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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工程概况2二、监理工作依据4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概述4四、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措施7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目标7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原则8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内容8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方法9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工作要点10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制度25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62939.22n目前已开发区域为238975.26m2,其中示范区综合楼:1489.25疔;样板房:1116.50nf;货量区高层
2、169560.98行;地下车库:59681.71m2;低层商铺:7126.82n包含19栋楼,一标段示范区(C-06-05地块)含2F综合楼1栋、样板房1栋;货量区(C-06-04地块)共计17栋楼,其中13栋高层洋房、4栋商铺(1F/2F)。其中7栋T4高层将采用铝模、全钢爬架和全现浇外墙三项新工艺,其余楼栋采用全套钢支撑;地下车库(-1F/-2F)含泵房、消防控制室、配电用房等设备用房。基础形式为桩基础及天然地基两种形式。示范区工程概况一览表工程项目(型号)栋数单栋建筑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层数基础类型结构形式栋号交楼标准备注地上地下综合楼11489.251489.252/天然地基
3、或旋挖桩框架23#精装修/样板房11116.501116.502/天然地基或旋挖桩框架框剪25#精装修/合计:2/2605.75/货量区工程概况一览表工程项目(型号)栋数单栋建筑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层数基础类型结构形式栋号交楼标准备注地上地下川S-YJD95&85212418.5624837.12241天然地基或旋挖桩框剪1#/2#毛坯公共地下室213303.4426606.88261天然地基或旋挖桩框剪3#/16#毛坯公共地下室115576.9015576.90302天然地基或旋挖桩框剪5#毛坯公共地下室116558.0816558.08322天然地基或旋挖桩框剪6#毛坯公共地下室
4、川S-YJP125&105210487.2020974.40242天然地基或旋挖桩框剪1.1.tt/13#毛坯公共地下室110987.2010987.20241天然地基或旋挖桩框剪15#毛坯公共地下室25951.4011902.80262天然地基或旋挖桩框剪9#/12#毛坯公共地下室127468.0027468.00302天然地基或旋挖桩框剪7#毛坯公共地下室114649.6014649.60322天然地基或旋挖桩框剪8#毛坯公共地下室商铺21781.7053563.411/天然地基或旋挖桩框剪毛坯无地下室商铺21781.7053563.412/天然地基或旋挖桩框剪12#/15#毛坯无地下室地
5、下室(非人防)/59681.71/2天然地基或旋挖桩框架/毛坯含泵房、消防控制室、配电用房等设备用房合计:17/236369.51/二、监理工作依据2.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2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2.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2.4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2.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国家主席令第70号)2.8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2.9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
6、同等合同文件。2. 10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工程技术文件。2.11国家和四川省现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以及工程项目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概述3.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3. 1.1.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4. 1.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
7、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On1.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O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3.1.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O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3.1.4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8、(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高处作业吊篮。(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六)异型脚手架工程。3.2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3.2.1项目监理部管理由总监、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方面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组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小组,总监任组长,成员由各专业监理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实施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对施工全过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定期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实现无重大安
9、全事故并减少和避免一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3.3项目监理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职责与分工3.3.1总监理工程师对所辖施工现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负全面责任。专职监理人员,负责所分管施工现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3.3.2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3.3项目监理部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
10、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3.3.4项目监理部应当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3.3.5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3.3.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11、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3.4项目监理部人员职责3.4.1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确定项目管理部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督促并核查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以及各项技术措施。对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签字。审核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如防高空坠落、防火等应急预案。检查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12、工程安全监理技术交底情况及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3.4.2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随时检查施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的使用情况。督促检查施工作业人员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施工交接或交叉作业过程中所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问题进行协调。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危险性
13、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隐患。发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总监,并及时协同施工单位进行应急处理,保护好现场。3. 4.3监理员:日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与巡查,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四、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措施3.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小组应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计划调整。4. 2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危险性
14、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并交总监审批后实施并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4. 3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由总监处理并报告公司。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24小时内),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处理,并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报告O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目标5.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通过项目监理部的现场抽检,检查国家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5. 2工程项目不发生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以及社会影响大的事件
15、。5. 3工程项目无安全监理责任事故。5. 4推进施工单位创建省标准化文明工地。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原则6.1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工作。6. 2依照国家现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程、规范与标准,通过主动控制、动态管理、跟踪监控,对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负监理责任。6. 3以主动控制、事前控制为工作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与管理6.4控制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责任落实的原则。七、危险性较
16、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内容工程施工阶段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贯穿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并且要求进行全面全方位的控制。主要内容如下:7.1应建立、健全监理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制。7. 2监理规划、细则的编制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内容,审核应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7. 3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以及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情况。7. 4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问题,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并要检查、督促施工
