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9扶沟境大广高速崔桥预留口至S222线江村四站段改造工程项目.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365261 上传时间:2023-04-28 格式:DOCX 页数:60 大小:101.7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S319扶沟境大广高速崔桥预留口至S222线江村四站段改造工程项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0页
S319扶沟境大广高速崔桥预留口至S222线江村四站段改造工程项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0页
S319扶沟境大广高速崔桥预留口至S222线江村四站段改造工程项目.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0页
S319扶沟境大广高速崔桥预留口至S222线江村四站段改造工程项目.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0页
S319扶沟境大广高速崔桥预留口至S222线江村四站段改造工程项目.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S319扶沟境大广高速崔桥预留口至S222线江村四站段改造工程项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S319扶沟境大广高速崔桥预留口至S222线江村四站段改造工程项目.docx(60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S319扶沟境大广高速崔桥预留口至S222线江村四站段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招标人:扶沟县交通运输局(盖章)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盖章)监督机构:扶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2021年8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工作主要内容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S319扶沟境大广高速崔桥预留口至S222线江村四站段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S319扶沟境大广高速崔桥预留口至S222线江村四站段改造工程项目由扶发改2020154号文、采购编号:2021-0848批准建设,招标

2、人扶沟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建设地点:扶沟县境内1.2 总投资:约2921.38万元1.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1.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1.5 标段划分:3个标段。1标段:起止桩号:K201+660-K2048002标段:起止桩号:K204+800-K207+9443标段:监理1.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1.7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施工标1-2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3、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3标段监理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道桥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信誉良好,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3.4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3.5 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企业诚信库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

5、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2 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

6、021年8月27日08时00分至2021年9月2日17时00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9时20分。5.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 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

7、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6 .联系方式招标人:扶沟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扶沟县境内联系人:张先生电话: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蓝海广场2号楼21楼联系人:王女士电话:监督部门:扶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

8、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扶沟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扶沟县境内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蓝海广场2号楼21楼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1.4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1.6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详见招标公告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1.3.2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延长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1.3.3质量控制目标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同招标公

9、告财务要求:近两年的财务报表为盈利。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监理业绩。项目总监资格:同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勘查现场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有疑问以书面形式送至招标代理机构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典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他日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书面补充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2.2.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9时2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10、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见投标文件格式。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或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保证金金额:3标段监理:8000元(人民币)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9时20分前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西城支行保证金账号:0;行号:3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2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

11、要求近3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该签字的地方签字,该盖章的地方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3.7.5装订要求/4.1.2封套上写明/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按照电子开标程序,本次开标为远程不见面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2人,专家5_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12、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报价要求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招标控制价在网上下载。10.2其它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建

13、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14、附表;(4)项目总监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5、H)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 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 .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不组织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 分包:不允许1.12 偏离:不允许2 .招标文件2.9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

16、;(5)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工作主要内容;(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 2招标文件的澄清2.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

17、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1.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 3招标文件的修改2.1.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1.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18、;(3)投标保证金;(4)监理大纲;(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 2投标报价3. 2.1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或人民币形式报价,由投标人根据监理责任范围、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市场行情,结合本企业的实力及本工程实际情况自主报价。4. 3.2投标人的监理酬金计算公式:人民币形式或费率形式报价5. 2.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投标报价;3. 2.4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

19、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 4投标保证金3.1.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1.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20、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 5资格审查资料3.1.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1.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

21、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1.4 ”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1.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 投标文件的编制(如有纸质文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22、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3.7.5

2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连续页码,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如有纸质文件)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电子版同正本一同密封。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 2投标文件的递交4.1.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

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1.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 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1.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1.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1.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

25、、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 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26、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

27、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 .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 .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

28、. 3履约担保7.1.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1.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 .4签订合同8.1.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

29、1.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9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9.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 纪律和监督10.1 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

30、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出现以上任何一款现象者,按废标处理。10.3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0.4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

31、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5 诉除开标、评标期间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监理服务期符

32、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方法2.2详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总分IOO分)企业资信情况:15分项目管理机构:10分监理大纲:45分报价:3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等于招标控制价;2.2.4(1)企业资信情况(巨分)企业信誉(工分)具备招标公告资质要求及以上资质得6分。企业业绩(&分)近三年有1个类似项目的施工监理业绩得3分,每增加一个类似工程业绩得3分,加满9分为止。2.2.4(2)项目管理机构(血分)总监理工程师(2_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专业监理工程师(3分)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不低于2人得工分。项目监理人员配置(2分)拟派本工

33、程监理员不低于4人得分,增加一个安全员加1分、增加一个见证员加1分,最多加2分。2.2.4(3)监理大纲(幽分)质量控制措施(10分)有质量控制措施得5分;全面、有效,有针对性力口15分;无此项0分。工期控制措施(10分)有工期控制措施得5分;全面、有效,有针对性力口15分;无此项0分。投资控制措施(10分)有投资控制措施得5分;全面、有效,有针对性力口15分;无此项0分。合同信息管理与工程协调措施(5分)有合同信息管理与工程协调措施得2分;内容明确、管理方式方法得当加13分;无此项0分。安全文明控制措施(10分)有安全文明控制措施得5分;合理、保证措施得当15分;无此项0分。2.2.4(4)

34、投标报价(也分)评标基准价等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20分,每下浮0.5%加5分最多加10分。(分值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3.3.3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二企业资信情况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监理大纲得分+投标报价得分。3.3.4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由五名以下(含五名)评委组成时,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本办法计算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

35、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监理大纲和项目管理机构的优劣确定先后顺序。2 .评审标准1. 1初步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 2.1分值构成(1)企业资信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 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 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6. 2.4评分标准(1)企业资信情况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36、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评标准备3.1.1 评标委员会签到(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主动出示专家证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监管工作人员确认其身份后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参加评标。(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有关评标管理规定以及评标纪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并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3)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第二章6.1.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招标人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更换。3.1. 2推荐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及负责人职责(1)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

37、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评标权力。(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除履行自己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标的职责外,主要负责以下工作: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招标文件;负责清标、修正;在评审中出现不同意见时进行复核,组织讨论。整理编写评标报告。3. 1.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1)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本工程的招标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主要合同条件,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3.2初步评审1.1.1 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对“通过”、“不通

38、过”的意见有分歧的,以评标委员会全体评标专家三分之二以上的意见作为结论意见。1.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投标报价(修正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39、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3详细评审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投标人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4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电子澄清、说明和补正属

40、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评标结果3.7.1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3.7.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

41、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J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O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O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O(2

4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年一月日始,至年一月日止。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_月_日始,至年_月_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_年_月_日始,至年一一月_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_一年一_月_日始,至_一年一月.一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一年_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止。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L订立时间:年月日。3 .订立

43、地点:o4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 .定义与解释1. 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

44、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 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

45、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 “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