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374417 上传时间:2023-05-03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1.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区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XX区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XX区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XX区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XX区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区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区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区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人才观,加快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创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良好社会环境,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X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X政办字(2019)254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X政办字(2022)40号),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XX和谐使者”,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在XX地区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达一定年限,成绩突出、引领示范作用明显、在业界具有较强影响力,经选拔认定的优秀社会工作专

2、业人才。第三条XX和谐使者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面向基层、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重点从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选拔产生。第四条XX和谐使者每2年选拔1次,每次人数不超过10名(其中养老服务领域3名左右),管理期限为3年。第五条XX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单位)组成XX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区民政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六条XX和谐使者选拔范围:在社会福利、社会救

3、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优抚安置等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工作者以及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研究的相关人员。XX和谐使者重点从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专业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选拔,并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包括老年公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和养老服务组织中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养老管理和服务

4、人员适当倾斜。第七条XX和谐使者选拔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公益事业,热衷服务社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2,熟悉社会工作发展历程、相关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具备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经验。3具有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能够综合运用各种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处理各类复杂矛盾和问题,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为所在单位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4 .在社会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社会关注度高,为XX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某一社会工作领域发挥着示范带动作用。5 .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研究的相关人员需组织、督导实施过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工作服务项

5、目,或在社会工作专业领域研究方面成果显著。6 .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初级养老护理员)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7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选拔。第三章选拔方法和程序第八条XX和谐使者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区直部门、镇(街)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从本系统所属单位推荐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一)部署申报评选年第二季度,根据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联合下发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二)组织推荐1.各区直部门、镇(街)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行业主管

6、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从本系统所属单位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区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8 ,推荐时需呈报以下材料:(I)XX和谐使者申报表;(2)IOOO字左右的事迹材料;(3)申报人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成果(案例)、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4)各区直部门、镇(街)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报告。(三)资格审查区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各区直部门、镇(街)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形式要件审查。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报XX区内各类人才工程。(四)评审遴选区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组

7、织评审,评委由社会工作领域专家组成,评选年第三季度召开评审会议,在充分讨论和记名投票表决基础上,提出XX和谐使者建议人选名单。(五)考察公示区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将建议人选名单在XX区政府网和申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组织实地考察。(六)颁发证书公示和考察均无异议的,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区政府同意,由区政府办公室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第四章待遇与政策扶持第九条XX和谐使者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区政府津贴300元。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被选拔为“齐X和谐使者”“XX和谐使者”的,享受省(市)政府津贴,不再享受区政府津贴。第十条XX

8、和谐使者名单纳入XX区高层次人才库,强化教育培训,区民政局在评选当年或下一年度对新评选产生的XX和谐使者轮训一遍。第十一条在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时,对XX和谐使者领办项目进行重点倾斜和扶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优先吸纳、孵化XX和谐使者创办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第五章管理第十二条XX和谐使者应当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在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安排下,承担以下职责和义务:1.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各类社会工作管理人才、服务人才教育培训;2 .积极领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主动承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习实训任务;3 .开展社会工作政策、理论与实

9、务研究,总结提炼社会工作实务经验,为全区社会工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4积极参加专业性、区域性交流会议,根据全区社会工作安排参加咨询督导活动;5 .配合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宣传工作。第十三条区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建立XX和谐使者考核机制,每年年底,委托各区直部门、镇(街)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对XX和谐使者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将年度考核意见报区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年度考核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津贴的重要依据。管理期满后,由区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对XX和谐使者工作成效进行期满考核。期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

10、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期满考核“优秀”的,经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同意,且符合XX和谐使者选拔条件,可直接纳入下一管理期支持,最多连续支持2个管理期。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参加新一批XX和谐使者选拔申报。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XX和谐使者资格。第十四条管理期内,XX和谐使者取得以下标志性成果之一的,可参评“优秀”等次,每批“优秀”等次数量不超过考核总数的十分之一。1 .在管理期内获得省级及以上社会工作领域荣誉称号或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等国家级人才称号;2 .获得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比赛三等奖以上等次,或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3 .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研究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性

11、成果,产生重要社会影响,得到业内及社会公认。第十五条对XX和谐使者实行动态管理。XX和谐使者在管理期内不再从事社会工作或者调往区外的,可继续保留XX和谐使者称号,但不再享受相关待遇。XX和谐使者在管理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群众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XX和谐使者的,经区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核实,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资格,同时停止相应待遇。第十六条积极依托各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XX和谐使者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