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月《自贡市粮食应急预案(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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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总则1.1 编制目的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强粮食安全风险防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市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保障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确保我市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粮食应急预案(试行)和自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自贡市市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状态下,在粮食(含食用植物油,

2、下同)储备、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开展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市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态。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保障粮食安全和应急供应作为首要任务,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供得上”,坚决守好粮油保供稳市底线。(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区县(含高新区)和市级有关

3、部门协调行动,组织开展应对工作。(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强化风险防范化解,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4)反应及时、高效处置。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立即作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1.5 等级划分本预案规定的粮食应急状态在自贡市层面分为I、II、III、IV四个等级。1.6 .1I级:5个以上区(县)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情况。1.5.2 级:34个区(县)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情况。1.5.3 In级:2个区(县)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情况。1.5.4 IV级:1个区(县)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情况。2

4、 组织体系3 .1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是全市应对粮食应急事件的领导机构,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应对粮食应急事件,保障粮食市场供应。3.1.1 市指挥部组成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粮食和储备局局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力、)、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自贡调查队、农发行自贡市分行、中储粮自贡公司有关负责人。根据应急情况可适时增加有关部门(单位)

5、参加。3.1.2 市指挥部主要职责(1)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求,负责全市粮食应急保障工作。(2)做好粮食市场跟踪监测,根据应急需求适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实施应急措施的相关建议,经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3)对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粮食应急保障情况。(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3.1.3 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1)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市粮食市场动态,向市

6、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和方案。(2)根据市指挥部部署,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审核重要文稿,上报相关文件。(4)协助有关部门(单位)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5)组织开展粮食应急演练。(6)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3.1.4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粮食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对粮油市场行情进行监测和分析预测,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保障工作,加强应急保供原粮卫生质量监管。完善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市级储备粮动用建议。(2)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应急粮食调运工作,完善应急商

7、品投放网络建设。(3)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发布相关新闻。(4)市委网信办负责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加强舆论引导。(5)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粮食的加工生产。(6)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通畅,及时组织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7)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实施本预案所需应由市级财政承担的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调度应急运力,做好应急粮食的运输组织、协调和保障。(9)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产需的基本平衡,防止粮食生产滑坡。(10)市应急局负责检查指导协调市粮

8、食应急预案修订、培训、演练等工作,必要时参与突发事件粮食应急的现场指挥协调工作。(11)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粮食市场以及流通环节粮油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进行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2)市统计局、自贡调查队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13)农发行自贡市分行负责落实采购、加工、调拨、供应应急粮食所需贷款。(14)中储粮自贡公司负责在自贡中央储备粮动用计划的执行,并与市发展改革委共同做好在自贡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协同运作。(15)其他有关成员部门(单位)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2.2区(县

9、)级粮食应急指挥机构区(县)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建立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和粮食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安排必要的经费,确保粮食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在本辖区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首先启动本级粮食应急预案。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由区(县)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请市指挥部进行支援。市级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任务。3 监测预警3.1 1市场监测预警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市内外粮食市场供求

10、形势的监测分析与预警,及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并按照省直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发布相关信息;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发出预警信号。区(县)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会同商务、统计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市场动态的监测分析与预警,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发布相关信息。3.2 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监测职责范围内因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粮食应急状态的异常现象,对异常原因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预防和处置措施建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监测和处置情况。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发布相关信息。区(县)发展改革会同应急管理、市

11、场监管等部门及时监测辖区内因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粮食应急状态的异常现象,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和秩序,并在1小时内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简要情况。3.3 应急报告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区(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1)发生干旱、洪涝、地震以及其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2)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3)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

12、的情况。4 应急响应1 .1等级划分4 .1.1市级粮食应急响应市级粮食应急响应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响应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指挥应对;二级响应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指挥应对;三级响应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指导协调或具体组织应对。启动一级响应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启动二级响应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决定并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启动三级响应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决定并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对于涉及面广、敏感度较高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粮食应急事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情况调整响应级别。4. 1.2区(县)级粮食应急响应本级辖区或相邻周

13、边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应迅速启动区(县)级粮食应急响应。区(县)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区(县)级应急响应分级级别。4.2应急响应条件4. 2.1启动市级粮食应急响应条件4.2. 1.1三级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1) 2个区(县)出现粮食脱销断档、供应中断的情形;(2) 2个区(县)出现粮食价格大幅上涨,较大范围群众集中抢购的情形;(3) 2个区(县)启动区(县)级粮食应急预案;(4)超过1个区(县)政府处置能力的情形或市委、市政府认为需启动市级三级应急响应的情形。4.2. 1.2二级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1)34个区(县)出现粮食脱销断档、供应

14、中断的情形;(2) 34个区(县)出现粮食价格大幅上涨,较大范围群众集中抢购的情形;(3) 34个区(县)启动区(县)级粮食应急预案;(4)市委、市政府认为需启动市级二级应急响应的情形。4.2. 1.3一级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1) 5个以上区(县)出现粮食脱销断档、供应中断的情形;(2) 5个以上区(县)出现粮食价格大幅上涨,较大范围群众集中抢购的情形;(3) 5个以上区(县)启动区(县)级粮食应急预案;(4)市委、市政府认为需启动市级一级应急响应的情形。4.2.2启动区(县)级粮食应急响应条件区(县)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粮食生产、储备、销售、价格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和完善

