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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大型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共享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XX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有条件实施开放共享服务的实验室(所、中心)和机组应积极申请开放共享服务,在校级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平台(简称管理平台)建立账户,完成信息录入、授权、预约、测试及收费等开放共享服务工作。第三条开放共享服务收费采用预付费方式。测试预约成功,管理平台自动冻结预约使用设备的预约用户账户中测试所需费用。测试完成后,经机组和预约用户双方核实,按实结算测试费用,机组向预约用
2、户提供测试数据。为避免管理平台中大量资金的累积,开发共享服务测试费按自然年结算。第四条预约用户分为校内和校外两类,校内预约用户可直接在管理平台建立个人账户,校外预约用户须先在管理平台注册,然后建立个人账户。预约用户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量的测试费用后才能使用相应预约设备。第五条校内开放共享服务收费通过校内转账方式办理。校外开放共享服务的收费,由财务处收取后转入管理平台,并开具票据,按规定代扣相关税费。第六条实验室(所、中心)或机组根据学校开放共享服务管理规定,制定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经院(部)审核,报学校批准后执行。院(部)内按收费标准的40%执行,校内按收费标准的60%执行,校外按收费标准的1
3、00%执行。第七条开放共享服务取得的收入,以税后收入为基数,85%作为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的直接成本转入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实验室(所、中心)或机组专用账户;10%作为院(部)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经费,用于对实验室及大型仪器设备的统筹保障;5%作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经费,用于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评、奖励和管理平台信息维护等项目的开支。第八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所获得的直接成本经费,只能用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必要支出,包括设备折旧费、测试材料费、水电气费、设备维修维护费以及机组人员开放共享服务劳务酬金等支出项目。实验室(所、中心)或机组应合理支出相关费用,确保大型仪器设备
4、的正常运行。第九条机组人员开放共享服务劳务酬金的支出与上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评结果挂钩。考评结果为优秀者,劳务酬金可发放至开放共享服务直接成本的30%;为良好者,劳务酬金可发放至25%;其它不超过20%o第十条为了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管理队伍建设,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可向学校申请从人才引进专项经费或者开放共享服务经费中支出高端管理技术人才的聘用经费。第十一条学校从每台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经费中预留6%,并从划块经费中预留20万,设立“xx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开放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开放基金);从划块经费中预留20万,设立“xx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测试开放基金(以下简称测试开放基金)。专款专用,滚
5、动发展,用于资助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鼓励和培养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应用大型仪器设备,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第十二条测试开放基金于每年3月份申请,维修开放基金可按实际需求申请。开放基金申请时须填写XX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申请表,由固定资产管理处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报学校批准,并向获批者发放XX大学测试开放基金学校资助及个人配套通知或XX大学维修开放基金资助通知。第十三条凡承担学校教学和科研任务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设备专管员,完成创新性实验项目和科研课题的学生,参与开放共享服务的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均可以申请测试或维修开放基金资助,资助项目没有结题的不得再申请开放基金资助。原则上教师、实验技
6、术人员及设备专管员申请到的测试开放基金不能在本机组使用,学生申请的测试开放基金不能在项目指导老师的机组使用。第十四条测试开放基金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的申请额度为5000元,一般项目为2000元。测试开放基金申请获得批准后,受资助者需按申请额度的50%配套投入。第十五条维修开放基金资助额度与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效益考评结果挂钩。考评结果为优秀者,资助维修经费自筹部分的60%,考评结果为良好者,资助维修经费自筹部分的40%,考评结果为合格者,资助维修经费自筹部分的20%,考评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资助。单项维修开放基金资助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万元。第十六条测试开放基金申请审批通过,财务
7、处将受资助者申请的测试开放基金转入管理平台个人账户,受资助者按要求使用开放基金。测试开放基金的资助期限为一年,超过资助期限没有完成测试的,经固定资产管理处审批同意,最多可延长半年。资助期限结束后,测试开放基金有结余的,按资助比例退回各自账户,不足部分由受资助者承担。第十七条维修开放基金申请审批通过,开始实施维修项目。维修项目完成后,经固定资产管理处验收合格,结算维修费用。按照维修开放基金管理办法确定资助额度,不足部分由机组承担。第十八条受资助开放基金项目结束后,由受资助者向固定资产管理处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填写XX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在上报统计表中和项目结题材料中注明“XX大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第十九条对于使用开放基金进行科研测试、实验研究和维修项目资助取得显著成果者,后续开放基金的申请给予优先审批。对申请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违反开放基金管理规定及弄虚作假者,终止开放基金的资助,收回结余资金,并取消两年内申请资格。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XX大学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XX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测试、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文件同时废止,解释权归固定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