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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综合医院院长行政查房制度一、医疗、行政查房,由院领导、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职能科室人员至少每月下临床一次发现和解决问题。二、查房目的:领导深入科室调查研究,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三、凡被查房的科室,应将科室需要解决的问题搜集整理,报请院领导审阅,确定议题,做到心中有数,及时解决问题。四、凡在查房中,科室提出的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由院领导当场表态,责成有关职能科室限期处理。对暂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对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作具体答复。五、凡在查房中院领导表态,确定各有关职能科室要办理的事情,各职能科室均要积极地办理,及时将办理结果向院领导汇报,并转告院务办公室。对现场未能解决的问题,由院务办记录,提交办公会议或组织专题会议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向相关科室反馈。六、凡在查房中提出需要办理的事情院务办公室负责加强催办工作,了解办理情况,并将进展或处理结果向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汇报。七、院长行政查房,由相关科室作好记录,以备查阅、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