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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人事管理工作时间及假期一、工作时间员工工作时间为每天9小时(用餐及休息时间除外)。特殊部门、特殊岗位根据其特点,工作时间由部门具体安排确定,报人事部门备案,餐厅领导批准后执行。二、工休根据行业特殊性,设定员工每月工休为三天天。新入职员工和辞职员工工作日在半月以上且不满一个月者,设定每月工休为一天半。管理人员年假根据工龄满一年增加1天有薪工休。天数根据工龄的递增而相对递增。外聘人员根据合约所签订关于公休内容规定执行。休年假必须逐级申请,批复后方可执行。(管理人员年假执行口期自2009年7月16日起执行)。三、法定假期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受如下有薪假期:1 .元旦(一月一日)1天。2 .春节(农历初一、初二、初三)3天。3 .劳动节(五月一日)1天。4 .国庆节(十月一日)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