责关闭探头报警装置,才能开启防盗门进入办公室,最后一个下班离开人员负责开启探头报警装置。第七条平时要做好防火教育工作,配备消防器材,不乱丢弃纸屑,防止事故隐患。第八条逢节假日,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做好办公室安全检查工作,对保险箱、防盗门张贴封条。第九条办公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