17、单位整改到位。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方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方法,主要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7.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前控制7.1.1 审查施工单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以及其中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审核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8. 1.2审核分包单位合同和资质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8.1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技术签证文件。8.1.4监理规划中应编写危险性较大的分
18、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写专项安全监理细则。8.1.5审核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制度。8.2事中控制8.2.1认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教育。8.2.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重点部位如: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施工事项应进行跟踪或旁站监理,认真检查其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如有违规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8.2.3在施工现
19、场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一管:即要设专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二定:即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生产责任制和技术措施;三检查:即定期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四不放过:即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头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8.3事后控制8. 3.1监督施工单位正确对待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重科学、重事实、重证据、重分析,客观、如实公正地处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事故。8.2.2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事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参与事故的处理,收集整理有关危险性
20、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资料,及时报告业主和主管单位。8.2.3 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并要求各方保护好现场,督促施工方、业主逐级上报。8.2.4 事故处理应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工作要点根据本工程现场地质条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工艺措施,经审查分析,存在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并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方案,经监理机构审核同意后严格监督实施。本项目危大工程清单: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2、土方工程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21、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5、脚手架工程6、卸料平台7、高空作业8、机械伤害9、临时用电8.2.5 支护、降水工程9. 1.1基础施工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当基坑深度超过5m时,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并经过专家论证,支护设计及施工方案都有必须经过有关上级审批。9.2 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时必须采取临边防护措施。9.1.3坑槽开挖设置的安全边坡,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要求,特殊支护必须符合专项设计方案的要求,当支护设施已经产生局部变形时,必须及时采取加固措施。9.1.4基坑施工必须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当深基坑施工采取坑外降水时,应有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的措施。9.1.5积土、料具堆放及机械设备
22、施工,距槽边的距离应小于设计规定的距离。9.1.6人员上下设置的专用通道的专用通道必须符合要求。9.1. 7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验收合格,司机必须持证上岗。9.1.8土方开挖必须按规定程序施工,不得超挖。1.1.1 9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按规定对基坑支护进行变形监测,并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9.1.10 基坑内作业人员必须有安全立中点,垂直作业上下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夜间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9.1.11 施工期间施工降水要连续不断,直至地下顶板浇筑完成。9.1.12 降水排水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非电工人员操作。9.1.13降水期间,必须由监测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等
23、进行沉降、变形观测,如遇异常,必须立即分析原因,采取防护、控制措施。9.2土方开挖9.2.1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9. 2.2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9.2. 3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9.2.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o板与笆下边距离地面的孔隙不应大于1Ommo9.2.
24、5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nU9.2. 6作业中应由上而下分层开挖,遵循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9.2.7 机械挖土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9.2.8 当采用人工挖土时,人与人之间的操作间距不得小于2mo9.2.9 基坑现场排水措施应落实,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9.2.10 基坑施工期间应设专人巡查其周围地面变化情况,发现裂缝或塌陷应及时分析处理。9.2.11 对基坑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9.2.12 2.12挖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荷
25、载超标。基坑外侧1.2m以内不准堆放料具。9.2.13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及土质情况计算确定。9.2.14 支撑拆除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9.2. 15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9.3. 16发现坑壁渗、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体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9.3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9.3.1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均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
26、土的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Om的,以及施工荷载大于1OkN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f的模板支撑系统尚须经专家组予以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完善施工方案。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附于其后。9.3.2 3.2方案中的设计计算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并应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对缺少安全技术措施或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提出监理审核意见,要求重新编制或补充完善。9.3.3 模板支柱底部应夯实,设置木垫板,增加立柱的承压面积及稳固性,不得随意用砖头等作为垫板使用。9.3.4 3.4现浇整体式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结构的强度应
27、达到能承受上层模板、支撑系统和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时,方可进行。否则下层楼板结构的支撑系统不得拆除,且同一部位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9.3.5 拆模时,混凝土必须满足所需强度的要求,经确认已达拆模强度时,方可拆除。9.3.6装、拆应严格按照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严禁任意变动。9.3.7 间距不宜大于1.5m;纵横向水平杆的上下步距不宜大于1.4m,纵横向的垂直剪刀撑间距不宜大于6m。当支柱高度小于4m时,应设上下两道水平撑和垂直剪刀撑。以后支柱每增高2m再增加一道水平撑,水平撑之间还需增加剪刀撑一道。当楼层高度超过1Om时,模板的支柱应选用长料,同一支柱的连接头不宜超过2个。9.3.8
28、 安装及拆除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9.3.9 钢管凡有严重腐蚀、弯曲、压扁、钻孔或裂纹,均不得使用。扣件在使用前应清洗打油,必须经过严格检查,钢管单支顶托接头凡有脆裂或滑丝等现象,严禁使用9.3.10立杆与大横杆必须用十字扣件连接,禁止用旋转扣连接。当立杆高于不够时,楼板下支撑立杆可采用两个搭接,但长立杆必须与两道横杆用十字卡相连,禁止只连一道横杆,小横杆必须贴近立杆布置,置于大横杆之上,并用十字卡扣牢。9.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0. 4.1安装前控制内容:(1)审查施工单
29、位与出租单位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要求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3)审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要求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4)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
30、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5)审查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5)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其他结合地方要求;(6)要求安装单位按照当地要求完善各项准备资料后,及时申请办理安装告知。(7)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提前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方案进行论证,经论证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1、8)安装作业前要求施工单位与安装单位确认现场是否满足作业条件,并要求提供基础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9)审查从事安装、拆卸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是否与申报安装告知相符,入场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安全技术交底。(10)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按照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组织条件验收。9.4.2安装、拆卸施工中控制内容:(1)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2)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3)督促施工单位在吊装作业区域,必须进行清场,明确施工警戒,加强现场监护。(5)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违章指挥、
