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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岗位职员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适应学院管理岗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需要,稳定管理人员和管理队伍,增强队伍活力和发展动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以及济南市委组织部、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济南市深化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制改革实施意见(青人社发(2016)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国家、省、市有关文
2、件精神为指导,按照“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以及“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等有关要求,统筹安排,分批实施,深化推进我院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转换用人机制,打破体制壁垒,推进岗位分类管理,畅通管理岗位人员职业发展路径,激发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深化推行与行政级别脱钩的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学院管理水平。二、职员岗位设置(一)职员等级职员设四级十一等,从高到低分别为特级职员、高级职员、中级职员、初级职员。其中,特级设三级、四级职员,高级设五级、六级、七级职员,中级设八级、九级、十级职员,初级设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职员。我院职员等级最高为三级。(二)职员岗位
3、核定按照青人社发201618号文件“职员总量应不少于机构编制批复文件中核定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所在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三类岗位的总量保持不变”的有关规定,根据我院所承担的职能、任务和实际情况,市主管部门采取“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办法按照固定设置和动态设置相结合的原则核定我院职员岗位,共180个。三、工作步骤及程序(一)明确人员范围管理岗位职员制改革首次对应聘任人员范围包括以下人员:1 .学院部分处级干部;2 .现按管理岗位兑现工资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军转干部及其他管理人员;3 .现按政工师系列岗位兑现工资的管理岗位人员;4 .现在党政部门管理岗位工作兑现专技岗位工资的人员
4、;5 .现在部分教辅部门和教学院部管理岗位工作兑现专技岗位工资的人员。相关说明:1 .处级干部原则上纳入职员范围,根据学院性质,教务处、财务处、审计处、学报编辑部、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处长(主任)和副处长(副主任)视情况可选择专业技术岗位,二级教学院部院长(主任)以及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视情况经学院批准后可选择职员岗位。2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财务处、审计处、学报编辑部、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一般工作人员,按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执行。3 .根据工作需要,图书馆、二级院部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本部门核定的岗位职数(二级学院各3个,图书馆、教学部各2个)根据情况申
5、请并经同意后选择职员岗位;研究所可设专业技术岗位。4 .市管干部根据情况自愿选择。(二)明确条件1.资格条件(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廉洁勤政,关心群众,团结同志,有较好的群众威信,身体健康;(3)聘任职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五级、六级、七级职员,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2.首次对应条件:(1)现任处级正职管理岗位人员,可以对应六级职员;现任处级副职管理岗位人员,可以对应七级职员;现任科级正职管理岗位人员,可以对应九级职员;现任科级副职管理岗位人员,可以对应十级职
6、员;现任科员岗位管理人员,可以对应十二级职员;现任办事员岗位管理人员,可以对应十三级职员。(2)现兑现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管理岗位人员,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职员等级。(3)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政工系列、非领导职务及其他管理岗位人员,按现执行工资标准及等级对应职员等级。()对应聘任L公布方案。召开符合范围人员会议,学习文件,公布首次对应聘任方案;2 .个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1);3 .资格审查。由组织部、人事处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四)确定拟聘任人选党委会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五)备案聘用按人事管理权限到市
7、主管部门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一般为三到五年。(六)工资福利各相应等级职员,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比照执行三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工资待遇。(七)聘后管理1 .职员参加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由人事处负责。2 .被聘任管理岗位职员人员需在管理岗位专职从事管理与服务工作,原则上不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3 .职员因轮岗、解聘等原因申请转至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根据学院专技岗位的空岗情况及聘任周期重新竞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有关规定执行)。四、组织领导成立学院管理岗位职员制改革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纪委办、组织部、人事处和质量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管理岗位职员制改革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改革聘用日常工作。五、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上级政策如有变化,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附件:管理岗位职员首次对应聘任申请表附件:管理岗位职员首次对应聘任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时间学历学位行政职务部门工作岗位现聘岗位、等级及聘任时间对应聘任等级级职员工作简历申请人签字:年月日部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学院意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