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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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吸引优质生源,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研究生在学期间从事创造性的科学研究,根据某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河科大研(2017)34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某某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的全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第二章奖励标准第四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8000元/生/年,发放比例40%;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年,发放比例40%;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4000元/生/年,发放比例20%(见表1)。表1研

2、究生学业奖学金(元/生/年)类别硕士生发放比例一等40%二等40%三等20%发放标准8000元6000元4000元第三章评审条件、组织和程序第五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取得正式学籍、完成注册后,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医院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爱岗敬业、关爱病人;受到带教老师、同事和病人好评。2 .学习成绩优异,无补考、重修,开题、中检合格;按要求完成医院、专业基地、各培

3、训科室教学活动级培训计划,及时、准确填写轮转手册、考核手册、病历书写本、教学活动登记本。3 .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注重自身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培养,潜心学习与科研,并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4 .具有集体主义意识、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以及年级(班级、专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获得各类荣誉奖项。5 .本学年已交清学费。第六条学院成立由主管副院长为主任、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规培管理人员和研究生代表等组成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学院有关学业奖学金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组织学院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学院每年将在学业奖

4、学金评审前将评审委员会名单提交学校审核,并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第七条各年级学业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的指标数由学校根据学院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人数按比例下发。学院根据各年级人数将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的指标按比例划分。第八条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在入学考试复试阶段进行,根据入学考试复试阶段综合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获得等级。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符合申请奖学金条件的硕士研究生直接认定一等学业奖学金。第九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某某医学院学院研究生年度综合测评办法计算出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名。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测评成绩=A1X2O%+A2X30%+350%;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5、测评成绩=A1X25%+A2X6O%+A3X15%A1.思想道德及实践活动;A2:科研成果及学术竞赛;A3:学习成绩(或规培年终考核成绩)。第十条对于公派出国、休学、转学、退学等学籍异动的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按以下办法执行:1.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学籍暂时保留校内、攻读国外高校学位的研究生,从出国当月起不再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2 .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3 .由于个人原因在本年度休学者,下一年度在评选学业奖学金时直接认定为三等奖(课程挂科

6、情况除外);4 .本年度累计缺岗在5天及以上者,学业奖学金直接定为三等奖;5 .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具备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第十一条参评学年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1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违反医德、医风,收受红包、回扣者;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以上者;2 .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3 .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学制期限内规培延期者;4 .学业课程考试或考查成绩有不合格者、补考者、重修者;5 .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者;6 .开题、中检未通过者;7 .经导师考核认为没有按照要求完成相应科研工作的;8 .玩忽职守、发生严重的直接

7、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者;9 .连续缺岗1O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缺岗30天以上,严重违反规培管理规定,未在规定的医院、专业基地、科室轮转者。第十二条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后,学业奖学金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学院设立投诉电话、电子邮箱以及办公接待地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者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工作部。第十三条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若研究生本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若研究生导师参与弄虚作假,学院将予以相应处理。第四章发放管理第十四条获奖研究生在学年度内

8、发生退学、休学或提前毕业等学籍异动时,应按如下规定处理学业奖学金。1 退学的研究生从异动审批后的下月起,不再享受学业奖学金。2 休学的研究生在其休学的学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3 研究生在学年内提前毕业者,其学业奖学金在毕业后停止发放。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由某某医学院研究生处及规范化培训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某某科技大学某某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成绩测评方法第一条综合测评是对在校研究生各方面的表现进行量化的一种考评办法。研究生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及实践活动、科研成果及学术竞赛、学习成绩三个方面。第二条评分方法各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小组,以年级为单位,按照本办法对每位研究生进

9、行全面评定。(一)单项积分:根据每位研究生一年来的表现和取得的成绩,分别就思想道德及实践活动、科研成果及学术竞赛、学习成绩等三个单项进行评分。所有奖励加分的项目必须持有证书、文件、论文或其他相应的原始证明。(二)综合积分:在各单项积分的基础上按一定的比例折算并累加,作为本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成绩相同者,学位课平均成绩/规培成绩高者优先。第三条评分细则(一)思想道德及实践活动(A1.):最高上限100分思想道德及实践活动评分由基础分和附加分两部分构成。1.基础分(累计不超过20分)根据学生平时思想道德表现情况酌情给分。2.附加分附加分包括先进个人、学生干部任职、文体、社会实践活动等奖励加

10、分及处罚分。(1)先进个人奖励分各级各类先进个人奖励分值各级各类先进个人奖励分值一览表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市校级院级分值5030105先进个人奖励类别包括各级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模范团干、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优秀住培医师及其它荣誉称号者(文体先进个人、科技活动先进个人除外)。受校级以上(含)表彰的先进集体,其党支部书记、班长、副班长按先进个人对待,对照上表规定的分值降一级加分。(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申报者才可相应加分)对在校期间有见义勇为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学院可组织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批准,酌情加分。(2)学生干部职务加分职务加分主

11、席W30副主席、部长、班长、党支书20副班长、副部长15其他研究生会成员、其他班委10组长、助管5注: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为准,不满一年者,计分减半;担任学生干部不足一学期者,不加分;兼任多项职务的,计最高分。参加研究生会的我院学生须在院研究生处备案,参与平时学生工作方可加分。研会干部及成员参与各部门组织的活动的服务工作(值班、搬运物资、裁判、教练等)计为研会职务加分,不再额外加分。具体加分分值视该生实际工作绩效确定。(3)文体活动、教学活动竞赛及社会实践(参与各类活动后,须一周内向组织委员备案,提交备案内容包括:活动证明、活动时间、活动内容;规定时间内未备案的活动将不再参与奖项评定)。文体活动