15、本级粮食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具体分级条件。4.3应急响应程序出现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市指挥部立即研判形势,做出评估和级别判断,向市政府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市级层面粮食应急响应建议,迅速作出应急响应,并向省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县)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区(县)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按程序启动本级粮食应急响应,对应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向市指挥部报告。5应急处置5.1市级应急处置5.1.1信息报送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区(县)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立即如实向市指挥部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后1个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上报(发生I、n、In级和重

16、要、敏感突发事件,必须在20分钟内电话,50分钟内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并抄送市应急委办公室);同时,组织人员深入有关区(县)粮食市场调查情况,并制定应急对策,对应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及时向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反映有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应急响应级别;(2)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3)动用市级储备粮的资金安排、补贴来源;(4)动用市级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5)其他配套措施。5.1.2市指挥部处置措施市政府批准启动市级粮食应急预案后,市指挥部立即

17、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接到指挥部启动预案的指令后,其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的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1)召开应急工作会商会,作出应急工作部署;(2)启动粮食市场监测日报告制度,实时监测粮食生产、加工、库存、流通、消费、价格,分析供求形势;(3)适时启动粮食应急加工、供应系统,组织开展粮食质量检验、监管,确保应急粮食的加工和供应;(4)适时适量动用投放地方粮食储备,一次动用市级储备粮数量在2000吨以下的,经市政府授权,市指挥部可直接下达动用命令;(5)根据需要,实施政府储备粮加工,增加成品粮库存,满足应急保障需要;(6)在应急状态下动用市、县储备后,市县级储备粮源出

18、现紧张状态时,市指挥部应请示市政府向省、国家申请动用省级和中央级储备粮。(7)必要时,执行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政策;(8)必要时,可以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9)必要时,依法征用粮食经营者粮食,依法征用仓储设施、场地、交通工具以及保障粮食供应的物资;(10)必要时,实施粮食限量、限价销售和供应等应急措施;(11)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粮食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12)其他必要措施。5.1.3区(县)级指挥部处置措施区(县)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接到市指挥部通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1)

19、进入市级应急状态后,24小时监测本地粮食市场动态,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2)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粮食调配、加工和供应工作,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3)迅速执行市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5.2区(县)级应急处置5.2.1区(县)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由区(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启动本区(县)级粮食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5.2.2区(县)级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区(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根据粮食市场出现的应急状态,立即采取措施,增加市场供给,平抑粮价,保证供应。必要时,应及时动用区(县)级储备粮,

20、其中,高新区按程序动用相应行政辖区区级储备粮,所需费用由高新区承担。如不能满足应急供应需求,确需动用市级储备的,由区(县)级政府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农发行自贡市分行提出动用方案,报市政府批准执行。1.3 信息发布各级粮食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粮食应急信息发布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及时、准确的原则,回应社会关切,缓解紧张情绪,合理引导预期。1.4 应急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分级负担,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按程序报批应急动用的粮食发生的合理支出进行审核,并及时进行清算。1.5 应急处置效果评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对

21、应急处置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和相关政策。1.6 应急结束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向同级政府提出终止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6恢复和重建6. 1补库各级地方储备粮食应急动用后,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研究提出补库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适时下达补库计划,及时恢复储备粮库存数量,政府储备动用原则上在12个月内完成等量补库。6.2应急能力恢复根据应急状态下粮食的需求和动用情况,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收购、加强市外粮食采购调入、强化应急网点和仓储设施建设等措施,及时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

22、态的能力。7保障措施7. 1粮食储备保障严格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健全完善储备管理和轮换机制,确保储备常储常新,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适当提高口粮品种的储备比例。严格落实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规模,确保每个区(县)成品粮油储备不低于市下达数量。7.2应急网络保障7.2.1建立健全粮食应急加工网络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粮食应急加工的需要,将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常年具备加工能力的粮油加工企业,作为政府定点应急加工指定企业,承担应急粮食的加工任务。7.2.2 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根据城镇居民、当地驻军和城乡救济的需要,完善粮食应急销售和发放网络。选择信誉好的粮食企业、连锁超市、商场及其

23、他粮食零售企业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7.2.3 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网络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储存地点、运输工具等,确保应急粮食运输。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食要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保应急粮食运输畅通。1.1 2.4强化粮食应急企业管理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与指定的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随时掌握企业的动态。应急加工和供应指定企业名单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指定的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的加工和供应。1 .3基础设施保障依托储备基地、粮

24、食仓储、物流园区等,统筹整合加工、储运、配送、供应、铁路专用线等资源,加强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提高区域应急保障能力。2 .4资金人员保障各级政府将粮食应急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人员和设施的配备建设,有针对性开展学习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队伍应急状态的实战能力。7 .5信息化保障各级政府、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加强本地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发挥综合应急调度作用,在应急状态下实现粮食统一调度、重大信息统一发布、关键指令实时下达、多级组织协调联动、发展趋势科学预判。8 附则1.2 1责任对在粮食应急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3 预案管理与更新区(县)政府应根据本预案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本级粮食应急预案。1.4 以上、以下的含义本预案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1.5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1.6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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