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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成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确保我区义务教育均衡、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将我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继续按照“双线四包、一
2、线超前、两线互动、法不缺位”的工作要求,强化控辍保学工作措施,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教育力量。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教育普及水平稳步提高,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愈加完善,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以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确保全区脱贫户(监测户)家庭义务教育阶
3、段适龄儿童少年除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三、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的组织领导,调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具体负责控辍保学工作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相应调整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控辍保学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四、主要措施及办法(一)落实法定职责,强化控辍保学工作责任1.落实政府法定职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区域内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组织和督促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
4、年失学、辍学。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机制和“三级联动”防护网络,健全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2 .落实教育系统责任。区教育局对控辍保学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负责落实完善工作机制,牵头制定入学、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并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将入学和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年终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校长的重要指标。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严格落实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规范学籍建立和变动手续。健全学生失学、辍学劝返和报告机制,主动向教育行政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报
5、告流失学生信息。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访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发现学生逃学旷课、辍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隐患的,及时提醒、督促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履行责任。3 .落实职能部门责任。区委政法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公安钦北分局等单位负责依照法律法规,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对学校周边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进行整治;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群团组织,
6、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协助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失学、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控告。区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要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宣传健康文明的婚姻观念和早婚早育的危害性,引导适龄青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婚姻的治理力度,坚决防止出现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的现象。区司法局负责做好有关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入学、复学、保学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查处违法招用
7、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招用未满16周岁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少年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安钦北分局要发挥人口信息管理方面的作用,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摸清失学辍学学生的具体去向。村(居)委会负责注重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配合政府督促家长做好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工作。4 .落实家庭责任。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
8、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健全长效机制,严防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1.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区教育局、公安钦北分局要建立学籍系统和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比对核查机制,定期排查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信息,及时发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教育、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监测户子女、脱贫户子女、残疾儿童失学辍学信息比对查机制、及时在学籍系统、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残疾人信息系统更新修正错漏信息,确保各部门掌握的数据精准一致。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辍学复学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5 .建立重点地区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群体、重
9、点学段、重点学校辍学情况的动态监测。把农村、边远、困难、民族地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镇村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关注学段,把监测户子女、脱贫户子女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把每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开学作为重点核查时段。建立未入学及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切实做到“一生一案”。6 .完善辍学报告制度。学生无故不到校上课的,学校要列出清单,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及时查清去向,积极对辍学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劝导工作。学生未按时返校复学的,要建档造册,并及时将学生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非本地户籍学生辍学的学校也要履行劝返责任,经劝导未返校复学的,要及时报告区教育局,由区
10、教育局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并将学生电子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做好劝返复学工作。7 .完善依法劝返制度。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教育局要全面掌握本地失学辍学名单,并为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建立“一生一案”登记表,制定劝返措施,明确责任人,登记劝返信息。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教育局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不改正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达限期复学通知书;对到期仍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
11、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有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失学、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8 .完善复学学生安置机制。根据返校复学学生的年龄和辍学年限等实际情况,将其安置到小学或初中相应年级就读。年龄偏大、辍学时间较长的返校复学学生,可安置到职业学校,让其学习文化和技术,确保达到义务教育学业水平,增强就业巩固脱贫能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要加强返校复学学生的教育管理,避免少数复学学生将不良风气带到学校,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三)提升办学水平,落实保障措施1.优化学校布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保障学校布局与镇村建设、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在交通便利,公
12、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教学点,保障学生就近入学需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及各地实际,切实处理好坚持就近入学为主与合理集中寄宿的关系。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坚持先建后撤,杜绝因撤并学校导致学生辍学的现象发生。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求,缓解城镇学校大班额现象。9 ,完善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对薄弱学校加大倾斜支持力度。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按照相关政策及时发放。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农村地区不足
13、IOO人的学校按100人核定,保障小规模学校正常运转。加强教育审计和问责,对挪用和挤占村完小和教学点公用经费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10 加强学校管理。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落实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特别是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校园吸引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使学生感受到优秀的校园文化。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营造和谐校园。普遍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指导,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增强学习信心,避免因学习困难而厌学、辍学。加强中小学心
14、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及时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开展心理疏导,消除其辍学念头。11 提高办学水平。不断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皇马资产集团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乡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配齐教学设备,配齐体育、活动、膳食、洗漱等设施设备,优化美化绿化校园环境,不断改善镇村学校办学条件和生活条件,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城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供坚实保障。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认真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
15、件,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统筹调配教师资源,实施走教支教计划,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加强乡村教师培养和培训,“国培”“区培”“市培”计划优先支持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培训。5,深化教学改革。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和中小学结对帮扶工作,普遍建立学区集体教研和备课制度,促进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深化教学改革,探索建立以学生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课堂吸引力。加快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丰富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加强过程评价,注重综合评价,全面真实评价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发挥评价的导向和激励
16、功能,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6.加强关爱教育。落实教育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帮扶助学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教育帮扶和资助政策,认真落实“两免一补”等惠民政策,做到“应助尽助”,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失学辍学。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教育,落实学校师生结对帮扶制度,积极开展亲情关怀,帮助留守儿童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促进学生心理和人格健康发展。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民政局、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主动关心爱护学生,联合建立形成学生关爱体系,将困难、留守、流动、残疾、问题学生群体纳入重点关爱群体。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稳定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随迁子女平等
17、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避免随迁子女流入城市后因入学难而辍学。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有学上、上好学,教育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对接协商,提前对接搬迁群众子女就学工作,做好做实就学需求排查统计,确保安置点搬迁户适龄儿童少年“该入学的一个不能少,已入学的一个不能辍”。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利,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掌握本地残疾儿童的情况,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采取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四)科学规范使用政策性休学措施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15号)要求,对于少数经相关部门联
18、合劝返3次以上或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经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准许先办理缓学或休学手续,但要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每个季度至少1次,全年至少4次,不能“一办了之”“一休了之”。要严格控制因劝返无效而办理政策性休学学生人数。对办理政策性休学手续满一年仍不返校的极少数极度厌学学生,要重新办理政策性休学手续,之后持续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劝返工作。五、强化组织保障,不断提高控辍保学工作成效(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教
19、育部门和学校主要抓,其他部门和群团组织协同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到位。(二)加强舆论宣传。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理念、知识价值的宣传。要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长学校建设,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三)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义务教育巩固率未达标和辍学高发的镇(街道),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区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镇(街道)和各相关单位、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全区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工作考评机制,对控辍保学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学校按规定给予表扬,对辍学率未控制在目标以内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