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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合作项目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课程的考试管理,确保引进课程的教学质量,根据XX学院课程成绩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中外合作办学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试范围按照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引进课程必须进行相应的课程考核,总评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该课程规定的相应学分。二、考试组织引进课程的考试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和国外合作大学课程管理中心共同负责实施,并接受学校教务处的监督和管理。三、考试时间引进课程的考试时间由学院根据教学进度统一安排,一般是结束一门考一门。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个别课程因特殊原因,需XX或缩短考试时间,须经学院批准。同一课程的初修
2、考核、补考、重修考核均应执行同一考核标准。四、考试地点考试地点由教学办统一安排并报教务处审核,考场的选择和设置需符合学校相关要求。五、考试方式考核方式主要采用集中笔试的方式进行(包括开卷考试和闭卷考试两种),部分科目可以采用提交作业及报告的方式。六、考试命题引进课程考试由任课的外籍教师命题,命题基本要求是突出应用、覆盖全面、难易适中、格式规范,符合我校关于考试命题的基本要求。七、成绩评定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和五级分制两种评分办法。考查课采用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考试课成绩的评分,均采用百分制记分。考试总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可获得该课程相应学分。国外合作大
3、学课程管理中心对于合格成绩有不同规定(如威尔士大学引进课程及格成绩为40分),由教学办或者辅导教师按公式换算最终成绩后,再录入教务系统。引进课程试卷由任课的外籍教师、辅导教师共同批阅并签名。补考试卷由辅导教师批阅。八、缓考及补考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提出书面申请,教学办在考前7日内将缓考名单汇总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备案。缓考学生的课程考试成绩按正考评定方式记录;未提出缓考申请,又未正常参加考试的学生,该课程成绩按“缺考”处理,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九、成绩查询及复查方法1、学生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第五周,登陆XX学院教务系统,查看成绩。2、学生如果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的两周内,向教学办提出申请,由教学办汇总至学校教务处,经批准,由外事秘书、辅导教师负责复查,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核确认后,由教学办向学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