32、违章操作、无证上岗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建议单位对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6)专业监理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严重违章指挥,安全隐患特别严重,经指出不整改的报总监同意并通过业主令其暂停施工或停工。(7)督促施工单位,对特种机械设备装拆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8)督促施工单位,对特种机械设备装拆过程中,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6级、雷雨、台风、龙卷风)等,停止作业。将起重机调臂至临界状态,使用前进行检查方可使用。(9)督促施工单位对特种机械设备装拆过程中,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维修,修理完毕后通过有关人员复查,一切正常后,
33、方可使用;9.4.3安装后使用前控制内容:(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并将自检合格证明报送监理部备案。(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3)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
34、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4)审核施工单位使用登记办理资料,应当包括以下资料:1)审查施工单位建筑起重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审查施工单位配置的司机、司索工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入场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及安全技术交底。3)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4)审查施工单位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检查、维修保养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5)要求施
35、工单位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交叉作业时,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6)要求施工单位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9.5脚手架(1)脚手架搭设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件设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图及大样图。(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对纵向、横向水平杆等弯构件的强度和连接扣件的抗滑载力计算;立杆的稳定性计算;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的计算;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并绘制施工图。(3)脚手架上的脚手板除首层和作业层满铺外,其余应采取隔步满铺;架体内封闭,在施工层以下每隔1On1.用平网或其他
36、措施封闭措施。脚手板材质符合要求,操作层应小满铺脚手板,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施工层设置1.2m高的防护拦杆和挡脚板。(4)对脚手架进行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设计计算。(5)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因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6)新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外径48mm,允许偏差-0.5mm,壁厚-0.5,脚手架钢管必须涂刷防锈漆。(7)旧钢管使用须对表面锈蚀深度(钢管外表面锈蚀深度允许偏差W0.50
37、mn)必要时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规范有关要求执行。(8)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单位测试报告,旧扣件施工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9)脚手架基础地基处理:立杆基础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决定。一般建筑物四周脚手架硬化地坪磴厚度不小于80mm,地坪流水坡向是靠墙高,外侧低略带坡度,外侧设置排水沟,其面层不积水能使雨水迅速流入排水沟内,地坪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o(10)当脚手架基础下有基础、管沟时,在脚
38、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H)连墙件布置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Onmb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12)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o(13)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单位技术、安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相关要求分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投入使用手续,同时挂设包括验
39、收人、维修保养人在内验收合格牌。(14)拆除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3)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4)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5)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立杆,应先在适当位置设置抛撑加固后,再拆连墙件。6)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有专人监护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7)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及时清理、堆放。同时做好每天地面落手清工作。9. 6卸料平台9.1 .1按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槽钢、钢管、扣件、垫木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9.2
40、 .2检查卸料平台钢材应有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直径、规格、型号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对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严禁使用。9.6 .3检查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对有裂缝、变形、滑丝的扣件严禁使用。9.7 .4对使用的钢丝绳进行质量检查,断股、变形的严禁使用,并检查质量保证书。9.6.5检查悬挑钢平台是否符合设计方案要求,所用材料规格、型号是否满足设计要求。9.6.6悬挑钢平台的搁置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9.6. 7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用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
41、沸腾钢制作。9.6.8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卡子不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处应加附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9.6.9钢平台左右两侧应设置固定的防护栏杆。9.6.10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发现钢丝绳有损坏及锈蚀及时更换,脱焊要及时修复。9.6.11操作平台要标明允许荷载值。9.6.12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以外或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层。9.6.13对搭设使用中的卸料平台,应定期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隐患需通知限期整改完善,检查主要项目:通过现场巡视、检查等方式监督施工单位项目部是否能够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
42、施工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现场安全员等是否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管理职责。1.1.1 6.14操作平台上应显著标明容许荷载,人员和物料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容许荷载,配专人监督。9.6.15 卸料平台的上部拉结点,必须设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9.6.16 卸料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卡子不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补软垫物,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9.6.17卸料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9.6.18卸料平台吊装,需要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经过检验后才能松卸起重吊钩。9. 7.1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
43、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9.7. 2登高作业人员应按要求配带安全帽、安全带、操作场所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网。严禁从高处往下抛掷物件。9.7.3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9.7.4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9.7.5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可投入使用。9.7.6攀高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
44、,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9.7.7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9.7.8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9.7.9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露、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完善。9. 7.10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
45、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及时恢复。10. 7.11防护棚、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11. 7.12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经结构计算,应符合现行相应规范的要求。12. .13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拦杆或拦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棚和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面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应设置栏杆。(2) ,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3)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6、.(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分应装设安全防护棚.(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6),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牢固、可靠符合国家有关要求。9.7.14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On1.设一道安全网。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5)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9.7.15模板支撑和拆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