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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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是大学期间重要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一门必修的社会实践课程。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与正常上课一样,须服从领导老师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任务,获得相应的综合实践课程分数。具体管理细则如下:1、学生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期间要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出满勤干满点,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随便替换,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按时完成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课程。2、学生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是一项实践课程,满分IOO分,实行扣分制。指导老师评分占总成绩的70%,辅导员评价占总成绩的30%。由辅导员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成绩。3、劳动实践

2、(校园服务)课实践课程扣分细则。(1)迟到、早退、随便替换扣5分/人次;(2)正常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扣10分/人次;(3)旷课,扣20分/课时/人次;(4)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学生不服从管理者每次扣50分;(5)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任务完成效果不理想的扣530分/次。分;(7)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期间违纪者,视情节轻重,依据*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且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课程记不及格。(8)各院系部按时安排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如果拒不上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不服从学院管理,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处理。4、考核奖惩办法。(1)大学生劳动实践

3、(校园服务)课期间,服从管理,工作积极,任务完成好,无违纪现象的不扣分。(2)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加班的按照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每人次每课时加5分。(3)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一等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学生考核为优秀在个人综合测评中加1分,优秀指标不超过30%。(4)得分在6089分之间的为二等,二等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学生该课程考核为合格,在个人量化中不奖不罚。(5)得分60分以下为三等,三等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学生该课程考核为不合格,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课程不合格者在个人综合测评中扣2分,并且将不能参加学院本学期的所有评优和奖助学金资格。(6)院系满意率计算办法,各用人单位

4、根据每个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学生的出勤情况、表现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和院系领导(含班主任)对劳动实践课的重视程度,对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学生划出相应的分数。对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在85分以上的人数占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学生总数的百分比确定本周院系工作落实考核。总满意率在100%的加3分,90%以上的加2.5分,80%以上的加2分,70%以上的加L5分,60%以上的加1分,量化在工作落实中;不足60%的在系部工作落实中扣2分。(7)学生值周得分每周汇总后加入系部校园服务中,学生得分不满85分的不计入总成绩。(8)不参加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者按实践课程不合格处理。并由所在院系自行安排补课。

5、拒不参加者,取消所有在校期间的评优和奖助学金参选资格。(9)学期结束后根据各院系参与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程学生的数量,评选一定数量的校园服务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5、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课程实施程序。(1)各院系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负责人按照学院安排分配好各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学生,填好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安排表,注明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系部、负责人、每个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小组小组长、联系电话于每周周五上午交学生处备案。(2)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学生,每周五下午课外活动由辅导员带队到各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点交接班,及时协调解决好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事宜,如遇特殊情况及时

6、上报学院学生处。(3)各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点于每周五将上周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课程反馈表上交学生处办公室及时考核。6、注意事项。(1)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同学必须加强协作,注意保证安全,灵活机动处理各种事情,尽量避免过激事件发生,遇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保证学院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2)各院系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负责人,学生辅导员必须每天到学生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地点巡查至少2遍,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解决。(3)学生处人员将每天巡查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点,及时对劳动实践(校园服务)课情况进行反馈,对院系部、学生个人进行量化、考核。(4)学生处负责本细则实施、解释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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