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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驾培中心教学管理制度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1、中心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2、坚持领导查课制度。中心分管教学的领导每月要查课一次,检查教学大纲落实情况。查课后要认真填写查访记录。3、教员实行备课试讲制度。教员按照教学任务编写教案,认真备课。4、学员补课的规定。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结业考试,不得报考驾驶证。二、教学实施计划管理1、中心教务部门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报给中心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实施。2
2、、实际操作训练教学计划分两种,正常班的分为单车教学实施计划,预约班的为单人教学实施计划。3、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三、驾驶培训记录管理1、驾驶培训记录是考核学员培训学时的合法凭证,应认真填写。2、认真填写培训记录。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练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员的顺序签名,教务部门签名后,加盖中心培训学时审核专用印章。3、中心教务部门持驾驶培训记录到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公安部门约考。4、驾驶培训记录一式三份,科目三培训结束时,经交通部门审核和公安部门约考,分别报送交通和公安部门各一份留存。5、中心留存的驾驶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