12、、教学活动竞赛及社会实践分由参与分和奖励分两部分构成。口参与分最高上限30分凡参与由学校组织并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省部级文体活动及社会实践者,每次分别计5分、3分;凡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者,每次计1.5-2分(学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加分);凡参与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具体加分情况由学院决定(同比项加分要低于学校组织的活动加分)。校级和院级活动主要包含篮球赛、足球赛、排球赛、乒乓球赛、运动会、辩论赛、英语演讲比赛等比赛和竞赛活动,校庆、院庆、迎新晚会、毕业晚会、规培教学活动及竞赛,研究生学术论坛(征文、发言、服务人员均为参与者)、集体组织的公益活动,以及院研究生处工作(包括迎新、新

13、闻稿及总结撰写、研究生复试,档案整理、材料整理及报送等)等。奖励分文体活动、教学活动竞赛及社会实践获奖奖励分值一览表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刀U、国家级50302010省部级3020108市校级10853院级5321.5注:凡按名次设奖者,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至六名、最佳创意奖、最佳实用奖、最佳欣赏奖为三等奖,第六名以下及优秀奖、鼓励奖为四等奖;未经同意,在校外自行参加的活动不加分;未经院研究生处审批,自行参加科室活动不加分;参与并且获奖者按奖励等级计分,不再计算参与分。(4)处罚分转科期间、课程学习、集体组织的公益活动等,无故缺勤者,扣分详见规培扣分管理规定(由规培办整理)。宿舍

14、卫生检查不合格者,该宿舍每位成员计分;有违犯宿舍管理条例现象,每查处一次违规者计-3分;在学校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宿舍检查中被通报,造成不良影响者,该宿舍责任人计3分,该宿舍其它成员每人计-1分;未办理有关手续留宿外人者,直接责任人计-3分,该宿舍其它成员每人计T分。(二)科研成果及学术竞赛(A2)科研成果及学术竞赛计分标准科研成果加分项分数/项备注学术期刊论文发表国际期刊30分1、正式发表或接收(录用通知、缴费单及导师签字审核);2、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作者单位须严格按照某某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关于规范我院论文单位著名的通知文件执行;3、国际期刊是指境外出版的重要外

15、文期刊(被SC1.或E1.收录,或者近两年被作为SC1.或E1.收录源期刊,否则视为北大核心期刊);4、我校认定的重要期刊以学校科技处认定的为准;5、SC1/SSC1以最新影响因子计算。我校认定的国内重要学术期刊20分北大核心期刊10分CN期刊(包括科技核心)5分SC1、SSC1(影响因子)W1.分;KSCkSSC1(影响因子)V3分;SC1xSSC1(影响因子)23分10分、20分40分E120分1STP.CSSC115分研究生学术论坛优秀学术论文5分、3分、2分一二三等奖。科研成果级别获奖1、获奖者必须持有获奖证书;2、同一项目获多种奖励的,只以最高奖计算一次;3、省部级一等奖50分,二等

16、奖35分,三等奖20分;4、其他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5、获奖成果前1-5名加满分,6名及以后减半;6、每项成果最多允许三名研究生使用。国家级100分省部级50分其他(地厅级及横向项目)15分发明专利第1发明人40分1、获得专利者必须持有专利证书,若证书上发明人排序与专利受理通知书排序不一致时,以最低名次为计算依据;2、国际专利按照两倍于国内专利计分;3、每项专利最多允许三名研究生使用。2-4名发明人20分4名以后10分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第1发明人15分2-4名8分4名以后5分科技竞赛获奖国家级60分、40分、20分此类的加分项分别对应一、二、三等奖省部级40分、20

17、分、10分校级10分、5分、3分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并发表会议论文大会报告40分、25分、10分1、分别对应国际会议、全国会议和一般会议;2、参会者须提供会议通知、大会报告邀请函(通知、邀请对象是本人或者是备案导师)、会议论文集(有1SBN号)著名文章作为参会证明(研究生须为论文笫一作者,或备案导师第一,研究生本人第二)、在会议现场的参会照片等:3、大会报告、专题发言除了提供2中上述三点材料外,还须提供报告、发言时的影像资料(照片、视频)作为证明;4 .口头发言须提供会议通知或邀请函(通知、邀请对象是本人或者是备案导师)、发言照片或视频等;5 .仅参会者,不加分;6 .仅提供署名文章未参会或未能

18、提供有效参会证明者,不加分。专题发言25分、10分、5分口头发言10分、5分、3分参加会议并有署名文章15分、10分、5分研究生参加科研项目省部级以上20分、10分1、科研项目一定是学校或学院科研处备案的在研项目;某某省科技厅立项的项目视为省部级项目,卫生厅、教育厅立项的项目及市科技局均视为地厅级科研项目;2、分别对应主要参加者(排名1-5)和一般参加者(6名以后);3、地厅级及以上每项成果最多允许三名研究生使用;4,校级科研项目主持人可加分,参与者不加分;研究生创新基金中期检查合格者加分。地厅级及横向项目10分、5分校级5分备注说明:导师须以学生学籍系统内信息为准;须与本专业相关;同一成果只

19、取最高项加分,不重复加分。(三)学习成绩(A3)学习成绩即为参评研究生按照培养计划并已获得学分的学位课平均成绩,以研究生院培养科计算出的成绩为准。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课平均成绩=(学位课成绩*该科目学分)/学位课学分总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年终考核成绩/学位课平均成绩(四)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国家奖学金计算方法:综合测评成绩=A1.20%+A250%+A330%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算方法: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B1)=A120%+A230%+A350%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B2)=A1.25%+A260%A3X15%优秀毕业生计算方法:综合测评成绩=B1B2(新增加分或扣分项目列入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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